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下屬虛報租賃經費 煌上煌一辦事處經理侵佔80萬

指使下屬虛報租賃經費 煌上煌一辦事處經理侵佔80萬

近日,一則判決書顯示煌上煌內部驚現蛀蟲,公司原合肥辦事處負責人利用經營選址的職權,通過指示下屬虛報租賃經費、虛構租賃合同,侵佔公司資金80萬元,在積極退賠後獲刑21個月。

2013年12月1日,吳某某擔任煌上煌合肥辦事處負責人;2014年2月,徐某應聘擔任煌上煌合肥辦事處拓展部經理。

2015年5月,吳某某根據公司市場發展需求,安排徐某聯繫祖靈位於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的一處13平米的店面用於煌上煌經營。

徐某與店面所有人張某協商,雙方決定以第一年42萬,第二年43萬,第三年45萬的價格租賃店面,談好後徐某向吳某作了彙報。

隨後,吳某安排徐某以辦事處名義向公司提交開店申請報告,並指示徐某在報告上提高租金,按第一年租金65萬的價格,以後每年按5%遞增,即第二年租金68.25萬,第三年租金72.66萬元價格申報。

2015年4月30日,徐某將其做好的開店申請報告較吳某審批,吳某審批簽字後再交由徐某上報集團公司,該報告獲批。

為了方便領取租賃資金,在吳某的安排下,在徐某與張某在簽署真實租賃合同的同時,又偽造了吳某朋友向張某租房租賃合同及煌上煌向吳某的朋友租房的租賃協議。偽造的第二份租賃協議合同金額為申報的虛假金額。

2015年5月4日,吳某以做生意為由又讓自己的朋友用身份證辦了一張建行儲蓄卡,連同密碼一起交給了自己。2015年5月7日至2017年3月30日,煌上煌每年如約將租金轉入吳某朋友的銀行賬戶,三年租金共計204.91萬元。收到租金後,由吳某決定支付給張某三年租金124.5萬元,其餘j金額分別轉入吳某及其妻子的賬戶中。

2018年11月8日,吳某主動向煌上煌退贓80萬元,並取得了煌上煌的諒解。2019年6月14日,吳某在合肥市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後認為,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構租賃合同、虛報租金數額的方式騙取公司80.41萬元,據為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佔罪。吳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並積極退贓,予以從輕處罰。故法院依法判處吳某有期徒刑1年9個月。(恢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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