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縣:整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突出問題不放鬆

“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南縣廠窖鎮中心學校違規公款吃喝共計5249元,其中違規消費菸酒1628元,超標準用餐3621元。肖毅作為該中心學校校長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日前,南縣紀委監委通報了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這是南縣紀委監委加大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整治力度的一個成果。

2019年以來,南縣紀委監委,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檢驗是否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重要標尺,持之以恆正風肅紀,弛而不息抓作風。該縣紀委監委圍繞整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突出問題,多措並舉,狠抓治理毫不放鬆。

該縣紀委監委與縣發改局、縣民政局等28個責任單位協同發力,根據部門職責職能梳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配套制度,進一步完善措施,補齊短板,織密制度“籠子”;抓住春節、中秋、國慶等關鍵節點,藉助短信、微信平臺等向廣大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發送廉政提醒短信,敲響警鐘、築牢防線,時刻繃緊廉潔自律之弦;緊盯變異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闆、公款購買和消費“定製酒”等歪風,強化日常監督檢查,推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常態化;進一步暢通投訴電話、舉報信箱、網絡檢舉等渠道,鼓勵幹部群眾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監督;利用“南縣紀檢監察”一網一微等媒體平臺,對該縣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一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據統計,截至10月,該縣共辦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有關問題線索20個,處理20人,其中,黨紀政務處分13人,誡勉談話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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