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蘇南京市公務員考試錄用676人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以及《江蘇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精神,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2020年南京市將組織考試錄用676名擔任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含省以下垂直管理機構90名)。考試錄用簡章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3年10月29日至2001年11月4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2020年應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報考定向考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0週歲(1978年10月29日以後出生)。報考監獄、戒毒管理單位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人員的年齡,按照《關於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要求執行;

(四)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部分定向考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六)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七)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報考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須具備《江蘇省公安機關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定的條件;報考監獄、戒毒管理單位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須具備《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定的條件;

(九)報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職位代碼70~ 79)的人員還須具備《江蘇省2020年考試錄用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簡章》規定的條件;

(十)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考錄對象及要求

(一)報考本市及在寧垂直管理機構職位的人員不受生源地或戶籍限制(職位有特殊規定則從其規定)。

(二)定向考錄殘疾人的職位,職位代碼80,考錄對象為:報名時持有殘聯核發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符合職位要求的殘疾類別、等級的人員。

(三)定向考錄大學生村官的職位,職位代碼90~ 93,考錄對象為:本市聘期滿3年且考核合格,現仍在本市所屬村(社區)任職的省、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

(四)定向考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職位代碼94,考錄對象為:經江蘇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願者;經江蘇省、南京市組織人社部門選派,報名時聘期已滿、考核合格且未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戶籍或生源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

(五)定向考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職位代碼98,考錄對象為:在本區轄區內的村(社區)工作滿五年、且任現職兩年以上的現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不含省、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作風深入紮實,工作實績比較突出,群眾公認度較高;任職期間,個人獲得鎮街以上榮譽,或所在村(社區)獲得鎮街以上榮譽;經鎮街黨組織推薦,區委組織部審核同意。

(六)2017年1月1日以後辦理過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備案)手續的人員(含已離職或取消錄用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被辭退未滿5年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迴避情形的職位。

(七)考錄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區、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畢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或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31日。

三、報名程序和方法

(一)職位查詢:各招錄機關的考錄計劃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南京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簡介表》。可通過南京黨建網、南京人事考試網查詢。報考人員報考前要認真閱讀《簡章》和《報考指南》。考錄職位所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技能、證書等資格條件以及基層工作經歷等方面的問題,由招錄機關負責解釋。需要諮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繫,招錄機關的諮詢電話可以通過《南京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簡介表》查詢。

(二)網上報名: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採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網址是南京人事考試網。報考人員可選擇在全省各省轄市考區參加筆試。

(三)報名時間:2019年10月29日9∶00—11月4日16∶00

(四)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10月29日9∶00—11月6日16∶00,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48小時後,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初審。

報考資格初審工作,市級機關由招錄機關負責;區級機關和鄉鎮(街道)機關由該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由招錄機關所屬主管部門負責。報名期間,招錄機關公佈諮詢電話,並在工作時間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諮詢。資格初審期間,招錄機關根據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擬任職位要求,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並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後48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需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應註明缺失或需說明的內容,並退回報考人員補充。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招錄機關應及時留存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面試前資格複審使用。

(五)繳費時間:2019年10月29日9∶00—11月7日16∶00,報考人員須通過資格初審、照片審核後方可進行繳費,繳費截止時間前須完成網上繳費,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網上繳費狀態以報名網站顯示為準,完成繳費後,報名方為有效。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六)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應按職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的規定,如實、完整、準確、規範地填寫有關信息,填報專業以畢業證書或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為準。招錄機關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報考人員在全省範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並繳費;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上傳的報考人員照片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名信息提交後一般不得更改,姓名中的錯別字(生僻字)經當地考試機構同意後方可修改。

2019年10月29日9∶00至11月4日16∶00期間,報考資格尚未審核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19年11月4日16∶00至11月6日16∶00期間,報考資格未審核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也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3、本次考錄筆試的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後,有效報名人數與招錄人數之比小於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定的程序辦法核減考錄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並已完成繳費的人員,可在相關網站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時間:

2019年11月8日9∶00—16∶00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繳費並參加筆試後,於2019年12月9日-13日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電話聯繫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用事宜。

(七)網上打印准考證。報考人員要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並打印准考證,時間為2019年12月4日9:00至12月6日24:00

四、考試程序和方法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

(一)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實行分級分類考試,考試類別分為A、B、C三類,考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參加。考試範圍見南京黨建網(www.njdj.gov.cn)、南京人事考試網公佈的《江蘇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二)筆試時間安排

筆試時間:2019年12月7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報考人員應攜帶准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

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於2020年1月上旬在報名網站查詢。

2020江蘇南京市公務員考試錄用676人公告

(三)面試(專業能力測試)人選確定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專業能力測試)的人選。

面試前,招錄機關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複審。經複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結果的,由招錄機關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後,取消面試資格,並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報考監獄、戒毒管理單位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在資格複審前進行體能測評。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擬錄用人數5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達不到5倍比例的職位,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體能測評按照《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執行。對體能測評合格且通過資格複審的人員,按照擬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因體能測評不合格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缺額時,可進行一次性遞補。

資格複審時,需提供的材料:①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定向、委培、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定向、委培、聯辦單位及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外省生源的師範類應屆畢業生,還須學校提供同意報考的證明。②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③需減免考試費用的特困報考人員還應提供有關證明。④以國(境)外學歷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⑤以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身份報考的還要提供畢業證(學位證)、退役證、縣(區)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 6 * GB3 ⑥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上述證件及職位審核需要的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並提供複印件。

通過資格複審人員名單等信息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南京黨建網、南京人事考試網上公佈。

通過資格複審人員要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並打印面試通知書。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繫。

(四)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

面試的程序、標準、題本由省統一確定,面試按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要求組織實施。

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個考錄程序。

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專業能力測試按省要求組織實施;其他職位按要求設置面試階段的專業能力測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根據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的專業能力測試方案組織實施。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方法為:一般職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佔50%;進行專業能力測試的,筆試成績佔50%、面試成績佔35%、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佔15%。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捨五入”辦法處理。

五、體檢和考察(政審)

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筆試成績仍相同,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體檢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按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根據《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相關文件規定和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開展錄用考察工作。

六、公示和錄用

各招錄機關從考試成績、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通過南京黨建網、南京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錄用。

在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等環節因報考人員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計劃缺額時,將從該職位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後,不再遞補。

被錄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

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辦理錄用手續時,須提供畢業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或違反公務員錄用和試用期管理相關規定的,取消錄用。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精神,為保持幹部隊伍的相對穩定,我市鄉鎮(街道)新錄用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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