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生日到KTV唱歌,誰知卻在KTV走廊上滑倒,還被燙傷,醫藥費花了3700多元。“我找KTV討說法,KTV卻不願負責。”日前,市民王先生向本報反映自己遇上的“糟心事”。
在KTV走廊滑倒燙傷
8月18日是王先生的生日。吃完生日宴,他請朋友們到椒江中山西路上的全城動聽KTV唱歌。凌晨兩三點結束時,王先生喝了些酒,走得也急,腳一滑就摔倒了,和正在KTV走廊上拖地服務員摔倒在了一起。
“當時地上放著一隻水桶,裡面裝著滾燙的開水。摔倒時,水桶翻了,開水就澆在了我的小腿上。”王先生說,手上傷得挺嚴重的,現場也沒顧上說啥,就直接去醫院了,隨後便在家休養。“現在已有兩個多月了,KTV沒有打過一個電話來關心一下。”
王先生說,燙傷當晚,自己在醫院就花了600元醫藥費,後面休養的過程中,一直用一種治燙傷的土方,總醫藥費約3700元。王先生覺得,KTV應該對此事負一定的責任。“我多次找KTV協商,對方不但不負責,甚至還不承認我是在KTV出的事,這太過分了。”
KTV店長:醫藥費要有憑證
日前,記者陪同王先生來到全城動聽KTV中山西路店。店長方先生表示,如果客人在店裡摔倒受傷,該承擔的責任他們不會推脫。“事情發生的時候,顧客應該第一時間或者第二天找店裡協商,現在過了這麼久,他過來找我要求賠償醫藥費,我當時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也有些懵,自然會懷疑事情的真假。”
對此,王先生表示,事發當晚,KTV的管理層都知道的,而此前,自己是跟KTV的一個經理溝通的,後來經理說他處理不了,才找店長的,所以才耽擱了這麼久的時間。
“我後來看了監控,王先生確實是在店裡摔倒的。王先生的朋友為了給他出氣,砸壞了店裡POS機,這事又怎麼算?”方先生說。
協調現場,雙方吵得不可開交。最後,方先生表示,王先生提出的3700元醫藥費,得有相關單據和發票。而且KTV這邊承擔多少,他沒法決定,得跟公司老闆彙報後再給出協商方案。 記者 章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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