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可以過萬聖節嗎?

很快就要到10月31日了,而這天是西方傳統的萬聖夜。隨著中國日益國際化,萬聖節得到了很多國人(尤其是年輕人)的喜愛,各大商家也紛紛進行各種活動,想借此獲利。眾所周知,基督信仰是以西方文化載體的形式進入中國的,因而很多中國基督徒對西方文化習俗抱有好感,有的甚至認為它們都是基督信仰的一部分。前幾年,在某教會里,有些年輕信徒也想舉辦萬聖節的活動,因而引發了不少爭議,有些教牧認為基督徒不應該參與這類節日。那麼基督徒應當如何看待萬聖節呢?

基督徒可以過萬聖節嗎?

萬聖節的起源說法很多,爭議不斷。但大多數人一致認為起源於古代的凱爾特人(愛爾蘭人的祖先)。他們在聖帕特里克(愛爾蘭宣教之父)到來之前,崇拜各種各樣的偶像,尤其相信鬼怪。他們認為每年10月的最後一天,是夏天的終結,冬天的開始,這一天被稱為薩溫節(即“死人之日”,或者“鬼節”),為祭祀亡魂的節日。此時,有各種惡鬼出沒,死去人們的靈魂也會離開身體,在世間遊走,這一天的晚上也就格外危險。為了嚇走邪惡的鬼魂,他們燃點火炬,築起篝火,焚燒動物以作為死亡之神的獻禮。還會用動物的頭或皮毛做成的服飾打扮自己,戴上面具,發出古怪的聲音,使死亡之神認不出自己,避過災難。

基督徒可以過萬聖節嗎?

隨著福音的傳播,歐洲各國也紛紛歸主。當時教會並沒有採取對所有異教儀式進行剷除的方式,而是因地制宜,將原來異教的習俗以符合基督信仰原則的方式轉化,並延續至今,成為西方文化的一部分。在初期教會,由於羅馬政府的逼迫,很多基督徒為主殉道。因而教會為了紀念他(她)們的美好見證,開始追思殉道者,緬懷其佳美腳蹤,並激勵信徒效法先賢。據說安提阿教會是最早舉行此儀式的教會,日子是在聖靈降臨節(五旬節)後的第一個主日。到了中世紀時,教宗格列高利三世(Pope Gregory III,690-741),將凱爾特人祭祀亡魂的節日移植到聖徒追思節日上,在11月1日舉行諸聖節(All SoulsDay)。後經克呂尼修道院推廣,成為西方教會紀念聖徒的節日。

但是凱爾特人並沒有因為歸主而取消萬聖節,他們仍然保存了節日的一些禮儀,並將其傳播到了英美等地。在萬聖節盛行的美國,大部分基督徒認為萬聖節沒有屬靈意義,只當作是普通的“節日”看待,並覺得進行活動與信仰不存在絕對沖突,只是一種娛樂而已。但有些保守教派認為這是撒旦的節日,包含很多異教的神秘儀式,對屬靈生命存在阻礙,故反對信徒參與節日活動。此外,有些福音派團體則採取折中的方式,把萬聖節稱為“期待耶穌節”,讓信徒在這天贈送屬靈書籍和基督教禮品。

萬聖節並非教會節日,也沒有什麼屬靈含義,甚至存在一些異教成分。雖然天主教有追思前輩聖徒的諸聖節,但其意義和萬聖節根本不同,它只是西方一種民族節日而已。因此,教會不舉辦萬聖節活動是正確的,作為“分別為聖”的團體,不可對世俗文化過度妥協。那麼作為基督徒個人可以過萬聖節嗎?本人認為,即便在西方,萬聖節也日益成為群眾的一種娛樂活動,早就褪去了敬拜魔鬼的儀式,只是保留了骷髏頭、南瓜燈等等形式上的玩偶而已,並不認為其存在超自然能力。而真正的拜偶像者是認為所拜的偶像或器物帶有通靈能力,能給人和事帶來影響,因而將萬聖節視為拜鬼的節日是有些極端的。

而在中國,年輕人、商家、媒體對於萬聖節更多隻是一種追逐時尚,藉機消遣而已,一般不會認為存在巫術的作用,甚至很多人並不清楚萬聖節的來源和含義。因此,基督徒如果遇到親友在萬聖節想去逛街、吃飯也不要過度緊張,認為這樣做就違背了誡命,適度的娛樂也不會影響屬靈生命,甚至通過與親友娛樂也是見證基督,傳福音的一種契機。綜上所述,基督徒對於萬聖節既不要盲目跟風,也不必譴責,關鍵還是我們能否不被世俗浪潮所吞噬,專心仰望基督。

內容來自 福音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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