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規範辦學,39所民辦中小學校莊嚴承諾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民辦學校的招生政策要求,規範民辦學校辦學行為,保障學生權益,優化教育發展環境。日前,長春市教育局組織全市39所民辦中小學校簽訂了《依法規範辦學承諾書》。

依法规范办学,39所民办中小学校庄严承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各民辦學校對社會及主管部門做出如下承諾:

一、堅決杜絕未經審批擅自舉辦民辦學校。

二、堅決杜絕擅自改變民辦學校學校名稱、層次、類別、辦學地址和舉辦者。

三、堅決杜絕將招生入學與房地產掛鉤,與幼兒園掛鉤。

四、堅決杜絕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五、堅決杜絕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六、堅決杜絕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區域招生和提前招生。

七、堅決杜絕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八、堅決杜絕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方可發佈。

九、堅決杜絕任何學校亂收費、高收費、超標準收費、跨學年收費、不按規定時間收費、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十、堅決杜絕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學生混合招生、混合編班、混用校舍。

十一、堅決杜絕私自招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統一網上報名,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十二、堅決杜絕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十三、堅決杜絕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十四、堅決杜絕出資人抽逃資金或挪用辦學經費。

十五、堅決杜絕在年檢時提供虛假信息。

十六、堅決杜絕超前教學、超綱教學,堅持“零起點”教學。

十七、堅決杜絕學校在職教師違規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辦班行為。

十八、堅決杜絕出現危害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事件,嚴格落實各項安全工作制度機制。

學校將嚴格履行辦學主體責任,遵守本承諾,學校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學校校長是主要責任人,從即日起,如有違反上述任意條款,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對學校核減下一年招生計劃20%、年檢不合格、記入學校信用檔案、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佈等處理;情節嚴重的,接受上級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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