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也離過婚?這樁千年公案到底該怎麼斷

名人離婚是娛樂八卦和媒體炒作的興奮點,而中國最早捲進離婚事件的居然是古代最大的名人孔子,此事成了儒家爭辯不休,學界爭論不已的千年公案。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既因為史料的詮釋辨析,也關乎儒家先祖體面尊嚴,更重要的是,這涉及到儒家經典《大學》裡提出的“齊家”觀念問題。

關於孔子離婚的史料記載,主要有兩處:

一是最早明確提及此事的三國時代王肅在《孔子家語》記載:“孔子三歲而叔梁紇卒,葬於防。至十九,娶於宋之亓官氏”。而《家語•後序》則說:“孔氏三世出妻”。過去許多學者認為此書有偽,他們只採信“娶於宋之亓官氏”而不信“孔氏三世出妻”說,但現在文史界普遍認為《孔子家語》的可信度很高。

二是佐證“孔子出妻”的史料《禮記•檀弓》裡一則記載,這裡涉及了孔子,孔子的兒子孔鯉字伯魚,孔鯉之子孔伋字子思,孔伋之子孔白字子上。其原文是:

“子上之母死而不喪門人問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喪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喪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無所失道,道隆則從而 隆,道汙則從而汙。伋則安能?為伋也妻者,是為白也母。不為伋也妻者,是不為白也母。故孔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也。”

從這條史料裡,人們可以明確地讀出,孔子的兒子孔鯉是“喪出母”的,也就是孔子是“出妻”、離婚了的,子思本人也是離過婚的,而且“孔氏三世出妻”。

還有一條比較間接的史料,那就是《禮記•檀弓》的記載:“伯魚之母死,期而猶哭,夫子聞之曰:“誰與哭者?”門人曰:“鯉也。”夫子曰:“嘻!其甚也!”伯魚聞之,遂除之”。唐代孔穎達正義解釋:“時伯魚母出,父在”。

對於這些史料記載,古代大學者們傾向性意見是認同的。認為孔子確實“出妻”的,除了王肅、孔穎達等,還有宋代司馬光、朱熹等。司馬光更是認為,“昔孔氏三世出其妻,其餘賢士以義出妻者眾矣,奚虧於行哉?”看來。我們的大聖人孔子確實是離過婚的。

但是後世儒家卻對此爭辯不已,甚至近現代學者也有持反對意見的。清代錢泳在《履園叢話》和錢穆先生在《先秦諸子系年》的觀點在學術上有一定代表性,他們主要是認為上述史料中的“出母”應該詮釋為“生母”,也就是親生的母親,而親生的母親就不一定是父親的正妻而很可能是小妾。因此,孔鯉“喪出母”就是喪生母,而他的生母是孔子的小妾,不是正妻,所以不能說孔子鬧過離婚。這樣詮釋顯然站不住腳,首先是孔子是否娶過小妾完全沒有證據,而且關於“出妻”,古代文獻是有定說的,並有七條標準。

後世儒家的爭辯,也有許多是為了維護儒家先師的體面尊嚴。他們知道,有關孔子的典籍都說明孔子的家庭似乎是殘缺的,無論是《論語》還是《史記•孔子世家》都沒有關於孔子夫人的相關記載,除了兒子孔鯉偶爾會出現一下,給人印象孔子一直是獨來獨往的。在孔聖人留下的言說中,除了一句“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可能牽扯到他的老婆外,就沒有任何關於孔夫人的信息了。孔子常年忙於做官、遊說、教學,沒有顧及家人。魯哀公十年(公元前485年),夫人亓官氏卒,當時孔子卻呆在衛國。孔子死後,喪葬祭祀也沒有提及其夫人,這些史實都是很不利於“孔子出妻”的爭辯的。為了讓鼻祖夫妻和諧、婚姻圓滿,後世儒者只好做些補救工作。漢代在孔林增加亓官氏塑像,唐代開始為其建寢殿專祠,宋朝真宗年間追封亓官氏為“鄆國夫人”,元至順三年又被加封為“大成至聖文宣王夫人”;明嘉靖八年孔子被尊稱“至聖先師”,亓官氏也就被稱為“至聖先師夫人”。他們這樣做其實是不能掩蓋孔子離婚問題的。

但是真正讓後世儒家為“孔子離婚”大傷腦筋的,是因為他們提出了“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儒家教義,並且被奉為士人安生立命的必由之路和普遍的社會人生觀,而“孔子離婚”卻非常不利於其中的“齊家”一說。

為什麼在唐宋以後便對孔夫人大加尊封呢?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唐代韓愈提出道統說,韓愈把儒學“仁義”定為“道”的根本,並以《禮記•大學》“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為依據,提出了“正心一誠意一修身一齊家一治國一平天下”的道德修煉套路。宋朝程顥、程頤兄弟則乾脆把“大學”從《禮記》中抽出,獨立編次章句,朱熹又把《大學》重新編排整理,最後標榜為儒學經典教義:

“古之慾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

他們宣稱這是孔子遺言,曾子所傳(包括“格物致知”)。這樣一來,“齊家”便成了儒家士子安身立命不可缺或的硬件,而且成為由前提推理組成的邏輯論斷中的重要一環。既然如此武斷,“齊家”必須先“修身”,而“治國平天下”又必須先“齊家”,而且是普世之論,那麼人們就有理由追問,是不是所有的儒家聖賢都是“齊家”的模範?還有,現實社會中凡是沒有“齊家” 的人,就都不可能致力於“治國平天下”嗎?

後世儒家顯然經不住這一問。世人知道,婚姻可是“齊家”最基本的一條,“出妻”和鬧離婚顯然是“齊家”有問題,那麼,“孔氏三世出妻”, 孟子欲休妻而被孟母阻止未果,就連你們宣稱傳述《大學》裡這段話的曾子本人,也因妻子“梨蒸不熟”而休之,其休妻理由簡直荒唐。他們這樣的行為能算“齊家”嗎?既然連孔孟先賢都沒有做到“齊家”,你們憑什麼託名孔子,把“齊家”提到如此重要的道義高度呢?你們提出的這一套教義能成立嗎?後世儒家面臨這樣致命的追問,他們能不為“孔子離婚”爭辯嗎?

我們說,“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觀念固然有其文明意義,但把“齊家”絕對化顯然是迂腐而愚蠢的。社會常識告訴我們,家庭婚姻狀況乃是由歷史現實和社會等複雜因素決定的,不僅現代如此,古代也是如此。事實上,早期儒家對男女和婚姻上的態度是較為現實的,絲毫沒有後世宋明道學家的虛偽氣息。早期儒家認為,男女之間正常結合組成家庭既要符合倫理也要符合人情,除了可以離婚和改嫁之外,《禮記•曾子問》中還記載,新婚妻子三個月後才到男子家廟去拜見祖先,如果三個月之內雙方不和諧,這婚姻仍可取消。因此,“出妻”、離婚,自古以來都是可以變通的,孔子和先賢有“出妻”的行為也不一定是什麼不光彩的事情。“齊家”和“修身”、“治國平天下”有關係,但沒有那麼鐵定,也沒有必要苛求。後世儒家託名孔子把“齊家”列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一鏈條理論的必要環節,既得不到孔孟先賢言行的驗證,也不符合社會生活的現實,反而使這種儒家經綸成為虛偽和欺騙的教條,而“孔子離婚”就足以使他們陷入不能自言其說的尷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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