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南縣“墓霸”惡勢力集團13人一審獲刑,首要分子被判14年

龍南縣“墓霸”惡勢力集團13人一審獲刑,首要分子被判14年

民生領域黑惡勢力直接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直接影響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群眾呼聲大,反映強烈,贛州警方強勢出擊,連續打掉多個民生領域黑惡團伙。

就在不久前,又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公開宣判。

龍南縣“墓霸”惡勢力集團13人一審獲刑,首要分子被判14年

一審法院以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詐騙罪等罪名分別判處劉某華、袁某清等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六個月不等,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金八十六萬元至五千元人民幣不等。

案情回顧

經查,2018年6月30日,劉某華、袁某清、袁某桂、宋某英、廖某英、廖某風、曾某英七人,以現已確權屬龍南縣金都社區集體所有的細塘坑、杉排嶺、沙窩仔山場系金都社區上圍、下圍、街上三個小組所有為由,自發成立“金都社區上圍、下圍、街上山場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袁某清為會長,宋某英、袁某桂、劉某華、廖某英、曾某英、廖某風為成員。

2018年8月21日,“理事會”增加徐某英、廖某娣、廖某葉、鍾某娣、蔡某鳳等五人為成員。2018年10月8日,劉某華擔任“理事會”會長,袁某桂為出納,宋某英、袁某清、廖某英、曾某英、廖某風、徐某英、蔡某鳳、廖某娣、鍾某娣、廖某葉為成員,袁某偉為會計,並刻制了“金都社區上圍、下圍、街上山場理事會”印章一枚。

龍南縣“墓霸”惡勢力集團13人一審獲刑,首要分子被判14年

2018年7月至12月期間,劉某華等人組成的“理事會”以該山場繫上圍、下圍、街上三個小組所有為由,將被害人王某種植的68株苦楝樹剝皮和輪砍。該“理事會”多次以軟暴力、威脅手段要求受害人廖某等人繳納墳墓佔地費,並威脅稱如果不交,將把墳墓砸掉。

2011年至2015年期間,被告人劉某華隱瞞自己租用的細塘坑荒土、荒山系從金都社區街上小組租賃的真相,虛構可以建房;編造幫助他人在兩年內可以辦取廉租房的事實,共騙取林某、劉某等二十餘人共計人民幣549900元。

劉某華等13名被告人實施的犯罪活動,嚴重擾亂了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系惡勢力犯罪集團。該集團以劉某華為首要分子,袁某桂、宋某英、袁某清為重要成員,廖某英、曾某英、廖某風、徐某英、蔡某鳳、廖某娣、鍾某娣、廖某葉、袁某偉為組織成員。


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關鍵一年,形勢更加複雜,任務更加艱鉅,贛州公安將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寬的鬥爭視野和更大的打擊力度,堅決打贏打好這場攻堅戰,確保不偏方向、不走過場,也請廣大群眾繼續舉報,共同推動專項鬥爭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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