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業回來安排的應急管理局能不能去?

一年以後


應急管理局是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後,以原來的安監局為班底,新組建成立的政府組成部門,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搶險等方面的統籌工作。由於其職能的重要性,從部委到市縣,在各級政府都有設立,而且統一為政府管理部門。因而對於轉業軍官來講,轉業後安排到應急管理局工作,是非常有前途的一份工作,也適合自己的職業發展。

軍官轉業安置到應急管理局,使用行政編制,是公務員身份,按照其在部隊的級別,對應安排相應的職務,一般安排為副職,或者是調研員、主任科員等類非領導職務。軍人歷來是搶險救災的主要力量,其在部隊培養的鐵的紀律、至高無上的榮譽感和更高更強的責任心,都對其從事應急管理工作是一種非常好的促進和強化,也會對工作職能的發揮起到促進作用。而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崗位工作的神聖性,也給轉業軍官的第二次職業發展,提供了更好的舞臺。應急管理機關的工資收入,在理順之後也高於當地其他公務員崗位,這既是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視,也是對應急管理人員的保障和肯定。

如果不是轉業軍官,只是三期以上士官身份,轉業安置到應急管理機關是工人身份,這一點目前還沒有改變的趨向。應急管理局是政府部門,黨政機關的工勤人員只出不進,工勤編制只減不增,因而退役士官無法安置在應急管理局機關工作,只能安置在局下屬事業單位的工勤崗位,這都是最好的安置選擇了。工勤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中,工資待遇是最低的,工作也是最辛苦的,從事業單位改革來看,還是最沒有保障的,工勤人員從事的服務職能,都會被推向市場,被政府購買服務代替,事業人員也將全面聘用制管理,鐵飯碗也變成瓷飯碗了。即使如此,安置在事業單位,成為正式在編的工勤人員,依然是最好的安置方式,還有可能安置為應急管理局機關或者事業單位的合同工,或者是下屬消防隊的合同制消防員,直接就是臨時工身份,不用使用編制,不能轉正,就更沒有保障了。


公事吧


部隊軍官轉業到地方應急管理局,安排不算好也談不上差,沒有更好的選擇可以考慮去,有建議選擇其他單位。

首先在編制上,安排到應急管理局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即公務員,還是不錯的。部隊軍官轉業地方進公務員隊伍是標配,這點比士官轉業只能安排事業編並且還是工勤崗要強很多。比如正團,轉業到地方應急管理局一般會安排黨組成員,不佔職數,屬於副處崗位但拿正處工資待遇;副團一般安排正科崗位,比如科長或者副科長級別主任科員,拿副處工資;正營最多隻能安排副主任科員,享受正科工資待遇;副營以下最多安排科員。

從單位性質和工作職責來看,去應急局不是太理想。應急管理局是由原來的安監局整合公安消防、民政部門的救災、國土部門的地質災害防治、水利部門的水旱災害防治、農業部門的草原防火、國家林業局的森林防火、地震部門的震災應急救援以及防汛抗旱指揮部門相關職責,組建而成的政府組成部門。職責的特性就是險、急、忙、雜。一旦有事經常加班加點,而且多數是社會的關注點,極易因為一些細節上的問題被問責,崗位風險性比較高,工作壓力相對較大。小公有位老哥是本地區的應急局局長,他把自己的崗位比喻成火山口,“不知道哪天會出事,一天到晚24小時待命,不敢關機,最怕哪天半夜接到電話……”

總的來說,應急局的工作不好乾。部隊幹部轉業到應急局,從職業特性分析比較適合軍人作風,但從家庭考慮,去應急局只能說差強人意。就算提拔了,以後也不見得輕鬆。因此如果有其他選擇,不建議去,反之不去也得去,不如多考慮考慮怎麼把工作幹好。


80後小公


老安監告訴你直接換其他局,加班,值班,追責問責太厲害!發展趨勢越來越差!


無名小卒欲過河


對於題主的這個問題,無法直接給你回答去還是不去,這還得根據題主轉業回來的身份進行綜合分析選擇。

由於題主轉業回來時的身份不同,而安排的結果也就會截然不同。這一點題主在選擇之前必須要了解清楚。

1、如果題主是以軍官的身份轉業回來,被安排到應急管理局,那請你還是跑快點兒吧。

應急管理局是由現在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後成立的一個政府部門。它主要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搶險等方面的統籌工作。

可以毫不誇張的說,它是現在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後,非常重要的一個政府部門,從上至下,沒有哪一個政府不會高度的重視。

最重要的是它主要使用的是行政編制,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公務員。只要題主是以軍官的身份轉業回來,被安排到應急管理局,就會按照你在軍隊的職級給你安排相應的職務,儘管很多時候都是副職,但這都已經很不錯了。即使沒有任何關係,給你安排非領導的職務,也是一種很不錯的選擇。

無論怎麼說,你至少是公務員的身份,薪資待遇就不用說了,主要是你將有很好的發展前途和機遇,可以更好的施展自己的才華與能力,尤其是在一些救援搶險方面,可能會發揮你的強項與優勢,這也是其他人所不具備的優勢。

2、如果題主以士官身份轉業回來被安排到應急管理局,那題主應該好好的掂量一下了。

因為士官身份轉業回來,安排的只能是工勤人員的身份。而應急管理局它主要是行政編制,屬於公務員,因此通常不可能被安排的應急管理局,而只能是它的一些下屬事業單位。

這樣題主就有可能是成為應急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可以享有事業人員的編制,而且這是安排得比較好的情況。

而現在正面臨著事業單位的改革,很多服務性的工作都會採用合同制,或者是外包處理。

因此稍有不慎可能題主轉業回來,被安排到應急管理局下面的事業單位,還有可能淪為合同制或者是臨時工的處境。這與那些在社會上打工沒有什麼多大的區別。

因此題主到底該怎麼選擇,這還得先搞清楚自己轉業回來的身份,經過自己的比較分析之後,再來作出選擇,或許對於題主更加有利。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裡,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一點幫助。若有興趣,可以關注【視職場】,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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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職場


去啊,你剛轉業回來,總是要適應一下轉業後的生活,現在這份工作不管好不好,先做著,以後有更好的發展,再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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