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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倒閉本身就是一種小概率事件,我國銀行破產、倒閉的情況更是屈指可數,就算銀行出現了風險,往往也會有大行接盤。如果發生了銀行倒閉,銀行的賠付是按照身份證賠付,也就是說你在該銀行儲蓄了50萬元,你老婆在該銀行也儲蓄了50萬元,當銀行倒閉時存款保險會各自賠付上限50萬元。
如果題主仍舊不放心,夫妻雙方可以選擇不同的銀行進行儲蓄。理財,最重要的是合理性,不見得所有的資金都是銀行存在,可以做搭配式理財,多渠道降低資金風險。分配在低風險、中低風險、高風險市場做理財。
銀行理財通常分為了五個等級:低風險、中低風險、中等風險、中高風險、高風險。在這五個等級中,低風險、中低風險等級的理財產品沒有本金損失的風險。當然,如果銀行或者發行發出現了倒閉,不像銀行一樣會得到對應上限額度的賠付。雖然有一定的風險,但風險係數很低,並且年化收益率要比銀行儲蓄高。中等風險、中高風險、高風險的理財產品、渠道都有著本金損失的風險。
如果題主的資金體量大,完全可以做分配式投資,銀行儲蓄為低風險投資,雖然有上限賠付,就算是銀行倒閉也能獲得一定的賠付。但回報率確實很低,所以在此基礎上,增加低風險、中低風險投資渠道是合理的,也能最大化分散風險提高收益率。銀行儲蓄可以夫妻雙方在不同的銀行進行,儘量選擇大型銀行。而剩餘的資金大部分可選擇低風險、中低風險理財。雖然高風險市場,比如股市、基金有很高的風險性,但金老師認為將少量資金投資,能博取更高收益可能性。
當然,題主如果僅是做銀行儲蓄理財,那麼夫妻雙方可以選擇不同的銀行儲蓄,以免造成影響。
厚金說
的確是這樣,但想要獲賠50萬的前提是,夫妻雙方銀行戶頭存款餘額(本息和)均能有50萬以上,否則,應有多少餘額就只能賠多少!
存款保險條例,50萬元限額賠付
2015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存款保險條例》,其中對於存款限額賠付的規定是,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的所有賬戶餘額(本金+利息),只要未超過50萬元,即便是銀行萬一倒閉、破產,也能達到保險基金100%賠付的!
顯而易見,只要是兩個人的戶頭,夫妻也好、父子也罷,如果銀行倒閉,每一個戶頭,最多皆可獲賠50萬元!但前提是,兩個戶頭中得有超過50萬(含)的存款,否則只能有多少、賠多少了!
舉個簡單的例子,存款本金30萬,應得利息2萬元,那麼萬一銀行倒閉,就只賠付32萬元;而如果是存款50萬,利息3萬元,那麼存款基金賠付50萬元,另外的3萬元,在銀行清算資產中受償!
還有一點要注意,存款保險只賠付存款,其他的理財資金、保險產品,是不在賠付範圍內的
要知道,哪怕是戶頭中的總資金在限額50萬元以內,也不保證100%賠付的,尤其是對於具備“一卡多戶”功能的銀行卡而言!一張銀行卡里,既有定期、活期、大額存單、結構性存款等子賬戶,也有定期理財、外幣子賬戶等,而存款保險條例,只賠付個人名下的儲蓄存款,理財產品可是不包賠的!不過,也不必擔心,理財產品也是有各自的理賠渠道和方式,全部虧完的可能性也極小!
綜上所述,夫妻名下在同一家的存款,萬一銀行破產,各自可限額賠付50萬元,但名下的理財產品可不在賠付的範圍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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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者思
《存款保險條例》於2015年5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國民最關心的只有其中的一條,那就是一旦銀行破產,存款能得到多少賠償。
按照條例規定,一家銀行破產後一個人在該銀行名下的所有賬戶本金利息總額在50萬元以下,能夠得到保險機構100%賠付,如果超出50萬元,剩餘部分則需要在銀行資產清算後補償。當然了,銀行清算可能是極其漫長的過程,基本不用過多惦記了。
50萬的賠償額度不是固定不變的,有可能隨著經濟發展有所調整,但是短時間內應該不會發生變化,畢竟銀行賬戶裡能存下50萬元的人估計佔比還不到1%。
就本問題而言,如果夫妻二人在破產銀行中分別存了50萬元,或者本金和利息加起來正好達到或超過50萬元,那麼是可以分別得到50萬元賠償的。如果不夠50萬,自然是有多少賠多少,不可能存10萬元就賠償50萬元。
現在很多家庭財務大權都由妻子掌控,丈夫的工資卡都要上繳,每個月只有很可憐的零花錢,這是非常不利於社會和諧和穩定的。從財務管理角度講,雞蛋不能都放在一個籃子裡,家庭財富要兩個人共同掌控,不僅能夠降低風險,還有助於建立公平對等的家庭關係。
既然有存款保險制度,就要合理利用。規模大的商業銀行資產多,抗風險能力強,多存一些沒關係。如果資金達不到數百萬元,就應該儘量分散,存到多家銀行,配偶名下也存一部分。
最後,需要注意的是,銀行裡購買的保險和理財產品都不在50萬元範圍內,發生電信詐騙或者存款丟失,同樣不受存款保險條例保護。存款銀行卡、賬戶、密碼都要保管好,銀行卡和身份證儘量不要放在一起,電話和短信裡談錢的一概不理,郵件和短信裡的鏈接一概不點。
財智成功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老百姓的收入水平也在大幅度提升,而且有不少人的銀行存款餘額也在不斷上漲。因此,對於普通居民來說,存款的安全性就顯得尤為重要。尤其是在2015年5月國務院頒佈並實施《存款保險條例》以來,時常有人問起存款的安全性的問題。
近日,有儲戶詢問:銀行若是宣佈倒閉,按規定是每個可獲最高五十萬賠償,但若是夫妻雙方都有各自戶頭,是否銀行要各賠付五十萬呢?對此,我們認為,夫妻二人各自開戶,就算是在同一家銀行裡的個人存款,一旦該行破產,會分別獲取50萬元本息以內的限額賠付。所以,儲戶對自己的存款安全性不必過於擔心。
目前國家已經允許商業銀行破產或者倒閉,而為了確保老百姓的一般性存款安全。根據我國《存款保險條例》的規定,對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的存款實施50萬元本息以內的100%保護。
舉個例子,假設你在某銀行有一筆三年期定期存款10萬,存款利率為4%,按此利率計算則三年下來的本息合計為112000元。這樣以來,一旦該銀行破產的話,你就可以按存款保險得到這筆112000元的全額賠付。
但如果你是存入一筆50萬元的三年期定存,同樣按照存款利率4.0%計算,則三年下來的本息合計為560000元,那麼銀行破產後,你只能得到50萬元的本金全額賠付,而多出來的6萬元利息收益,需要看該破產行的資金清算情況來定。如果有幸的話,可能會進一步得到部分補償。而如果夫妻兩人在同一銀行存有各自銀行存款,他們每個人不超過50萬的部分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但要注意一點的是,存款保險只賠付存款,其他的理財資金、保險產品,都不在賠付範圍之內。也就是說,存款保險條例,只賠付個人名下的儲蓄存款,理財產品可是不包賠的。但是,投資者也不用太擔心,理財產品也是有各自的理賠渠道和方式,全部虧完本金的可能性也極小。
可能有人會問,銀行的存款保險條例為啥要設置50萬元以內的限額賠付標準?主要原因有以下三個:首先,多數儲戶的存款總數都在50萬元以下。我國居民儲蓄存款超過50萬元以上的僅為0.37%,達到100萬元以上的只有0.1%。也就是說,50萬元以內的人佔到了99.63%,那麼存款保險設置為50萬元以內相當於覆蓋到了全國居民的99.63%。所以,即使銀行出現倒閉,對絕大多數儲戶的影響是不大的。
再者,按照國際標準,通常銀行若倒閉,需要賠付儲戶存款的標準設置為人均美元GDP的2到5倍。而我國2018年人均美元GDP已接近到1萬元左右。那麼,按照當前人均美元GDP計算,以國內人均5倍最高標準,依舊沒有超過50萬元人民幣,所以50萬元就被作為銀行存款保險賠付的最高標準。
最後,全國人均存款金額很低,多數存款離開50萬元這個賠付標準上限還很遠。根據央行的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住戶存款餘額為74.22萬億元,按照實際總人口13.95億計算,國內居民平均儲蓄存款51931元。很明顯,即使是按照當前的存款水平來看,50萬元本息以內的限額賠付標準也是有道理的。國內人均均儲蓄存款遠遠達不到50萬元的標準。
現在儲戶們不用擔心,夫妻名下在同一家存款,萬一銀行破產,可各自獲得限額賠付50萬元,也就是說這個家庭最高可獲得100萬元賠付,但超過部分就不在存款賠付範圍之內了。同時,夫妻名下的理財產品也不在儲蓄賠付的範圍之內,理財產品怎麼賠付,另有其他理賠方式和途徑來解決。
不執著財經
題目中有一個很大的邏輯錯誤,首先要糾正的是,並不是銀行倒閉每個人肯定賠50萬。
依據《存款保險條例》的規定,存款保險的最高償付限額是50萬元。
實際上裡面的含義非常豐富。
第一,保險內容的是同一存款人,在同一銀行所有賬戶裡的本金和利息。
存款人可以是機構,也可以是自然人,僅此而已。
存款人之間的關係,法律並不作調整。因為除了夫妻關係,我們還有父子關係、母女關係、爺孫關係非常複雜。難道夫妻作為一個整體,父子就不能作為一個整體嗎?我們中國人還是非常聰明的,與其那麼麻煩,還不如簡單點,就是以自然人為主。
順帶一提。2019年我們國家開始實行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引起大家廣泛爭議的就是贍養老人稅前專項附加扣除。目前可以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只有子女對父母或者子女全部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岳父母或者公婆都不行。畢竟父母是血緣關係不能改變,法律設置是嚴謹的,處理關係要以簡單為主。
同一家銀行當然包含它的所有網點和支行、分理處等等。比如國家規定我們只能在一家銀行建立一個一級賬戶,這就是區分。
第二,存款的最高限額償付是50萬元。
這一筆錢實際上是存款保險基金支付的,跟銀行沒有關係。基金來源是各大銀行繳納的存款保險費、以及各大銀行破產後清算的財產等等。
第三,最高償付限額內全額償付。
也就是說只要我們一個人在一家銀行所有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低於50萬元,就可以得到100%的存款保障。
理財產品不屬於存款,不受存款保險條例的保護,也不會因銀行破產而受到影響。
如果說我們在這家銀行的存款,是20萬元,當然只會賠20萬元,不可能給我們超出一分錢。
題目中所說的銀行倒閉每人獲賠50萬元,至少我們在這家銀行每個人的個人賬戶存款本金和利息都要超過50萬元。
如果一個人有50萬元,一個人有40萬元,肯定只能賠90萬。一個人有100萬,另一個人有40萬,一樣只賠90萬。
第四,超出部分從清算財產中受償。
在50萬元以上的部分,要在破產清算程序中,按照企業債務方式進行清算。一般來說,銀行清算或多或少還都會有一些回款的。不用擔心全部受損失。
因為,國家《企業破產法》並沒有規定,存款保險基金賠付的部分要優先扣除。優先扣除的部分:
第一,是職工的工資、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以及養老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部分和職工的工資補償金等費用。第二,是破產人欠繳的社會保險費和稅款。
第三部分才是普通債權。
所以,《存款保險條例》保障的是每人在一家銀行所有賬戶50萬元以內的部分,按照個人計算就好,不要想太多。
暖心人社
題主的理解有誤,夫妻雙方如果都有銀行賬戶的話的確是都應該賠償,但是,賠償金額不是見人就50萬,這個要看你在銀行的存款金額,根據《存款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所有存款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加起來在50萬元以內的,全額賠付;超過50萬元的部分,從該存款銀行清算財產中受償。
也就是說,同一個存款人如果在同一家銀行所有賬戶的存款本息相加不足50萬的,則有多少賠多少,全額賠付,例如:你在工商銀行存款30萬,則如果工商銀行倒閉,就賠你30萬,並不是不管你存多少都是賠50萬,哪有那麼好的事~
如果你在同一家銀行所有存款賬戶本息相加超過了50萬,則賠付方式是:保險基金賠付50萬+該銀行在破產清算中剩餘資產賠付,例如:
假如你在農業銀行有3個賬戶,3個賬戶的存款本息相加總共有100萬,農業銀行破產倒閉了,最後破產清算後的資產為600億,假設農業銀行共有儲戶300萬戶,並且這300萬戶都是存款超過50萬的,則破產清算賠付為:600億/0.03億=2萬,再加上保險基金賠付的50萬,這300萬儲戶每人可獲得的賠償為:52萬!
如果你是大額儲戶(超過50萬),該如何避免損失:
1、將存款分開存入不同的銀行。
2、儘量存入國有銀行,從抗風險的能力來說,國有銀行肯定比地方民營銀行要強很多!
當然,根據央行的統計數據顯示:50萬元的償付上限可以覆蓋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換句話說,目前大多數人的存款都不足50萬,所以,大家不用擔心自己的存款受損了,努力賺錢才是王道,馬雲都不擔心這個問題,我們還怕啥?
K濤資本
現在銀行已經允許倒閉了,如果銀行倒閉了,儲戶的錢拿得回來嗎?
如果銀行真的不幸倒閉的話,儲戶的存款還是有可能拿的回來的,根據我國推出的銀行存款保險制度,當你在一家正規的銀行中存款,只要你的存款金額在50萬元以內,在銀行不幸倒閉之後,你可以獲得最高50萬的全額賠款。
所以說,在你的存款不超過50萬元時,資金是絕對安全的,銀行倒閉也不怕,會有保險機構給你賠償。但如果你的存款金額在50萬以上的話,就要看看銀行在經過財產清查之後還有沒有資金剩餘了,有的話,那麼你就可能得到50萬之外的賠償,沒有那就拿不回來了。
注意,這個規定是隻針對一個戶主名下的銀行存款,所以如果像題目中的夫妻雙方都有戶頭,那麼就會被當做兩個案子來解決了,也就是說夫妻雙方都會得到賠償。
同時,不知道是不是題主沒有描述好,並不是銀行倒閉,就每個人賠償50萬哦,而是最高賠償金額為50萬,是根據你的存款金額來賠償!
最後,雖然說銀行已經被允許倒閉了,但是倒閉的幾率還是很小的,大家還是可以放心存款的。
小編再說一句,現在銀行存款太低了,大家可以看看其他更高收益的理財哦。
金投網
這個問題是很有意思的,既然夫妻雙方各自在銀行開戶,那銀行破產後,當然只能按照不同銀行的賬戶進行限額賠付。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老百姓的收入水平也大幅度提升了,而且有不少人的銀行存儲餘額也不斷上漲。因此,對於普通居民來說,存款的安全性就顯得尤為重要。尤其是在2015年5月國務院頒佈並實施《存款保險條例》以來,時常有人問起存款安全性的問題。那麼,存款保險到底是咋回事呢?
存款保險條例的限額賠付具體規則
由於國內是允許商業銀行破產或者倒閉的,為確保老百姓的一般性存款安全。根據我國《存款保險條例》的規定,對於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的存款,實施50萬元本息以內的100%保護。
舉個例子,假設你在某銀行有一筆三年期定期存款10萬,存款利率為4%,按此利率計算則三年下來的本息合計為112000元。這樣以來,一旦該銀行破產的話,你就可以按存款保險得到這筆112000元的全額賠付。
但如果你是存入一筆50萬元的三年期定存,同樣按照存款利率4.0%計算,則三年下來的本息合計為560000元,那麼銀行破產後,你只能得到50萬元的本金全額賠付,而多出來的6萬元利息收益就基本無緣了,需要看該破產行的資金清算情況來定。如果有幸的話,可能會進一步得到部分補償;若不幸的話,就意味著三年期利息完了。
很明顯,題主說的夫妻二人各自開戶,就算是在同一家銀行裡的個人存款,一旦該行破產,分別會獲取50萬元本息以內的限額賠付。
為什麼要設置50萬元以內的限額賠付標準?
說起《存款保險條例》的限額賠付標準,之所以設置成50萬元本息以內的限額賠付。這完全是根據國際慣例和國內居民儲蓄狀況兩方面綜合因素決定的。
首先,按照國際慣例來說,一般都是設置為每個國家的人均美元GDP的2-5倍。眾所周知,我國經濟總量GDP在2018年突破90萬億元,人均美元GDP也首次接近1萬左右。那麼,即便是按照當前人均美元GDP計算,國內人均的5倍最高標準也就是5萬美元,依舊沒有超過50萬元人民幣。
其次,根據當時的國內銀行業相關統計數據顯示,我國居民儲蓄存款超過50萬元以上的僅為0.37%,達到100萬元以上的只有0.1%。也就是說,50萬元以內的人佔到了99.63%,那麼存款保險設置為50萬元以內相當於覆蓋到了全國居民的99.63%。
我們也可以從最新數據驗證,根據央行的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住戶存款餘額為74.22萬億元,按照實際總人口13.95億計算,國內居民平均儲蓄存款51931元。很明顯,即使是按照當前的存款水平來看,50萬元本息以內的限額賠付標準也是有道理的。
總之,您不要擔憂了!只要是夫妻倆分別在銀行開戶存入一筆存款的話,在銀行(哪怕是同一家銀行)破產後都可以按照存款保險獲取相應的賠付。
東震木
不知道為什麼總有這樣類似的問題,我就想問一下,銀行又不是民政部門,哪裡知道兩個人是不是夫妻?怎麼可能合在一起處理。
況且,問題的表述有問題,不是銀行倒閉每人獲賠50萬元,你在銀行存1萬銀行倒閉能賠償你50萬元?那銀行更得破產了。
正確的說法,應該源自2015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存款保險條例》。
《存款保險條例》相關規定
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併計算的資金數額在最高償付限額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銀行清算財產中受償。
簡單解讀一下
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是指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併計算的資金數額
劃重點一:同一存款人
無論你是夫妻、父母子女、七大姑八大姨,無論多麼親密的關係,就算是一家人,也不算同一存款人吧?多說一句,銀行不是民政部門,沒法證明是什麼樣的關係,你非得說有關係,銀行還得讓你拿出證明。
劃重點二:同一家銀行
同一個存款人有100萬存款,存在兩家銀行,無論怎麼分配,在同一家銀行都只能按50萬元的限額算,也就是說,要想最大限度有保障,那就分兩個50萬元存。
劃重點三: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併計算
這50萬元,可不是指本金,而是本金+利息,比如你存款本金49萬元,應付利息2萬元,那麼存款保險賠償的,既不是49萬元本金,也不是51萬元本息合計,而是隻有50萬元可以獲得存款保險的賠償。
劃重點四: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銀行清算財產中受償
也就是說,存款本息超出50萬元的部分,並非像有的人想的那樣血本無歸了,而是要根據銀行破產時清算資產,看看債務所對應的清償財產對應支付,銀行的資產比普通企業的要優質一些,比如房貸會有房子抵押在銀行,賣房子也能回籠一部分錢吧,所以多少還是會有的。
鑫財經
當然。如果夫妻雙方都有戶頭,那就是各賠50萬。
銀行這樣做,並不是因為銀行知道誰跟誰是夫妻,賠償金額和夫妻關係是沒有關係的。只是因為夫妻兩人是兩名不同的存款人。這裡的夫妻和不是夫妻都是一樣的效果。都是各賠50萬。
我們國家的存款保險條例中,對投保人、被保險人以及賠償金額做了明確的規定。投保人就是吸收存款的銀行,誰吸收了公眾的存款,誰就是投保人;被保險人就是儲戶了。
也就是在銀行存錢的存款人。而賠償金額,是這樣規定的:每名存款人在同一家法人銀行的存款本息合計不超過50萬元。即50萬元封頂。
既然這裡是指每名存款人,則夫妻二人就是兩個人,各賠各的,銀行不會因為夫妻關係而少賠償或者不賠償的。
再說了,銀行根本不清楚存款人之間的關係是什麼樣子的。夫妻關係也好,父母兄妹關係也好,銀行全都不知道,就按個人身份證件號碼來確定存款人身份。簡單地說,就是一個身份證件算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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