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三舉措做好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工作

一是健全服務體系確保進得來。針對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占少數民族總人口58.5%的現狀,在市級和外來少數民族務工人員較多的縣(市、區),成立協調機構,建立溝通機制,完善服務措施,健全信息臺賬,構建了覆蓋街道、社區、企業、社團“四位一體”的服務機構,每年至少落實工作經費300萬元,推動工作紮實開展。

二是公共服務均等化確保留得住。推行居住證制度,優先為外來少數民族群眾辦理,賦予持證人員參保新農合、住房保障、子女就學、法律援助等30項市民待遇,推動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儘快融入城市。

三是針對性特色服務確保過得好。少數民族流動人口集中的有關縣(市、區)企業和學校,主動加大人文關懷,細化舉措,周到服務。豐澤區建立“一家四園五基地”服務模式,探索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晉江市、洛江區等22家企業,推動流入地與流出地無縫對接,關心少數民族務工人員飲食、住宿、常備藥品等;鯉城區社區和企業不定期開展文娛活動,豐富少數民族務工人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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