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南省周口市的王先生向中國消費者報·河南消費網投訴,稱自己2017年底買的新鄭龍湖錦藝城的46棟1單元的新房,合同與樣板間的陽臺面積均為3.8mx1.6m,房管局的備案也是3.8mx1.6m,但2019年9月29號去收房時,進去測量的陽臺寬度少了40cm。開發商以圖紙拿錯,施工隊問題等各種理由搪塞,推脫,就是不解決。
投訴者情況
姓 名:王先生
電 話:131****6399
地 址:河南省周口市
投訴類別:房產家居
投訴對象情況
投訴對象名稱:新鄭龍湖錦藝城(開發商:河南錦恩置業有限公司)
地 址:新鄭市龍湖鎮雙湖大道6號
聯繫方式:0371-85123333
投訴內容(事實時間、地點、人物及事情起因、發展、結果)
我是2017年底買的新鄭龍湖錦藝城的46棟1單元的新房,合同與樣板間的陽臺面積均為3.8mx1.6m,房管局的備案也是3.8mx1.6m,但2019年9月29號去收房時,開發商讓我們必須先收房後才讓驗房,最後鬧來記者才讓去看房,進去測量的陽臺寬度少了40cm,變成了3.8mx1.2m,除去牆壁,可用的寬度僅僅有80多釐米,如果當初知道陽臺僅僅有80cm,誰會買這樣一個一點用都沒的陽臺呢?開發商以圖紙拿錯,施工隊問題等各種理由搪塞,推脫,就是不解決。
投訴請求:全款退房或者給予補償
現有證據:現有合同上寫的陽臺面積標註和第三方測試結果
2019年10月16日17時47分,中國消費者報·河南消費網將消費投訴內容轉給了新鄭龍湖錦藝城(開發商:河南錦恩置業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2日17時22分,消費者王先生給中國消費者報·河南消費網發送郵件,內容如下:我在10月15日投訴的陽臺面積缺少的問題,王志營,13145996399這個號,開發商已和我聯繫解決達成和解,口頭許諾我撤訴後車位優惠2萬塊錢,我投訴了很多地方,沒想到投訴到貴網後真的有用,感謝貴網的努力.希望貴網越來越多的人知道,這樣,我們維權才不會這麼苦難.多謝你們。
2019年10月25日10時03分,中國消費者報·河南消費網進行回訪,消費者王先生表示:自己和開發商並沒有和解,前期開發商是給我說車位優惠兩萬元,但我回復的是需要回家和我妻子商量下,可後來我聽同樓盤的業主說車位總共就三萬塊錢,開發商卻說給我優惠兩萬另付三萬,實際上沒有任何的優惠和補償。
本投訴已在河南消費網首頁“公開和解”欄目公開,投訴及被投訴雙方均可發表意見,力爭儘快達成和解。
【中國消費者報·河南消費網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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