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槍響!英雄,兩死一傷!群眾,安然無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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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南柯一夢 來源 | 馮站長之家

什麼人,可以稱為英雄?

10月2日凌晨,浙江台州的8聲槍響,告訴我們,英雄,就是可以用生命保護生命的人!

當天凌晨,接到報警後,台州市金清派出所民警王歆帶著輔警梁峰、林新志,三人趕往報警現場。

現場有一個小油桶,地面上有汽油,報警人的房門已被燒壞。

當三人正在開展調查取證和現場拍照等處置工作時,突然一名男子駕駛小貨車來到現場,手持獵槍朝著他們和身邊的7名群眾開了一槍。

面對危險,林新志挺身而出,朝著兇徒大聲呵斥:“你幹嘛?放下槍!”

同時,準備上前制止兇徒繼續作惡。

兇徒朝著林新志又一次扣下了扳機,擊中了他的腹部。

林新志趕緊捂著流血的腹部,強忍劇痛退到一間房內,向所裡請求支援。

兇徒兇性畢露,朝著人群步步逼近。

王歆一邊大聲警示現場群眾趕緊躲避,一邊把正在轉移群眾、自己卻暴露在歹徒槍口下的梁峰拉到了廊柱後面。

可是,兇徒持槍越來越近,群眾卻沒有疏散遠離,怎麼辦?

危急之下,王歆和梁峰奮不顧身撲向了兇徒!

豈料,窮兇極惡的兇徒再次開槍,霰彈打中了梁峰的頭部,鮮血噴湧而出,梁峰倒在了地上。

王歆的右臂也被擊中,鮮血浸透了衣服。

此時的兇徒,已經完全癲狂了,大聲叫喊著“小君在哪裡?”

而正在廊柱後面躲避的王某君下意識應了一聲,被兇徒發現,兇徒一邊喊著“今晚幹掉你”,一邊順著聲音追去。

王某君見狀立即向房子邊上的村道逃去。

右臂中槍的王歆,強忍著劇痛,快速穿過走廊,跑上村道,掩護王某君及其他現場群眾避險。

他邊跑邊喊:“快跑!快跑!打120!打120!”

而兇徒則是緊追不捨,一邊追還一邊又開了2槍。

一心掩護群眾避險的王歆,不幸被擊中後腦,倒在了血泊中。

從王歆衝出去掩護群眾到被擊中,雖然僅僅只有20秒鐘,但是,就是這寶貴的20秒鐘,吸引了兇徒的注意力,給了在場群眾躲避的時間,從而逃過了一劫。

尋人未果的兇徒,折返回來,把槍口又一次對準了掩護群眾脫險的警員,對著早已頭部中槍不省人事的輔警梁峰腹部又開了一槍!

隨後,兇徒拿出事先準備好的農藥喝下,身亡。

案發現場,共有群眾7名,除王某君擦傷外,安然無恙!

而出警的3名警察:

王歆,右臂、後腦共中2槍,身亡;

梁峰,頭部、腹部共中2槍,身亡;

林新志,腹部中1槍,體內共有100多粒鐵砂,經過手術,有70多粒,無法取出,將會永遠留在體內!

什麼是英雄?

面對持槍兇徒,勇敢無畏,挺身而出;

掩護群眾撤離,盡職盡責,捨生取義。

用生命保護生命的他們,就是英雄!

什麼是英雄?

曾經,狼牙山五壯士為了掩護群眾轉移,以身為餌,最後跳崖。

有人不相信,說哪裡會有這麼傻的人,為了別人活著自己去送死,肯定是假的。

現在,這樣“傻”的人就跟我們生活在同一個時代,還是假的嗎?

曾經,黃繼光捨身堵槍眼。

有人不相信,說面對明知做了就必死的事情,誰會這麼傻,不符合常理。

現在,用身體為別人擋子彈的“傻子”,兩死一傷,符合常理嗎?

曾經,有人說,警察是一種職業,他們做的這一切都是應該的,工作職責,盡了本分而已,不值得大書特書。

但是,哪種職業是以生命為代價?

誰沒有父母妻兒?誰又能直面生死?

所有質疑的人,你們誰能做到?

意外來臨,他們必須以自己的血肉之軀,將人民群眾和危險隔開,這就是他們的職責,也正是他們職業特殊、偉大和光榮的所在!

什麼是英雄?

王歆,他犧牲之後14天,兒子出生。他在明知兇徒有報復目標,自己中槍行動不便的情況下,依然選擇掩護群眾,有沒有想過自己作為父親可能會沒有機會抱抱自己的兒子?

梁峰,家有老父親。他在看清兇徒持有獵槍的情況下,卻依然挺身而出,呵斥兇徒,有沒有想過自己的老父親會悲痛欲絕?


深夜,槍響!英雄,兩死一傷!群眾,安然無恙!


林新志,搶救醒來之後,不能說話,卻堅持在紙上潦草地寫了幾個字,詢問兩個戰友怎麼樣了。當得知戰友已經犧牲時,他為什麼會陷入深深自責,一直在問:“我要是能奪下槍就好了”?


深夜,槍響!英雄,兩死一傷!群眾,安然無恙!


什麼是英雄?

用鮮血履行使命,他們就是英雄!

用生命保護生命,他們就是英雄!

哪有什麼歲月靜好,只不過有人替你負重前行。

正如獲救群眾所說:“是他們救了我們所有人,如果沒有他們,可能我今天就不能站在這裡了”!

是他們,用血肉之軀為群眾擋住了子彈;

是他們,還有他們的戰友們,用鮮血和生命在保衛我們的安全。

他們,就是英雄!

讓我們向英雄,致敬!

深夜,槍響!英雄,兩死一傷!群眾,安然無恙!

深夜,槍響!英雄,兩死一傷!群眾,安然無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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