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龍光電三季報“跳水”,律師稱或涉嫌信披違規

天龍光電三季報“跳水”,律師稱或涉嫌信披違規

​由於“未及時反映判決書相關的損失等”,天龍光電(300029)今日發佈三季報更正公告,對多項財務指標進行更正。不過,更正後的三季報中,在淨利加劇虧損的情況下,公司淨利同比變動幅度卻不降反增。此外,由於公司未在三季報中對該訴訟造成的損失進行計提,律師指出,公司此舉或涉嫌信披違規。

輸了官司致業績大幅下滑

今日,天龍光電披露2019年度三季報更正公告稱,本報告期公司收到法院《民事判決書》,對常州天龍光電起訴公司加工合同糾紛一案作出判決,判決公司應向對方支付加工價款、應付利息損失、案件受理費和司法鑑定費。

因公司此前未根據判決書在三季報中及時反映該民事判決書相關的存貨減值損失、利息損失及應付款項等,致使報告書中,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報告期主要財務數據、財務指標發生重大變動的情況及原因、財務報表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母公司資產負債表等內容出現錯誤,現需要對部分內容予以更正。

更正後,天龍光電總資產由15983.33萬元下降為15761.38萬元;淨資產由11215.87萬元下降為8293.13萬元;營收不變的基礎上,第三季度淨利由虧損309.93萬元下調至虧損3232.66萬元;年初至三季末淨利由虧損696.33萬元下調至虧損3619.06萬元。此外,應付賬款期末餘額上調了1921.44萬元為4554.28萬元,增加了72.98%;營業外支出期末餘額為2899.68萬元,上調了2887.75萬元,增加了24倍。公司稱,變動原因由於本期根據加工合同民事判決書確認應付款項及確認損失。

對於多項財務數據出現的更正,天龍光電錶示,公司深表歉意,敬請廣大投資者諒解。

淨利變動幅度令人費解

不過,令人覺得不解的是,雖然公司三季報中淨利出現了大幅下滑,但報告期較上年同期的變動反而不降反升。數據顯示,其中,第三季度淨利由虧損309.93萬元擴大到虧損3232.66萬元的情況下,同比變動卻由下滑64.45%變為增長270.80%;年初至報告期末淨利由虧損696.33萬元擴大至3619.06萬元的情況下,同比變動卻由下滑76.86%變為增長20.25%。此外,扣非淨利多項指標也出現了虧損擴大,同比變動卻增長的情況。

此外,大眾證券報記者查閱相關公告後發現,該《判決書》於今年7月30日判決,公司於8月7日公告稱當日已收到該判決。彼時,公司公告稱,根據判決結果,公司須向常州天龍支付加工價款2144.42萬元及利息損失,提回的加工產品存在減值跡象,但目前無法準確估計減值損失金額,預計將對公司本期利潤產生重大影響。然而,公司在三季報中並未對上述減值進行計提,亦未對減值風險進行提示,僅表示“常州天龍與公司加工合同糾紛案,截至2019年10月23日處於法院執行階段”。

對此,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即使損失未能確定,也可以根據會計師的意見提前計提。公司是在三季報發佈前簽收的《判決書》,但並未在三季報中及時披露訴訟風險和計提後的財務數據。這種情況下,公司涉嫌信披違規,後補的‘更正公告’也不能免除其已發生的信息披露責任。”

那麼,公司財報中淨利虧損擴大的情況下,變動幅度為何“不降反升”?8月初便收到《判決書》,為何三季報中未見計提?帶著上述疑問,記者致電天龍光電,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已經下班,不方便回答問題”。

記者 朱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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