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英國人,支了些招對付香港暴徒

關連登、宵禁、加刑罰!

香港社會發生暴力衝突至今已逾4個月,香港《星島日報》30日發佈對英國大律師、特區政府律政司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的專訪文章。江樂士在受訪時提建議表示,香港特區法庭及律政司檢控科必須儘快增添人手,以嚴懲訴諸暴力的示威者,提高參與未經授權的非法集會刑罰至監禁六年、並實行宵禁,同時港府須給予警察最大支持。

这位英国人,支了些招对付香港暴徒

報道稱,江樂士受訪時說,示威者持續的暴力損害法治,必須追究他們的責任,並使他們瞭解仇恨、暴力和騷亂不會再有未來。特區政府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則須快速起訴,對參與街頭暴力的任何人施加最嚴厲的刑罰,他說,就算是年僅十六歲的年輕人亦不是違法的藉口。

这位英国人,支了些招对付香港暴徒

江樂士資料圖(圖源:港媒)

據報道,江樂士還稱,現時的檢控人員略顯疲態,警察和律政司在巨大的壓力下工作,處理成千上萬示威個案。如果可以緊急招募更多的警察和律政司檢控人員,那麼出現問題的可能性將進一步降低。他認為最重要的是不要積壓大量案件,與示威有關的案件應儘快審理,如被檢控的示威者人數持續增加,很可能會到了需要增加法官和法官席位的時候,以確保在有效時間內處理所有案件,維護司法公信力且對嫌疑犯公平。

此外,《星島日報》稱,面對暴徒巨大的挑釁,特區政府除《禁止蒙面規例》外會否繼續“出招”仍是未知之數,但江樂士顯然對特區政府現時針對示威者的招數感到不足,他建議關閉論壇如LIHKG(連登)、將參與未經授權的非法集結最高刑罰由入獄五年增至六年、並實行宵禁。

江樂士表示,特區政府必須與警察同行,在必要時給予額外的裝備。他說:“現時警方採取的溫和戰術似乎遇上樽頸(瓶頸)”,他舉例稱,上月底英國內政大臣普里蒂 · 帕特爾(Priti Patel)宣佈,將向逾萬名前線警察提供五萬伏特電擊槍,以打擊暴力襲擊。他說,這些裝備不僅對警察及其用作制服的武器有效,而且也更安全,故希望相關部門可以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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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資料圖)

據公開資料顯示,江樂士1974年在英國及1981年在香港獲取大律師資格1997年10月,他獲委任成為香港刑事檢控專員,至2009年10月離任,共12年。《星島日報》稱,他是香港開埠以來任期最長的刑事檢控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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