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審議本次季報的董事會會議。

公司負責人曹邦俊、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李凱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劉威聲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節 公司基本情況

一、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 是 □ 否

追溯調整或重述原因

會計差錯更正

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及會計差錯更正的情況

公司在 2018 年年度報告編制期間發現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等事項,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瑞華”)對公司 2018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為儘快消除年報保留意見涉及事項的影響,公司對此進行自查以及必要的核查,實施了包括檢查會計記錄、重新計算相關項目金額等認為必要的程序。經過核查瑞華於 2019 年 10 月 22 日出具了《2018 年年度財務報表更正事項的專項鑑證報告》(瑞華專函字【2019】01350013 號)。公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 2018 年度財務報表及相關附註進行了追溯調整。

1、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應收賬款中40,436.37萬元,其他流動資產中79,097.23萬元,預收賬款中-10,623.80萬元為本公司控股股東的資金佔用款,應對 2018 年度財務報告中相關事項進行追溯調整,將其調整至其他應收款,並相應計提壞賬準備,同時於財務報表附註關聯方資金拆借及關聯方應收應付款項中披露該關聯交易及往來。

2、孫公司上海藏祥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藏祥”)、孫公司上海瑤博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瑤博”)部分貿易業務收入不符合收入確認原則,不作為收入進行核算:該部分調整對2017年、2018年營業收入的影響金額分別為-13,166.38萬元、-46,849.18萬元;上述業務產生的稅費、服務費等抵減取得的貿易業務相關的補助後的損失由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承擔,該損失影響的金額為28,921.02萬元;以上貿易業務考慮到商業實質等問題,調整2018年營業收入、資本公積、未分配利潤的金額分別為-60,015.56萬元、4,399.47萬元、-52,112.25萬元。

3、2018年12月25日,孫公司上海藏祥通過收回應收賬款140,000.00萬元,預付賬款40,000.00萬元等支出180,099.00萬元購買資產管理計劃,扣除被大股東資金佔用的金額40,662.77萬元後,剩餘的139,436.23萬元作為其他流動資產列示; 根據自查的情況,公司支出180,099.00萬元(扣除資金佔用後目前的金額為139,436.23萬元)購買的資管計劃為公司為大幅減少2018年年末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通過簽訂不具有商業實質業務的資產管理計劃,配套外圍資金的多次循環流轉收回該款項,上述交易減少的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存在部分被關聯方佔用的情況,其金額為 119,760.00萬元(含2018年年報披露的40,662.77萬元資金佔用)。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人民幣元

對公司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界定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以及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應說明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將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的情形。

二、報告期末股東總數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1、普通股股東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是否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未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2、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 適用 √ 不適用

第三節 重要事項

一、報告期主要財務數據、財務指標發生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二、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1.為拓展公司的業務領域,進一步提升公司的綜合競爭力,子公司藏格鉀肥在格爾木設立格爾木藏格鋰業有限公司,佈局新能源產業。公司碳酸鋰項目在今年初已順利產出合格的電池級碳酸鋰產品,預計未來能增厚公司利潤。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發佈的公告。

2.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公司發生了控股股東資金佔用等事項,為儘快消除此事項的影響,解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佔用等問題,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於2019年4月29日成立自查領導小組,請瑞華立即就公司與部分供應商和個人的異常資金往來開展全面排查,就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涉嫌的資金佔用規模、形成時間、佔用原因、佔用過程進行詳細查證。目前上述自查已完畢,公司已將董事會審議後自查結果進行披露,並對前期會計差錯進行更正及追溯調整,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2018年財務報表更正事項的專項鑑證報告》。報告期內,控股股東及時用以資抵債的方式足額償還資金佔用款、佔用費及由於貿易原因產生的損失,該部分資產股權已完成過戶。。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6月1日、2019年6月5日、2019年6月18日、2019年6月25日、2019年6月29日、2019年7月5日和2019年10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發佈的公告。

3、公司於報告期內完成換屆選舉,根據發展所需更換了部分董事及高管人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8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發佈的公告。

股份回購的實施進展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採用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回購股份的實施進展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三、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公司等承諾相關方在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四、證券投資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證券投資。

五、委託理財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委託理財。

六、衍生品投資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資。

七、報告期內接待調研、溝通、採訪等活動登記表

八、違規對外擔保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違規對外擔保情況。

九、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佔用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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