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柏:檢察長辦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第一案

野生動物是大自然對人類的饋贈,是森林中最可愛的精靈,是維護自然生態平衡、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為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態環境的需要,雙柏縣人民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認真辦理野生動物保護公益訴訟案件,維護生態多樣性,護航“養生福地、生態雙柏”建設。

双柏:检察长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第一案

近日,被告人楊某某非法持有槍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雙柏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雙柏縣檢察院檢察長趙春菊以公訴人和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履行檢察職責。這是雙柏縣檢察院辦理的第一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也是該院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過程中,院領導帶頭辦理批捕、刑事訴訟、公益訴訟一體的第一案。

双柏:检察长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第一案

案件回顧:2017年4月至2019年5月期間,被告人楊某某先後在雙柏縣大麥地光明村老熊箐山、阿個代山非法獵捕野生動物。2019年5月,雙柏縣森林公安局依法對楊某某家進行搜查,查獲疑似野生動物皮毛及死體,經雲南瀕科委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楊某某所獵捕的野生動物分別為:白腹錦雞1只,系國家Ⅱ級保護動物,價值5000元;野豬1只,系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價值400元,赤腹松鼠2只,系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價值300元,灰背大鼯鼠3只,系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價值450元,赤麂1只,系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價值600元,野生動物價值合計6750元。

楊某某非法持有槍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一案,由雙柏檢察院受理後,檢察長趙春菊作為承辦檢察官仔細審閱案件,反覆研判案情,在審查逮捕階段及時發現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案件線索。報經楚雄州檢察院批准後,迅速作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立案辦理。

在既要保證刑事指控堅強有力,又要保障被侵害的公益得要有效保護的前提下,趙春菊承擔起了公訴人和公益訴訟起訴人的雙重職責,逐一審查證據,制定了周密詳實的舉證提綱和出庭預案,以確保案件質量,針對案件證據存在的部分疑問,還邀請了偵查人員出庭作出說明,以夯實證據鏈條,保障了訴訟活動的有序進行。

双柏:检察长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第一案

庭審過程中,趙春菊宣讀了起訴書和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書,圍繞犯罪事實、訴訟請求、量刑情節、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等情況發表了公訴意見和出庭意見,被告人楊某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該案將擇期宣判。

本案的開庭審理不僅強有力地震懾了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還進一步喚醒和提高了當地群眾的生態保護意識,實現了起訴一件,警示一片、教育和影響社會面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双柏:检察长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第一案

審 核:陳 穎

責 編:閔以榮

編 輯:李金潔 林玳全

來 源:雙柏縣人民檢察院

双柏:检察长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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