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農辦出手!“娶不起”“死不起”“人情還不起”......該治治了

俗話說,城市套路深,我要回農村。

中央农办出手!“娶不起”“死不起”“人情还不起”......该治治了

但是,真正回到了農村,卻不一定能感受到農村的淳樸,反而還會有一些陳規陋習,讓人真心愛不起來。

比如,讓人“娶不起”的天價彩禮,讓人“死不起”的豪華喪葬,讓人“還不起”的人情禮金,還有孝道式微、“老無所養”等不少問題。

農民的日子再富裕,鄉風不好也白搭。咋辦?

中央农办出手!“娶不起”“死不起”“人情还不起”......该治治了

圖片來源 / 新華社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在10月29日國新辦就《關於進一步推進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有關情況舉行發佈會上表示。

而提振鄉村風氣,需要推動農村移風易俗工作方式方法的創新。

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一局局長張志勇表示,《指導意見》明確要求:

基層民政、婦聯等工作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婚介機構和農村“媒婆”的管理。

“鼓勵村裡的婦聯主席成為農村的義務紅娘,為農村青年提供婚戀服務。

農村陋習真的有治了?一起看看——

天價彩禮“娶不起”

現在,農村娶個媳婦要花多少錢?

可能各地有不同的標準,但這些詞你可能多多少少都聽過——

“三斤三兩”:按照百元人民幣重量計算,彩禮大概在13萬至15萬元之間;

“萬紫千紅一片綠”:萬張5元鈔票,千張100元鈔票,50元的鈔票再撒滿一片,大概在18萬元左右;

“一動不動”:“一動”指的是10萬元以上的小轎車,“不動”指的是12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總共四五十萬元,只多不少。

中央农办出手!“娶不起”“死不起”“人情还不起”......该治治了

這只是彩禮,還不包括結婚的其他花銷。在農村沒點家底,真是娶不起。

豪華喪葬“死不起”

“孝”是一種美德,但如果只把“孝心”放到父母親的喪事上呢?

在農村一些地方,就有這種“薄養厚葬、大操大辦”的陋習。

在這種風氣下,為了彰顯孝子賢孫的孝心,喪事也有攀比之勢,甚至是硬著頭皮大操大辦。

據瞭解,某些地方的農村喪事花銷不少。一般喪事最少要3天,要請道士和尚做法事,要請樂器隊或者歌舞團,還要管前來弔唁的親人和幫忙鄰居吃喝……

整個一套下來,少的花個三五萬元,多則十幾二十萬元。

讓很多人感嘆就連死也死不起!

人情禮金“送不起”

鄉村要有人情味,但不能讓農民背上人情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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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農業農村部搞的駐村調查,農民現在消費第一支出就是食品。在過去,看病支出排在第二位,但現在很多農民家庭第二支出就是人情禮金。

都有哪些禮金呢?

如果說婚喪嫁娶等大喜事,送禮金也情有可原。但現在比如幼兒滿月、小孩升學、喬遷新居統統都要收禮金,有的甚至家裡母豬下崽都要請客收禮。

而且,禮金標準也在不斷增加。一般都要200元至500元左右,關係相對緊密的親友禮金標準要上千元。

隨著人際關係範圍擴大,禮金範圍也在擴大。逢年過節,大幾千的支出,讓很多人承受不了。

幾個大招一起上

治理幾個“不起”,還要什麼招都有。在發佈會上,相關負責人就提出了三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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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招,制定規則。

通過村民討論制定村規民約,靠紅白理事會、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對紅白喜事採取約束性措施。

第二招,嚴厲整治。

加強對農村婚介機構和農村“媒婆”的管理,重點整治利用婚喪嫁娶斂財等違法犯罪行為。

第三招,完善法律。

只靠村規民約還不行,還得加快推動相關法律完善。前不久,民法典草案三審稿家庭編,就增加了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等條款。

除了治理,還要宣傳引導。引導農村青年抵制高額彩禮,創新農村婚喪宴席舉辦方式,明確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和服務承諾等,防止大操大辦、浪費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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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如何操作呢?

張志勇表示,面對農村陳規陋習,必須要旗幟鮮明地去反對,要進行大刀闊斧地改革,要出一些實實在在的招數和舉措來破解這些難題。

比如,針對“天價彩禮”、媒婆“兩頭騙”等問題,張志勇提出,要創新青年婚介服務方式,充分發揮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作用,鼓勵村裡的婦聯主席成為農村的義務紅娘,為農村青年提供婚戀服務,宣傳引導農村青年抵制高額彩禮、奢華婚禮。

“大家也都見到過或者聽說過,比如一些地方農村,媒人兩頭去欺騙,對男方說女方多好,對女方說男方多好,其實他是趁機漁利。”張志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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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 新華社

移風易俗不搞“一刀切”

值得注意的是,韓俊表示,“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推進文明鄉風建設,要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文化傳統相適應,充分尊重當地習俗,充分考慮群眾習慣和接受程度,不搞強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鄉村社會,人們大多是生於斯長於斯,是一個熟人社會,因此鄉村社會的治理要採取符合農村特點的方式,我們既要充分運用現代的治理理念和方式,也要充分發揮農村傳統治理資源的作用,採取村規民約來推進鄉風文明建設。”

韓俊表示,有一些村規民約的內容涉嫌違法違規,對親情倫理缺乏關懷,容易傷害群眾的感情,有些村規民約確實涉嫌侵犯群眾特別是婦女的合法權益。

針對這些方面的問題,《指導意見》提出村規民約的內容一定要符合憲法和法律的精神,農村群眾自治性組織制定和實施約束性措施,要符合村民自治程序和規範。

因此,必須發揮好鄉村群眾性組織的作用。

比如,韓俊提出,鼓勵農村基層群眾性組織通過與贍養人子女簽訂《家庭贍養協議書》等方式,督促子女從經濟供養、生活照料、權益維護等方面自覺承擔家庭責任。

“在一個村莊裡,如果不孝敬老人是被人看不起的,要通過群眾性組織去約束他,這方面各地有很多的做法,對農村留守、空巢老人進行定期巡訪,及時發現和解決老年人獨自生活的風險,廣泛開展老年人喜聞樂見的文化休閒活動,解決農村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需要。

目前,農村老齡化比城市的程度要深,這方面要充分發揮農村群眾性組織的作用。”

神通廣大的網友們,你們還聽說過哪些陳規陋習?又有哪些治理的高招妙招?一起都嘮嘮吧!

來源:經濟日報微信公眾號(ID:jjrbwx)、記者:喬金亮;21世紀經濟報道(ID:jjbd21)記者:陳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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