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從11月1日起,哈密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


注意!從11月1日起,哈密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



注意!從11月1日起,哈密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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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從11月1日起,哈密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


為貫徹落實中共哈密市委一屆四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突出“堅決打贏城鎮水權水價改革攻堅戰”,建立和完善有利於促進節約用水、合理配置水資源和提高用水效率為核心的水權水價形成機制,進一步運用價格槓桿促進節約用水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有序推進伊州區城鎮水權水價改革工作,

伊州區從2019年11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

階梯水量、水價分級:以年度用水量為單位計算週期,按市區家庭常住人口3人為基礎單位,設定三級水量階梯。以基本水價為基數,三級階梯水價差比為1:1.5:2,具體知下:

第一階梯:戶年用水量不超過96立方米(含),戶月均用水量不超過8立方米(含),執行基本水價;

第二階梯:戶年用水量在96立方米以上至132立方米(含)以下;戶月均用水量在8立方米以上至11立方米(含)以下,按基本水價的 1.5 倍執行;

第三階梯:戶年用水量在132立方米以上,戶月均用水量在11 立方米(含)以上,按基本水價的2倍執行。

汙水處理費、水資源費、二級供水管網及排水管網的改造維護費 0.50元/立方米同時計入水價,最終為各梯次用戶價格,用水量在年度之間不累計、不結轉。

每戶每增加1人,每年階梯水量基數增加29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量、水價考核暫時以一年為一個週期,平時用水量按居民生活用水基本價格收取水費,如年用水總量超過第一階梯用水量標準或達到第二、第三階梯用水量標準的,一次性補收階梯加價水費。

實施範圍:城鎮供水管網供水區域內的城鎮居民用水戶。居民用水戶原則上以戶為單位,學校、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養老機構、村、社區、免費公廁用水等暫不執行階梯水價制度,水價按照第一階梯水價標準執行

城市供水綜合水價調整:按照用水類別,居民生活用水由現行的1.42元/立方米調整為1.80元/立方米,行政事業單位用水由現行的1.52元/立方米調整為1.80元/立方米;

汙水處理費:居民用水汙水處理費由0.80元/立方米調整為0.95元/立方米

當前,伊州區印製5500份宣傳單,正在對全區5個街道的52個社區、26個村(其中包含石油街道的18個農場)進行入戶宣傳工作;對75箇中小學及幼兒園,採取主題班會,板報等形式宣傳;在城區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LED屏滾動播出節水宣傳口號;在水務公司各營業廳張貼宣傳單,對售水單位,高消費用水場所,進行宣傳;聯合46家物業公司百餘個住宅小區對城鎮階梯水價改革實施進行宣傳。

據瞭解,除了居民生活用水實施階梯水價外,非居民用水也將按伊州區城鎮階梯水價改革實施辦法執行。

記者:王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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