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平市江維電化廠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小區出行道路設計施工總承包

從中國電力招標網(www.dlzb.com)瞭解到樂平市

江維電化廠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小區出行道路和景觀渠工程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正在進行,詳情請看下文:

項目概況與招標範圍

2.1項目名稱:樂平市江維電化廠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小區出行道路和景觀渠工程項目(一期)設計施工總承包。

2.2招標單位:樂平市江維電化廠棚戶區改造項目部。

2.3建設地點:樂平市城北新區江維電化廠安置小區。

2.4工程規模:東側道路全長362.675米,道路寬12米;西側道路全長492.95米,道路寬16米。溝渠整治(景觀綠化)工程共32399平方米,原溝渠往南移進行改造,總長度836米。本項目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綠化、溝渠整治(景觀綠化)工程。

2.5.1項目總投資約2833.4萬元,本項目投資1967.11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1723.21萬元、設計費60.09萬元、預備費183.81萬元。

2.6招標內容:

2.6.1設計內容:本項目工程規劃紅線範圍內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綠化、溝渠整治(景觀綠化)等工程,還有以上未列出,但與本工程密切相關且必不可少的系統相關工作內容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後續技術服務;

2.6.2施工內容:本項目工程規劃紅線範圍內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綠化、溝渠整治(景觀綠化)等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及保修期內的保修;

2.6.3還有以上未列出,但與本工程密切相關且必不可少的系統工作內容,並最終向建設單位“交鑰匙”(招標人保留中標後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進行調整的權力(最終方案以規劃部門審批通過方案為準)

2.7標段劃分:壹個標段。

2.8設計補償:投標人應承擔所有與準備和參加投標有關的費用,招標人對未中標人不作任何設計補償。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營業執照(聯合體內單位均須提供)。

3.2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兩項資質:

(1)設計資質:行政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行政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

3.3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僅施工方提供)。

3.4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備中級工程師(含)以上職稱,專業為市政工程類(市政工程類相關專業職稱包括道路與橋樑、給排水、結構、機電、燃氣等專業)。

3.5施工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具備二級(含)以上註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不含臨時)執業資格,以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全B證)。

3.6技術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備中級工程師(含)以上職稱,專業為市政工程類(市政工程類相關專業職稱包括道路與橋樑、給排水、結構、機電、燃氣等專業);且設計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不為同一人。

3.7關鍵崗位人員要求:八大員(施工員、安全員、材料員、質量員、資料員、機械員、勞務員、標準員)具有有效的崗位證書(或者培訓證書),安全員可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經年檢合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替代崗位證書。

3.8本項目嚴格執行贛建辦【2017】14號文規定,省外進贛建設工程企業須在省外建設工程企業信息登記管理系統上辦理企業信息登記並通過審核,施工單位須單項工程投標登記並通過審核,設計單位企業信息公示中須體現與本工程所要求資質已備案登記(提供能夠有效充分反映備案成功的網頁截圖並加蓋投標人公章);

3.9財務及信譽要求:招標公告發布之日前投標人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未處於被責令停業,財產未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並出具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的承諾書(聯合體內單位均須提供承諾書)。

3.10投標人自開標之日起(含開標之日)前36個月內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沒有發生被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的騙取中標、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問題;(聯合體內單位均須滿足並提供承諾書)。

3.11投標人自開標之日起(含開標之日)前無被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限制在本地區投標且在限制期內的行政處罰;(聯合體內單位均須滿足並提供承諾書);

3.12本項目接受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投標:

(1)不能同時具備以上設計和施工資質的獨立法人企業可組成一個聯合體參加投標,開標時應出示有效的聯合體協議書(設計方提供設計資質,施工方提供施工資質,聯合體的牽頭單位須由具備施工資質的單位擔任);

(2)聯合體應由施工方作為聯合體牽頭人,全權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參與本次投標、與招標人洽談並簽訂合同,並負責整個合同實施階段的協調工作;

(3)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後簽署的施工合同和設計合同,對聯合體每一成員均具有法律約束;

(4)所有聯合體成員按合同條件規定,為實施合同共同和分別承擔責任。聯合體牽頭人的授權書、投標文件及中標後簽署的施工合同和設計合同中應對此作相應的聲明;

(5)聯合體各成員之間簽訂的聯合體協議書及聯合體牽頭人的授權委託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起遞交;

(6)聯合體的各成員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及以上的聯合體投標。如有違反將取消該聯合體及聯合體各成員的投標資格;

(7)聯合體各方均須具備承接本次招標項目的能力及滿足相應的資格條件。

3.13開標當日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人)須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原件按要求到達開標現場,並現場簽到,否則拒絕其投標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人須由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擔任。

時間:請於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04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