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兄弟冒用駕駛證也會被“打臉”

“請出示您的身份證、駕駛證和機動車行駛證,請正視鏡頭。”

正視鏡頭?

沒錯,警察蜀黍用上了新武器。

近日,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屬三大隊三中隊交通違法處理窗口啟用人臉識別系統,當事人必須與出示證件一致方可處理交通違法行為,有效預防買分賣分的違法行為,提升非現場交通違法處理水平。

眾所周知,冒用他人駕駛證扣分是違法行為,但仍有少數車主在處理交通違法中,駕駛證分不夠扣,便冒用他人駕駛證來進行“銷分”。近日,台州交警就查獲了一起冒用他人駕駛證處理違章的違法行為。即使是親兄弟,年齡相近,長相又非常相似,但始終逃脫不了台州交警的“火眼金睛”。

10月23日上午,王某強一人來到台州交警直屬三大隊三中隊違法處理窗口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在辦理業務的過程中,窗口工作人員發現王某強神色慌張、言辭模糊,對窗口人員的詢問,王某強無法說清。於是,工作人員通過比對駕駛證上的身份信息,發現王某強與駕駛證上的照片有明顯的出入。

當工作人員向王某強核實時,他卻堅稱自己就是該駕駛證上的本人。而當工作人員問及更多詳細身份信息時,王某強更加堅定。工作人員便進行人臉識別,發現識別不了,王某強才說這是他哥王某學的駕駛證。

因駕駛證分數不夠,王某強借了哥哥王某學的駕駛證來處理交通違法。由於王某強涉嫌存在冒用他人駕駛證、頂替實際駕駛人處理交通違法的行為,目前臺州交警直屬三大隊三中隊正在對王某強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台州交警再次提醒廣大駕駛人,處理車輛交通違法,必須由違法當事人前往違法處理窗口辦理。頂替或者冒用他人駕駛證進行處理的違法行為,一旦被發現,公安交警部門將以提供虛假證言或謊報案情的違法行為依法論處,若有多次造成重大損失或使公安機關造成重大失誤等嚴重情節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