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52個不知情手機號”出現

時間:2019-10-23 08:38:00作者:王心禾新聞來源:正義網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己的身份證竟然被悄悄地辦了52個手機號碼。近日,北京市民吳先生在營業廳辦理手機套餐業務時,蒙了,而且還發現這多出來的52個手機號全部處於欠費停機狀態,少的欠幾分錢,多的欠幾百元。在吳先生印象裡,身份證幾乎沒離過身,只是偶爾辦一些手續,用到過身份證的複印件。好在,跟運營商交涉後,52個號碼已經在走解綁流程,但因號碼較多,至少三個月才能都辦完。記者發現,網絡手機黑卡號碼交易還存在著(10月21日《北京青年報》)。

“52個不知情手機號”出現,著實讓一些網友不解,“說好的‘實名制’怎麼還這樣啊?”客服人員的解釋是,“以前實名制認證不是很嚴格,可能是那個時候身份信息已洩露。”的確,冒出“52個不知情號碼”,一定是哪兒出了問題,筆者認為,客服的解釋有一定依據,並非敷衍。

針對“電話黑卡”問題,2013年7月工信部公佈了《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規定》(下稱《規定》),正式啟動了“電話號碼實名制”。實事求是地講,這一規章最初執行得並不理想,個別法條的規定也相對簡單。比如,針對“用戶委託他人辦理新號碼”這一情況,《規定》(第6條、第9條)設計的程序是“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要求受託人出示用戶和受託人的有效證件,並提供用戶和受託人的真實身份信息”“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同時查驗受託人的證件並登記受託人的證件類別及其所記載的姓名(名稱)、號碼、住址信息。……電信業務經營者複印用戶身份證件的,應當在複印件上註明電信業務經營者名稱、複印目的和日期”。也就是說,僅僅是留存雙方的身份證件信息,沒有考慮要對委託意願進行實質性核實;考慮到身份證掛失信息尚未實現與電信部門共享,如此,即便有人持他人身份證到營業廳假借“被委託”名義辦理手機號,只要手裡拿的是一張真的身份證,就沒有辦法有效阻截“黑卡”的辦理,也就無法打擊“黑卡”市場。

對此,《規定》實施三年後,2016年11月工信部發布了《關於進一步防範和打擊通訊信息詐騙工作的實施意見》,補充了辦理要求,即對新註冊用戶,除了核查證件,還需“現場拍攝和留存辦理用戶照片”。這一規定雖然沒有直接對委託意願作出核實要求,但通過增加辦卡人的誠信比重,並有“從證據上鎖定潛在冒用者”的威懾力,可能就能打消不少潛在冒用者的念頭,這就有利於從源頭上減少“黑卡”出現。加之,工信部2015年開展了一整年“黑卡”專項整治行動,2016年兩度明確“不實名認證將被停機”的時間點,讓市面上繼續“服役”的“電話黑卡”進一步減少。

所以,吳先生髮現的“處於欠費停機狀態”的“52個不知情手機號”,有可能是“實名制”由松到緊後的一個結果。但這不意味著對網售“電話黑卡”要繼續縱容。對此,有關職能部門有責任同電信部門一起,加強監管和追責,來徹底截斷“黑卡”“生路”。

另外,從侵權責任法歸責原則看,不知情號碼產生的欠費不該由身份證主人來承擔,而解綁工作,電信業務經營者有必要開啟專門渠道,儘可能提供快捷、高效的解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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