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三举措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

一是健全服务体系确保进得来。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58.5%的现状,在市级和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较多的县(市、区),成立协调机构,建立沟通机制,完善服务措施,健全信息台账,构建了覆盖街道、社区、企业、社团“四位一体”的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落实工作经费300万元,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留得住。推行居住证制度,优先为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办理,赋予持证人员参保新农合、住房保障、子女就学、法律援助等30项市民待遇,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尽快融入城市。

三是针对性特色服务确保过得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集中的有关县(市、区)企业和学校,主动加大人文关怀,细化举措,周到服务。丰泽区建立“一家四园五基地”服务模式,探索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晋江市、洛江区等22家企业,推动流入地与流出地无缝对接,关心少数民族务工人员饮食、住宿、常备药品等;鲤城区社区和企业不定期开展文娱活动,丰富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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