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北海市銀海區檢察院對李春寧涉嫌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提起公訴

北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鐵山港大隊原大隊長李春寧(正科級)涉嫌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行賄罪一案, 日前由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檢察院向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李春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共同索取及單獨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被告人李春寧不依法履行職責,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及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應當以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