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男子被女友打傷報假警稱被搶 行拘3日

資陽市雁江區一名男子與女朋友發生糾紛被打傷,因為怕父親知道,謊稱自己被人持刀搶劫,毫不知情的父親當即報警。報警後,面對民警的詢問,男子依然堅稱自己被人持刀搶劫,10月23日,該男子因謊報案情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處罰。

“喂,110嗎?我兒子被人搶劫並被捅傷了,現在在二醫院治療!”10月21日晚11時許,u雁江區公安分局蓮花路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稱一名男子在向陽路被人搶劫並捅傷。民警迅速趕到醫院,向“受害人”袁某瞭解案情。經詢問,袁某稱當晚11時許,自己下樓去小區門口買菸,一邊走一邊打電話,突然從旁邊衝出兩名騎摩托車的男子,搶走了他的手機,在追趕的過程中,袁某被其中一名男子用刀捅傷。

由於案情重大,市、區兩級公安機關均抽調警力連夜開展偵查工作,通過調取現場及周邊監控,並未發現袁某所說的可疑人員出入軌跡,而且袁某臉部、頸部有抓傷痕跡,與他對事件的描述不符。經過民警多次詢問,袁某最終承認自己是謊報警情。原來,袁某當晚與女朋友發生糾紛,臉部、頸部被女友抓傷,背部被女友用剪刀刺傷,在醫院治療時,因為怕趕來照顧的父親知道原委,就對父親謊稱是被持刀搶劫了。

23日,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對袁某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處罰。

(唐一蜜 四川法治報記者吳顯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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