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縣用好“正向手段”激勵村幹部履職盡責

貴州玉屏縣通過政治激勵、物質激勵、發展激勵等“正向手段”,充分激發村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與進取心,營造比學趕超、爭優創先的良好氛圍,充分發揮升村級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

強化政治關懷。放寬村幹部招聘政策,將定向招聘村幹部年齡放寬到43週歲(含)以下;對獲得省、市、縣表彰的村黨組織書記,提高其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加大從優秀村幹部中考試招錄公務員及從優秀村幹部、大學生村官中選拔鎮領導班子成員力度;激發村幹部們幹事創業的榮譽感、使命感。

加強物質保障。認真落實村幹部“基本報酬+任期報酬+績效報酬+養老保險”制度,將實行專職化管理並考核達標的黨組織書記和村(居)委會主任的報酬提高至3800元/月;對因公犧牲、病故、負傷而導致家庭困難的村幹部,按規定申請臨時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對其配偶、子女就業存在困難的,採取企業招工、安排公益性崗位等方式優先照顧;組織每年對村幹部進行織1次體檢。

注重發展培育。採取集中培訓、現場觀摩、專家“田間地頭”現場教學、到先進村學習考察等方式,提升村幹部團結班子宣傳落實好黨的政策、帶領群眾開闢拓展脫貧致富道路的能力及水平;支持村黨組織書記擔任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組織負責人,鼓勵村黨組織書記帶頭領辦或入股村級集體經濟項目,對發展村集體經濟貢獻突出的,每年可拿出不高於年集體經營性利潤增長額的5%予以獎勵。(潘紅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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