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農村寄宿制學校強制要求老師住校,晚自習一節補貼2元,上晚自習算工作義務嗎?你怎麼看?

源遠流長4668


您好,我是易門小書童。我是一名鄉村小學教師,學生上晚自習的自我記事起就一直存在的,現在自己也成為一名老師我來說說我的看法。

所謂的一些學校並不代表所有學校,以我們學校為例子:我們學校離縣城40多公里的山路,開車回家至少需要一個小時。老師們的家幾乎都是在縣城,即使學校不上晚自習你有多大的精力每天這樣來來回回的跑呢?自然,學校裡為每一位老師安排了教師宿舍,每天寄宿制學生的吃喝拉撒都由老師負責了。當然,我們沒有每個晚自習2元的補貼。

其實老師並不是朝九晚五的工作狀態,即使放學回家我們依然要備課、批改作業、完成各項臨時性的工作,相反,留住學校處理工作上的事情卻更方便一些。

當然,不能給教師戴更多的高帽子。教師只是一個職業,依然受到勞動法的保護,我們的工作時長已經超過了法律規定,主要是因為教師工作沒有辦法定量,又因有教學壓力的影響我們被迫接受了這樣的事實。

又因出於學生安全考慮,有寄宿制學生如果晚上沒有老師監管,這樣的學校是什麼樣的學校,是否還會值得家長和社會的信任?

基於以上幾點,我認為既來之則安之吧


我是樸老師


現在我不知道了。我們剛開始上班及以前我們的老師都是一個樣,一直到我1999年退休。都是星期六下午放學後回家。星期天晚晚上七八點趕到學校,住讀生也一樣。中途無特別事不請假不得離開學校。己習以為常了。那怕家離學校再近,也不得離校。早晚集體辦公,管理學生早晚自習。初中,學生一律吃住在校。更不用說老師了。現在老師太自由散漫了,且週五就回家,週一才到校。


手機用戶66183004096


我是你口中的農村寄宿制學校老師,但我們是小學,寄宿生也不多,才一二十個(全校學生389個)。我們學校老師週日晚上開始在校住到週四晚上,週五下午就可以回家了。平時我們晚上要坐班,寄宿生上晚自習一般就任課老師去輔導一下作業,值日教師負責安全。所以也沒有所謂的下班輔導費!

我鄉初中也是寄宿制學校,他們的晚自習就是像你說的一樣,上一節晚自習(按照課表)補貼2元,如果你沒去上課是要扣50元。

我們這邊農村小學教師比城裡的學校有更多約束和工作。

1.農場小學必須在校住宿,回家住帶小孩要下了晚班後,必須請假。

2.有早讀。7:20-8:00,語文數學老師輪流。

3.午休守班。學生中午在學校吃飯(農場小學營養改善計劃),也在學校休息,老師必須在班上守著。

4.晚班。6:40-7:30

5.門衛安保(值日老師)

6.週末留校值班(輪流)

7.節假日留校值班(行政輪流)

8.扶貧(大事)

9.巡邏(河,塘等水域)

……

……








風林凡歌


農村寄宿制學校強制要求老師住校,晚自習一節補貼2元,確實太少了。

一、寄宿制學校的老師既要承擔正常的教學任務,還要充當父母的角色。

很多農村的中、小學校有大量的學生住校,這些學生的課後管理就成了問題,他們遠離父母,心理上容易產生問題,學生之間也容易產生矛盾,特別是小學生自立能力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必須要有老師在課後這段時間進行管理。我妻子曾經就在寄宿制校待過,每週五回家,週日晚到校,其餘時間都在學校度過,既要承擔自己的教學工作,還要充當父母的角色。中午放學12:00到下午2:00上課之間就需要老師去經管學生午休或上自習,下午放學到晚飯期間也安排有老師值班,晚自習老師輪流進行,下晚自習後還要查宿。剛開始這些工作基本上都是義務勞動,後來每晚補助5元錢,但這些錢與老師的付出來說簡直是九牛一毛。


記得有一年冬天,半夜三點左右一個女生得了腎結石,疼得臉色蒼白,妻子只好和另一個老師騎摩托車將學生送進了醫院。當醫生為這個女生輸上液時已是凌晨4點半了,她守在病床旁趕緊通知家長,也不知道打了多少電話才將家長聯繫上,等到天亮家長從家裡趕來時,她已經累得邁不開步了,但還得準備第二天的課。

二、提高農村教師待遇,強農村辦學條件是農村留住人才的最佳途徑。

撤村並鄉後許多農村的小學都撤掉了,很多孩子只能到鎮上的中心去上學,所以農村學校基本上都是寄宿制學校,這些學校的老師付出的多,回報的少。她們為了學生不得不放棄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來管理那些寄宿的學生,而得到報酬卻微不足道,致使許多優秀的老師紛紛離開農村,造成農村教師嚴重不足,教學質量越來越差。所提高農村教師的待遇是迫在眉睫。

總之,寄宿制學校的老師她們沒有驚天動地的業績,也沒有感召世人的豪言,有的只是做好份內工作的一顆平常心,她們的努力和付出應該得到社會的尊重和認可。



教育黃金眼


以過來的學生說下自己的看法。

一:在小學校的時候

在我的印象裡,小學基本都不用上晚上自習的吧?反正在我們那時候讀的小學裡是不用上晚自習的也不用住宿的,因為那時候鄉村裡的很多學校都沒有合併,臨近村的孩子都會來就近上小學,早上都是自己來上課,沒有說家長接送,放學後就回家,這些都是約定俗成的事。每天上學都要走路最少半個小時去上課,遇上下雨到處都是泥水路,弄的一身都是,到了冬天,天又冷,也是這樣上學,但是也沒有人會覺得怎樣。放學後老師也是各自回家,有些是在附近村子的老師也都是騎自行車回去,回去都還要幫家裡幹活的,有些在縣城住的,每天也都是騎自行車回家,早上也是早早的就來了,那時候的老師也沒聽說有什麼好抱怨的,因為那時候的老師也確實比現在的負責,而且人家也覺得有一份做老師的工作已經很不錯了,不像現在有些嫌三嫌四的。並不是說現在的所有老師都不負責,當然老師追求好的待遇也無可厚非。

二:在初中的時候

在我們的印象裡,在初中 後學生基本上都會上晚自習的了,因為都住的比較遠,而且是在農村住的。晚自習大多數時候都是自己自習或者是做習題,有時候會有老師來巡查,大多數時候會有教導主任,年級主任來巡查的,班級的老師也會經常來,不過每天晚上來的老師都會不同,都是有排班的,今天這個老師,明天就那個老師,很多時候都是靠自覺的。班主任每天基本都會來巡查一遍。然後老師放學後都是回家的,學校附近都有教師村,大部分老師一家都在那地方住。在初三的時候就會嚴格點,每天晚上都會有來時來監督,有時候有些科任老師還會講課,講完了學生可以問問題。初三的時候晚自習也都會上的比較晚,因為學習都比較緊張,爭分奪秒。初三為了升學率和重點中學升學率老師肯定也不敢懈怠了,都在擠時間。

三:在高中的時候

我們縣目前只有一個重點高中,是在縣城中心裡的,全縣的高中生基本都是在這所學校上高中,當然有些很突出的會考上市裡的重點高中,不會在縣高中上的。我們所在的市經濟也不發達,教育也不發達,更珠三角那些地方比真的是一個天一個地。但是消費水平就比珠三角那些城市的 高。扯的有點遠了,迴歸正題。由於很多學生都是農村來的,所以都是在學校住宿的,而在縣城住的都是放學了就回家。高中上晚自習都是有老師看著的,都是來給學生解答題目的,上高中後的學生基本都很自覺了都是在複習,做習題,就算是真的不學的就趴著在那睡覺。每節課都會有老師來看看,有時候幾個老師碰到一起也都沒什麼矛盾,因為每個學生問的都不一樣,可各科目的老師就各自解答自己的,偶爾會有老師在講課,想要來解答的老師都會過會再來。到了高三,不論是學生還是老師都在拼命,每天天不亮就來教室了,到了晚上都很晚才回去的,學生一般都是十一點後才會宿舍休息。學校裡面都建有老師的宿舍的,在外地或者遠的老師都會在學校住,學生和老師都是很長時間才會回老家一趟。學生和老師都很安安穩穩的過這三年,根本沒有說義務不義務的問題。

當然,老師寄宿也不一定是強制的,也有老師在外面租房子住的,有些在縣城也有房子的。一般來說,強制老師寄宿,其實學校也是考慮到了現實情況吧,老師家裡學校兩頭跑也很辛苦啊,這樣來回浪費的時間也多,在鄉村裡面的話,來回的路程估計會更遠些,這些還要考慮到安全問題。

學校強制老師寄宿也有些好處的

第一:可以節省時間

一般來說,很多農村的老師都是在城裡住的,在農村住的估計會很少。現在雖然說交通比之前發達了,但事來回也要不少時間吧?當然,有汽車的另外一回事了,在學校寄宿的話可以節省掉了來回的時間,這樣老師也不用那麼辛苦吧?而且有點點補貼,雖然說少,但是也是一種心靈撫慰吧?

第二:晚自習可以幫助愛學習的學生

晚自習有老師肯定會好點,一是可以監管學生,讓他們安安靜靜地學習,二是可以幫助學生解答問題,同樣可以可以找學生談心,訓話之類的。

第三:我覺得還可以確保老師們的安全

雖然現在治安比以前好很多了,但是也不能確保在一些比較偏遠的地區會有這類事情發生了,來回的安全,學校招收一個老師也不容易啊。

總之,既然選擇了做老師,就應該有了這方面的準備,老師都是從學生過來的,之前也肯定知道的老師是怎樣的工作流程和時間的,所以,還是多點包容。如果說實在不行可以找打學校領導談談,加入自己實在不能忍受,也可以調去別的學生,或者是改行了。

現在國家隊教育越來越重視,對老師也越來越重視,在待遇方面,提升是肯定的,而且應該是一年會比一年好。馬雲也在最近來不斷推進教育的 改革,通過自己的行動提升老師的地位。


明文薈


我也是在農村中小學呆了6年,一人帶一級四個班的物理,一個班4節物理,帶上下午自習的話一週20節課,還不算晚自習。我們學校由於住校生多,為了便於學生的管理,寄宿生強制上晚自習,但教師看晚自習是義務的沒有一分錢的。現在到了城裡學校工作,沒有了晚自習,工作量一下子小了很多,也不用帶那麼多課了。晚上還能有時間多陪點自己的孩子。


阿輝物理


農村中小學學生可憐,教師更可憐。為什麼這樣說呢?我就說說我們學校的狀況吧。我們是週日下午四點一定要在校,每週如此,要召開教師會議。會議上所有領導要講話(訓話吧),指出上週哪一些地方做的不好,哪一些人做的 不好。會議結束,一般在七點左右,然後吃稀飯,鹹菜,或者教師自己去買泡麵吃。有晚自習的一般不能吃晚飯,因為開會結束,晚自習早就開始了,你只能下晚自習後才能去吃一點什麼。然後,每天就是一早到晚忙著上課,批改作業。備課都是晚上加班,晚自習多的教師只一週四個晚上。這樣的教師備課更辛苦,都是學生睡覺後再加班備課。不然學校領導發現備課不足或者有其他問題,又會在週日點名批評的。這個苦呀,有點讓人窒息,如果再遇到什麼不順心的或者領導冤枉人(這是司空見慣的事情)的情況,簡直叫人崩潰。生活呢,每週有一次(也只有一樣)葷菜,其他都是農村老百姓都不吃的一些蔬菜(多以土豆,大白菜,酸菜)為主。有時去晚了一些,只有飯,沒有菜。遇到這樣的情況就只有自己去買泡麵了。有人要問,如此這般,你怎麼不辭職?辭職不容易的,比方有機會參加應聘的考試,你沒有辭職不敢參加的,教育局明確規定(也是因為教師嚴重缺編),辭職報告必須上交一年後才可以考慮是否同意。不然不放檔案,這也是麻煩事。當然還是有一些人不顧後果堅決辭職的。嗚呼哀哉,農村教師工作量大,來去乘車難,工資低,與發達地區簡直沒法比。


順勢順風


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的自習補貼,以及其它加班費,最核心的問題,不在於發多少才合理,而在於能不能發、該不該發。無論是2元錢一節,還是200元錢一節,其實都不是問題的關鍵。

目前來看,教師及其他財政供養的事業單位人員,與公務員一樣,被要求嚴格執行八項規定,不得濫發津貼補貼,其中包括加班費。

有一位在政研室的朋友曾訴苦:熬夜無數,加班寫稿子,兩年發了一萬多加班費,卻被一次性扣回去了,欲哭無淚啊。

所以他也認為,憑什麼教師加班可以發補貼?

他的話貌似有道理(當然反擊是容易的,教師工資不低於公務員的規定沒有落實之前,對教師提這種要求,其實是不合適的),也就引出另一個話題——教師到底是什麼身份?

根據《勞動法》第2條的釋義,教師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該適用本法。而《勞動法》第44條規定: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如果教師是純粹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肯定適用《勞動法》,學校安排教師上晚自習,必須依法發放加班費,按照勞動者平均小時工資的1.5倍計算。這樣的話,一節晚自習的加班補貼不會低於50元。

遺憾的是,現在雖然在推動教師聘用制改革,但公辦學校教師,卻另有一個特殊的身份:編制內工作人員。這個所謂的“編制”,既是教師嚮往和珍視的東西,也是一個牢籠。

珍視的原因是,“編制”很穩定,不會到期被解聘,這點與公務員身份類似。

說是牢籠,是因為編制束縛了教師的流動,限制了教師的知識變現,同時也無法依據《勞動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曾有教師為此向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結果被駁回。勞動局認為,教師與學校的工資糾紛,歸《教師法》調整,建議該教師向教育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規則本就是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向其申請複議,根本沒有意義。

然而,教師又不是公務員身份。

無論是當前正在推進的“教師縣管校聘改革”,還是之前醞釀已久的“事業單位聘用制改革”,最深層的動機,都在於打破教師的“鐵飯碗”,逐步建立順暢的教師退出機制。以期既調動教師隊伍工作積極性,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又一定程度上減輕財政供養壓力。

在實踐中,教師與公務員也被區別對待。教師沒有車補、五項獎,逝世以後的喪葬費只有公務員的一半。

不過,也有同等對待的方面,比如各種學習和精準扶貧任務,以及其它一些事關公職人員形象的要求。

所以,公辦學校教師的身份很特殊:

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卻只能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標準,不像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員一樣,可以由市場定價,並享受《勞動法》的保護;

是國家公職人員,受黨紀政紀束縛,卻不能充分地享有公務員同等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而且職業穩定性也比後者差,而且這種趨勢似乎在加強。

這就是“編制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尷尬。

因此,21世紀教育學院熊丙奇教授曾多次撰文呼籲,應儘快建立教育公務員制度,確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殊的國家公職人員”的身份,才能確保“教師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得到落實,使教師的權利和義務相一致。

如果教師有了與公務員一致的權利和待遇,,當然也應該承擔同樣的義務。這樣,依照相關規定,教師上晚自習,就不能要求學校發放補貼。哪怕是2兩錢一節也不行。

事實上,只要真正“打開了前門”,保證了教師的法定待遇得到落實,就一定能“堵住後門”,杜絕學校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的亂象。


毫米


自2015年起,小徐老師所在地的農村,絕大部分中學開始實施寄宿制教學,之所以實行寄宿制教學,一方面是因為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村很多孩子的家長大都在外打工,家裡孩子無人照顧,一些家庭不得不將孩子送到市裡的高價私立學校寄宿,為了適應農村教育的這一需求,寄宿制學校在農村應運而生,另一方面寄宿制學校的大量出現也和農村學生不斷減少,很多中學撤校並點有關。

農村寄宿制學校的出現,緩解了家長照顧孩子的壓力,但卻給教師增加了大量工作,學生寄宿,為了更好的管理學生,學生任何活動和學習都要有教師監護,管理。相對非寄宿制學校,教師的額外工作主要體現以下幾個方面:

一、增加早自習和晚自習。

二、學生在校期間,起床、早飯、午飯、午休、晚飯、晚上查寢等各項活動,都要由老師監管,因此每班至少要安排2個老師來值班,維護學生秩序,保證全天24小時的學生安全。

三、寢室衛生,學生儀表衛生等也要有值班老師檢查監督。

四、因在校時間長,學生之間的小摩擦要及時發現,及時解決。

寄宿制學校的老師們為了完成以上這些工作,並確保工作萬無一失,那麼就必須將責任落實到人,於是,老師們加班加點就成為工作常態。那麼,對農村寄宿制學校教師來說,如此加班加點的工作,有沒有加班費呢?

據小徐老師調查,大多數農村寄宿制學校的老師是沒有加班費的,因為義務教育期間,學校是不能盈利的,學生的食宿費是當地物價部門,根據當地蔬菜和糧油的價格親自擬定的,甚至有些價格高的食品,如糧油和肉類等都由全縣統一配給,根本不可能多收學生一分錢,因此這些學校是沒有經濟來源的。而當地政府又拿不出多餘的錢給老師發補助,這樣一來,農村寄宿制教師多出來的工作時間和付出,都是義務奉獻。

拿小徐老師所在地農村中學來說,每個老師每週要上三四次早晚自習,一開始一分錢沒有,老師叫苦連天,後來在校領導的爭取下,有關部門答應給在學校值班、有早晚自習的老師一定的飯菜補助,即發給老師們飯票,允許老師們拿飯票到食堂吃飯。

對值班的老師而言,老師要每晚查三次寢並組織學生按時睡覺、起床,保證學生紀律和安全,因此對這些老師來說,必須在學校值班室住宿。對於其他上課的老師來說,大多數情況下,一週有三四次上早晚自習的時候,即使學校不強制老師在學校住宿,那麼,如果上早自習,老師要5點多從家裡開車來學校,上晚自習的話,最晚要10點開車回家,不夠折騰的。所以老師們都自願選擇在學校住宿。

從題主所提的問題來看,學校強制所有老師住校,其實是多此一舉,我們學校沒有強制,一開始大家也有來回跑的,但是跑著跑著就都累了,現在全部自願住校了。而對於每上一節晚自習發2元錢補助而言,2元錢確實太少了,還不如我們這裡的學校管飯來得實惠,起碼一頓飯最少也要5元錢吧。

農村寄宿制老師也常常問,上晚自習難道是工作義務嗎?沒有加班費合理嗎?

按理說,教師不過是眾多職業中的一種,也受勞動法保護,也應該和其它工種一樣享有加班得加班費的權利,但是就因為教育是公益事業,當地部門如果無錢可投,老師們也就只能讓幹啥幹啥。

對老師而言,即使工資再低廉,工作時間再長,只要身在其中,就無法抗拒教書育人的責任。拿小徐老師所在地農村學校來說,老師們為了多給學生們講一點,讓學生多考一些分,多考出去一些學生,經常佔用學生的體育課,美術課,音樂課來上正課,甚至多數老師會拖堂,會在上早晚自習的時候講題,很少有老師因為工資少,沒有加班費而消極怠工。

所以老師就是那群一邊抱怨工資少,上晚自習不給加班費不合理,一邊又拼命加班加點工作的人,從這一點而言,小徐老師沒有見過還有比老師的職業道德更高尚的群體。


指尖教育帝國


為老師低廉的勞動力而心痛,為老師默默付出精神而感動。

一、隨著農村教育佈局調整,許多教學點學生非常少,像我們當地,有些學校全校人數不到十個人。為了優化教育資源,便將學生集中到鄉鎮中心校就讀。在農村留守兒童較多,家離學校比較遠,許多家長要求孩子住校。寄宿制學校為孩子們生活提供了很大方便。

二、建立寄宿制學校,學校責任非常重大。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時刻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學生24小時有人監管,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這些相應的增加了老師們的負擔,早上帶操,吃飯和孩子們一起,吃飯時不能省心,看著學生把碗裡的吃完,晚上輔導學生寫作業。學生的安全有保障了,成績提高了,而誰又想到老師們的沒黑沒白地付出。

三、教師也有家庭,孩子老人也需要照顧。本該和家人共進晚餐時,學生需要教師照顧。本該晚上給孩子講故事時,他們在領著學生閱讀。老人身體不好,本該放學回家給老人做一頓可口的飯菜時,他們在陪學生吃飯。這不正是“蠟燭”“春蠶”無私奉獻、犧牲自己照亮別人的精神寫照嗎?



尊師重教不是喊出來的,而應落實在行動上,付出和回報成正比,讓每位教師心有底氣,真正成為人人羨慕的職業,責無旁貸為教育做出自己最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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