未成年人侵犯了另一個未成年人的權利,法律會保護受侵犯者的權利嗎?

蘇濁清


國家該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為12週歲



蕭縣刑辯律師張琳華


不管多大年齡,殺人必須償命!小小年紀就敢殺人,這樣的東西留著也是禍害,不如殺之!所以,刑法當改!只要有足夠的獨立思維能力和攻擊能力,手段殘忍,殺人性命的,就當殺之!現在的孩子發育成熟的早,只用年齡衡量已不客觀,故必失公正!

你看現在的一些初中生、高中生,到哪裡根本沒個學生樣子,大喊大叫,滿口髒話,為所欲為。打架鬥毆,校園欺凌,令人髮指!今更有甚者,居然用磚頭連續狠砸老師頭部,致老師昏迷入重症監護室;十三歲,竟敢殺人性命,還裝作若無其事!等等,等等!像這等宵小之輩,邪惡之徒,無論大小,都絕不可留!留下,就是禍害!所以,請不要唱高調,站著說話不腰疼!


突泉淡淡若水


任何法律,無論那個國家都是保護守法者的,如果你顛倒了,那你這個國家就會變的很瘋狂。


文成武衛


只是希望,殺人償命!不然以後,所有未滿14週歲的,都敢去殺人了


卡特柴油發電機組


任何法律的制定,首先要建立在公平的基礎上,脫離了公平的原則,那就是罪惡的幫兇。我們都知道,制定法律的目的是懲惡揚善,制止罪惡而弘揚正義,假如一部法律的實施過程,最終使壞人逃避了懲罰,而正義承受羞辱,這樣的法律遲早要受到正義的鞭韃和唾棄。


倚夢閒話63233292


修法還有個過程,就事論事吧。瀋陽的這起罪案屬於故意殺人,犯罪嫌疑人殺人前期策劃中期實施後期拋屍,足以證明其身心成熟目標及目的明確,且有多次不良記錄。並毫無悔意囂張至極,必須以故意殺人罪批捕.公訴.判決死刑,不得緩刑減刑並嚴格執行死刑!且要追究其監護人民事賠償責任。法律第一是規範人行為的,第二是保護守法公民的,第三是懲罰罪犯的,這麼惡劣的罪案,絕不能讓兇手逃脫最嚴厲的懲處以儆效尤!!把這個先殺了,再提修法不遲!


無為18588


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這法是保護前者還是後者,就問一法盲都能有明確答案,但有些法官及法律工作者卻裝糊塗,讓受害人受害更深,家長還要在精神上進一步受害。


用戶8141694112808


只想問,那些研究法的人口口聲聲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到頭來十四歲殺了十歲女孩子,能逍遙法外,誰來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啊,自相矛盾啊。


靜虛齋主


未成年,不應該成為懲治犯罪的擋箭牌!無論什麼法律,都應該以保護人的正常行為,懲治惡人的為非作歹,做到有惡必除為前提!像這種故意的惡劣無恥行徑,就不應該設定年齡限制!就像老虎吃人的本性,你想把它改造成羊,可能嗎?!!


永遠的岸4


你提的問題太好了!

現行法律必須修改了,看大連14歲殺人案,看四川13歲磚拍老師案……

你覺得那是孩子能做出來的事嗎?

你覺得他們的行為思想是孩子能想出來的?

你覺得現在孩子在多媒體的影響下還不成熟?

法律是要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的,不讓大多數人的人身財產受到不法侵害!所以建議法律要對重大傷害案件的年齡修改到10歲左右!

同時對於10-18歲罪犯的監護人處以同樣的懲罰,加倍賠償,也讓那些生而不養的人的心疼肉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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