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相互保“變成”相互寶”?分攤費用越來越多還值得加入嗎?

為什麼突然想寫寫“相互寶”

呢?原因是前天支付寶提醒我2019年8月的第一期大病互助計劃公示顯示待幫助成員502人,分攤人數7732.72萬,預計人均分攤1.47元。這讓我突然回想到之前分攤的金額只有幾分錢,為什麼漲的如此之快?還記得去年還叫“相互保”的時候上線3天用戶高達330萬人,上線9天用戶突破1000萬人,當時創新了用戶人數增長的記錄呢!你想知道為什麼從“相互保”變成“相互寶”嗎?今天這篇文章就能全部告訴你,如果你對今天的主題感興趣的話,就繼續看下去吧~

相互寶是什麼?

首先,我們先來看一看百度百科對於“相互寶”的名詞解釋(如下圖)

從”相互保“變成”相互寶”?分攤費用越來越多還值得加入嗎?

準確的說“相互寶”並不是一款保險,而是網絡互助計劃。當芝麻信用分通過審核,通過健康告知就能夠0元加入,若發生100種重疾就可以獲得10萬或者30萬的理賠金。理賠金額的部分是需要加入“相互寶”的用戶共同分攤的。支付寶會收取8%的管理費,支付寶承諾2019年的人均分攤總額在188元之內。

從“相互保”變成“相互寶”?

講到這裡肯定很多人都很好奇,怎麼從“相互保”變成“相互寶”?答案是保監會認為“相互保”作為一款保險產品涉嫌違規,原因是合作伙伴信美人壽涉嫌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經過備案的保險條款和費率,銷售過程存在一定的誤導性,保險產品相關的信息披露不充分,經過市場監管部門的約談後,“相互保”升級變成“相互寶”,成為了基於互聯網背景下的互助平臺,且信美人壽退出,直接歸支付寶管理。接下來,我們來看看從“相互保”變成“相互寶”到底升級了哪些地方?(如下圖)

從”相互保“變成”相互寶”?分攤費用越來越多還值得加入嗎?

總的來說:升級的部分是4點:

1.分攤費用2019年188元封頂,超出部分支付寶承擔。我覺得這是升級之後最大的亮點了吧,之前沒有定額,可能無上限,但僅僅對2019年的封頂費用有規定。2020年的費用或者之後的費用都無法保證。

2.平臺抽取的管理費下降,從原本的10%降低為8%,下降了2%,也就是每100萬元,從原來的10萬管理費,下降到8萬元,降低了2萬元。

3.成團人數不到330萬人,不會立即解散,還是會進行賠付。

4.最最重要的一點,產品性質變了。相互保是一年期的重疾險,屬於保險,若保險公司賠空了,保監會也會參與管理,但是變成網絡互助計劃後就變成了大家一起出錢一起幫助患者,若公司倒閉或者無力賠付,是不像保險產品一樣有保監會來監管的。

此外,支付寶為了彌補此次升級給用戶帶來的不便,也作出了一定的補償,2018年12月31日之間加入的用戶,在2019年1月31日之前的分攤費用由螞蟻金服承擔。

那麼,問題來了,不是保險的“相互寶”還值得加入嗎?總的來說,我覺得相互寶不能替代保險,所以保險產品還是最重要的部分,若沒錢購買長期的重疾險,可以先加入相互寶作為一個過渡,但等到有預算,一定要把重疾險補上。若購買了重疾險產品也可以講相互寶作為一個補充。畢竟加入的門檻比較低,想退出也比較自由。所以還是比較建議加入的。

相互寶分攤費用越來越多的原因?

相互寶這個互助計劃是0元加入,每月會進行兩次分攤,每月固定7號-10號第一期公示,21號-24號第二期公示,每月14號和28號自動扣款,我整理了一下相互寶2019年1-7月分攤金額(如下圖)。

從”相互保“變成”相互寶”?分攤費用越來越多還值得加入嗎?

可以看見,1-4月幾乎都只要0.01-0.03元,但是6月份就突破0.5元,7月份突破了1元,最近公示的8月份第一期也是1.47元,雖然這一塊多的價格並不多,但是增長的勢頭著實有些恐怖,相比1-4月,有著近50倍的增長。究其原因,我認為主要是以下3點:

1.加入的用戶度過了等待期,加入相互寶後有90天的等待期,等待期內出險一般都是不理賠的,只有因為意外導致的重疾,才會進行理賠,所以一開始賠付肯定比較少。等待期之後,符合理賠要求的人數肯定增加了,所有需要幫助的人變多了,分攤金額也增長了。

2.加入的用戶增加了,從一開始的幾百萬用戶到8000多萬用戶,用戶人數的增加,理賠人數肯定也會增加。

3.理賠調查難度較大,根據最近的8月份第一期公示的理賠案例,我還發現了不少2月分就有億元的病理報告,但是理賠調查還是比較花費時間的,在8月份才能被公示。

總的來說,分攤金額變多是很正常的,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兒,支付寶方面也承諾2019年的人均分攤金額不會超過188元,至於後續的分攤金額會上漲至多少元,我們都不得而知,只能等待時間去告訴我們。

相互寶值得加入嗎?

相互寶的用戶人數已經突破了8000萬,且上升的勁頭還是十分顯著的,除了本身支付寶的量級比較龐大和大力宣傳之外,被用戶廣泛接受的主要原因應該是:打破傳統保險的思想,加入門檻比較低,費用方面0元。支付寶採取“先保障,後繳費”的方式,打破了傳統保險“先繳費,後保障”的思路,只要符合條件,可以先享受保障,等別人需要理賠時再均攤費用,此外,相互寶還提出了“陪審團”的機制,對於有爭議的案件,進行公示,由有陪審權利的用戶表決該不該進行賠付,使用戶的參與感更強,也在一定程度上兼顧人情。

從”相互保“變成”相互寶”?分攤費用越來越多還值得加入嗎?

此外這裡我還是想說一下“相互寶”的三個缺點,幫助大家更好的進行選擇:

1.可能會出現無法賠付的情況:若是保險產品是具有法律效應的,保監會也會進行監管,但互助計劃不屬於保險,官方也有相關的條款規定:若出現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導致相互寶無法存續會解散,若官方停止相互寶服務也會停掉,若用戶小於324萬人時,官方有權主動終止或者調整該計劃。所有互助計劃可能無法繼續,也可能出現無法賠付的可能性。

2.保障內容可能會更改:若是保險產品保障內容是在保險條款中規定的,不能隨意進行更改,但是互助計劃不是保險,能夠更改保障內容,比如今年的5月份,相互寶修改了甲狀腺癌的理賠標準,之前甲狀腺癌若40週歲之前確診能夠得到30萬的互助金,修改後確診甲狀腺癌只能獲得5萬的互助金。

3.理賠時效性不高:在相互寶8月的第一期公式中,還有不少2月份就確診的重疾,可是8月份才能進行理賠的公示,理賠的效率確實比較低,有一部分原因是理賠人數多,調查取證難度較大,但是保險產品都會在合同中規定多少日內做出理賠結論,一般是30天內做出理賠結論。

總的來說,在購買了商業保險的情況下,可以加入相互寶作為補充,若預算不充足也可以先加入相互寶,使自己不至於毫無保障,待有預算之後,還是需要把商業報銷交上。

從”相互保“變成”相互寶”?分攤費用越來越多還值得加入嗎?

寫在最後的話:相互寶的出現,喚醒了普通老百姓的保障意識,我個人覺得意義是重大的,但是相互寶並不是保險,是一個互助計劃,其抵禦風險的能力十分有限,所以,保險還是要安排上的。想用一句話做今天的結尾:

“有些人因為看見所以相信,有些人因為相信所有看見”。希望我們能夠互相不辜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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