欒城區委、區政府官方媒體
徵 地 告 知 書
欒城鎮田家莊村及有關農戶:
為了欒城區城鎮建設,依照法律規定,擬徵收你村位於石家莊市欒城城區、興安街東側、張舉路(原富強路)南側、善眾寺街(原柴武大街)以西、規劃經三支路東西兩側的土地,面積約2.8791公頃。依照城鎮規劃,地塊開發用途為住宅。具體面積和地類以土地調查確認情況為準。
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訂徵地區片價的通知》(冀政發[2015]28號)規定,擬徵收土地位於石家莊市欒城區第I區片,區片價標準為每公頃213萬元。
安置途徑為:回遷安置。
如果對上述土地權屬、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異議,請在5個工作日內向我局申請聽證。
特此告知。
石家莊市欒城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19年10月18日
徵 地 告 知 書
欒城鎮小任家莊村及有關農戶:
為了欒城區城鎮建設,依照法律規定,擬徵收你村位於石家莊市欒城城區、興安街以東、張舉路(原富強路)以北、規劃經三支路西側、規劃緯五支路南側的土地,面積約0.0642公頃。依照城鎮規劃,地塊開發用途為住宅。具體面積和地類以土地調查確認情況為準。
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訂徵地區片價的通知》(冀政發[2015]28號)規定,擬徵收土地位於石家莊市欒城區第I區片,區片價標準為每公頃213萬元。
安置途徑為:回遷安置。
如果對上述土地權屬、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異議,請在5個工作日內向我局申請聽證。
特此告知。
石家莊市欒城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19年10月18日
徵 地 告 知 書
欒城鎮南關村及有關農戶:
為了欒城區城鎮建設,依照法律規定,擬徵收你村位於石家莊市欒城城區、興安街東側、張舉路(原富強路)南側的土地,面積約0.0086公頃。依照城鎮規劃,地塊開發用途為住宅。具體面積和地類以土地調查確認情況為準。
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訂徵地區片價的通知》(冀政發[2015]28號)規定,擬徵收土地位於石家莊市欒城區第I區片,區片價標準為每公頃213萬元。
安置途徑為:回遷安置。
如果對上述土地權屬、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異議,請在5個工作日內向我局申請聽證。
特此告知。
石家莊市欒城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19年10月18日
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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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整理製作|小芮
來源|欒城區政務信息公開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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