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鴉美領館外牆判4周,侮辱國旗不坐牢?香港前特首樑振英公開質疑

香港沙田裁判法院就一起侮辱國旗案做出裁決,被告公開及故意以毀損、玷汙、踐踏的方式侮辱國旗罪名成立,但僅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香港媒體、市民團體及前特首梁振英等知名人士公開質疑判得實在太輕,等於縱容類似犯罪行為。

涂鸦美领馆外墙判4周,侮辱国旗不坐牢?香港前特首梁振英公开质疑

被告羅敏聰是一名冷氣技工學徒,今年21歲。據香港《星島日報》30日報道,有蒙面示威者9月22日在沙田大會堂旗杆拆下國旗,再將旗幟噴黑。隨後被告與其他示威者持國旗走到廣場三樓中庭位置,把國旗扔到垃圾車“連旗帶車”推到沙田公園水池,其後有人撈起國旗再扔進城門河。事發當晚,被告遭警方拘捕,在警誡下承認“因貪玩犯案”。案件29日在沙田法院判刑。裁判官李志豪稱,案件性質嚴重,但由於侮辱國旗罪沒有量刑指引,考慮到被告初犯、坦白認罪、有家人支持、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加上案情不涉及更嚴重的焚燒國旗情節,因此以感化官建議的160小時社會服務令為量刑起點,提高時數以反映罪行嚴重性,判處200小時社服令。另外,被告現為冷氣技工學徒,僱主對他的評價正面,“上班準時、有責任感、與同事關係良好”,僱主也樂意調配被告的工作,遷就其社會服務令。

判決一出,香港輿論譁然。前行政長官、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29日在社交網站稱,這項判決必定引起全國公憤,“既然裁判官表示沒有量刑指引,律政司必須上訴”。他同時提到,早前有人塗汙美國總領事館外牆,被判刑4個星期。香港中旅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副主席盧瑞安直言判決“太離譜”,強調有人僅塗汙美國駐港總領館外牆就已被判囚4周,這次侮辱國旗的嚴重性遠超前者,質疑香港司法人員存在雙重標準。他說:“亂世要用重典,對於侮辱國旗的情況不斷髮生,服務令毫無阻嚇作用,等同於縱容,這是司法的淪陷!”律政司必須就此案提出上訴,否則侮辱國旗的行為將會像傳染病一樣不斷蔓延。本身是律師的全國政協委員簡松年指出,外國涉及侮辱國旗的案件,被告一般起碼被判一兩個月監禁,否則不會有阻嚇力,裁判官如此寬待暴徒,反映本港司法人員並不覺得侮辱象徵國家主權的國旗是一件重要的事,“反映他們的國家觀念極其薄弱,對維護國家尊嚴漠不關心”。他認為,相對於塗汙美國駐港總領館的判決,裁判官本次判決等同於自我矮化。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也說,刑事毀壞罪行最高刑罰為入獄10年,本案裁判官僅以被損毀的國旗為一“死物”這個方向來判刑,忽略了國旗是國家民族尊嚴的象徵。香港市民團體“政中香港人”30日下午到律政司請願,要求律政司提出上訴。該團體負責人稱,對比塗鴉美國領事館案,此次判罰讓市民懷疑法官的量刑準則有強烈的個人政治色彩,未能持平公正做出判罰。

根據 《國旗及國徽條例》規定,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香港《大公報》30日評論稱,香港素稱法治城市,相關案件僅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令人不能不有所質疑和氣憤。同類性質案件,一名內地來港遊客在美國領事館門前塗字,被判即時入獄4星期,“類似的行為,何以厚彼而薄此?在裁判官大人眼中,是否美國領事館不可侮,中國國旗就可以任人塗汙和侮辱而不必受到應得的懲罰?”文章說,從事件過程可見,被告是公開、故意及惡意做出侮辱國旗的行為,並非像他聲稱的只是一時“貪玩”;而侮辱國旗就是侮辱國旗,所謂“貪玩”絕不是一個可以接納的“理由”,“200小時社會服務令的裁決,對今後同類罪行不僅不會起到任何阻嚇作用,相反,只要不焚燒,任意侮辱國旗都可以獲輕判,這會向社會傳遞怎樣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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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香港暴徒:人前“無大臺”幕後“正規軍”!現場組織極其專業

在報道此次香港事件時,西方主流媒體不約而同、言之鑿鑿地聲稱,這是一起“無大臺、無領䄂的社會抗爭”,大部分都是“自發運動”,又稱“野貓式抗爭”。

他們竭力描繪這麼一幅景象:“示威者”通過網上討論區“連登”以及加密通訊軟件Telegram,自發組織和討論活動,自行學會製造路障、盾牌和燃燒彈,自行摸索“前線如何組隊”、“哪種方法撲熄催淚彈最佳”,自行研發、推廣各類手語和戰術動作,自行偵察、刺探警方戰術,自行批量生產內行一看就知道是專業人士所做的文宣產品……總而言之,一切的一切都是“無大臺”的暴徒們“自學成才”、“自行其是”的結果……

西媒,你說這些話,自己信嗎?

今天,我們把這次事件的臺前幕後揭出來,讓人們看看,發生在香港的並非什麼遊行示威,而是一場策劃精細、組織嚴密、行動專業、保障有力的暴力活動。

(一)新型網絡平臺的強力動員

關於“顏色革命”的相關研究表明,對於如何挑起一場“顏色革命”,西方已經擁有了一套成熟的理論,對於如何進行網絡上的思想戰可謂是“輕車熟路”。香港社會存在的一些客觀問題,也給了他們挑動對立、製造矛盾的土壤。有了精神引導和控制、又有了受眾,剩下的任務,就是以某種形式的組織,把這些人動員起來,並通過他們去影響更多的人了。

這個時候,形形色色的網絡通聯工具登場了。

臉書、推特等傳統的網絡平臺自不必多說。這次香港暴亂,具有很強保密性的新型網絡平臺,比如電報(Telegram)、連登(LIHKG)和紅迪網(Reddit)等,都發揮了極大作用。Telegram名聲在外,連“伊斯蘭國”恐怖分子都甚為依賴;連登也很有意思,為保證私密性,這個論壇居然得有香港的大學的學號、甚至宿舍號才能註冊,真可謂是神秘非常。

讓我們看看,這些網絡平臺上都在發生著什麼?

有報告警察實時位置的,有告知前線需要物資的,有討論戰術的,有轉發仇警圖片及假新聞的,有教授製造武器的,還有教唆殺警的……簡而言之,這裡就是暴徒們進行文宣、教育和動員的大本營。對於內地網友來說,看到這些的感覺就如同劈開了一個好幾米高的白蟻窩。

通過在平臺上討論、互助、學習,暴徒們更容易培養出“手足”之情,也更易感受到強烈的投入感和參與感;也正是通過這些工具,境外人員更容易教唆和指揮。在Telegram上,有個專門由外國人組成的支持香港暴亂的群組。他們為暴徒出謀劃策,引導暴徒製造國際輿論熱點,甚至還會親自出手幫忙修改外文文宣方案。

網絡動員的強大力量,讓一些暴徒產生了“幻覺”,甚至有人妄言:“我們想動員的,是全港的力量。”為此,他們精心制訂了一份專門針對愛國愛港“藍絲帶陣營”的《藍絲攻略》,聲稱要通過網絡輿論攻撼藍絲的心。

這份攻略將“藍絲”群體細拆分類,精分出18類人群,並針對每類人群擬定“最直擊人心”的文宣方案。這是沒有專業力量支持能幹出來的事嗎?

(二)暴徒速成記

這次暴亂中,暴徒所展現出來的格鬥技能、血腥和狂熱令人印象深刻。看起來青春向上的年輕人,怎麼就變成了技能滿滿的暴徒?莫非真如西方媒體所說,他們突然就“自學成才”了?答案顯然不是。

在尖沙咀一棟大樓的房間內,一名熟悉“四合一搏擊術”的“外教”正在授課。他的目標,是在一個全日制課程內,把學生訓練成懂得“防衛術”的人。為了在與警察“作戰”中佔優,這位“外教”還特別開設了“戰術電筒防衛”“奪棍技巧”等課程。

作為“戰前培訓”,現場訓練只是其中的一步。一個叫“香城online”的“遊戲”,為我們打開了暴力訓練更隱秘的大門。

玩家分為5個等級:“行完就走”、“後排和理非/發夢新手”、“發夢經驗者”、“中上玩家”和“戰士玩家”。其主要任務是“遊行、爬山、打怪、守城”。

有沒有很熟悉?暴徒竟然把現實中的暴力當成一場遊戲,而“怪獸”隱喻的就是暴徒口中的“黑警”。這些年輕人加入到全城“打怪”升級活動。他們組隊分工、調度指揮,衝殺在“打怪”一線,期待迎來“勝利的時刻”。

把暴力訓練遊戲化,暴徒模糊了虛擬與現實的界限,也模糊了對生命的敬畏、對行為後果的認知。他們以為面對的只有敵人,以為受傷可以回血、死後能夠重來。他們只有一個重要目標——贏。

就這樣,這款特別的“遊戲”,將一群不夠激情的暴徒,打足雞血送上戰場。

(三)極其專業的現場組織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同樣一張暴亂現場的照片,普通人只能看出暴徒們如“人海戰術”烏泱泱地往上衝,內行人卻能一眼分辨出其中的門道:暴徒們就像軍隊一樣編製成大大小小的隊伍,“勇武”在前負責攻擊,“長槍兵”在前、“盾牌兵”掩護、“擲彈兵”發起攻擊;“和理非”在後負責物資補給,並規定“保持一隻手臂的距離,確保物資線和逃生線暢通”。其他諸類“兵種”,不一而足;專業性之強,令人驚訝。這是“自發”團體能組織出來的?一些國家的反政府游擊隊恐怕要哭了:老子的隊伍咋沒這麼厲害呢!

所以說,這些暴徒到底是怎麼做到的?答案並不難找。網上早已曝光了一份香港暴徒製作的“作戰策略懶人包”,裡面詳細解釋了怎麼與警方“作戰”。

信息怎麼傳遞?手語是主要的溝通方式,物資供應、後勤救援、屏障設置,等等指令和要求都可以迅速傳達。

物資怎麼供應?穩定的人形供應鏈,可以為前線對抗警察的暴徒提供源源不斷的頭盔、雨傘、口罩以及護目鏡等物資。

警方行動如何掌握?為了及時獲得警方動態,暴徒曾廣泛使用一款名為“HKmap.live”的地圖應用。這款應用,可以實時顯示警員與警車位置,被暴徒用來躲避警察逮捕,甚至伏擊落單警員。

應急事態如何處置?斷網情況下,暴徒仍然可用Bridgefy、Zello、iNtercom等軟件進行通訊,其中Zello在烏克蘭“顏色革命”中被廣泛使用。

撤退時,利用施工護欄、垃圾箱及建築材料等製作路障,邊設路障邊縱火;被捕時,用“外國朋友”推薦的Parachute向組織發送消息,各群組緊急刪除與被捕人員對話記錄,並將其清除出群組。若被捕人員未及時發送信息,前線人員也會拍攝被捕人員照片,要求辨認該人身份,及時處理。

在如此專業、嚴密的現場組織背後,還有一個更龐大的網絡在運作。大致來說,分為文宣組、哨兵組、物資組、情報組等多個靈活的小組。從暴亂活動前發佈作戰攻略,到活動中分工運作,再到活動結束後有專車接送。整個暴亂活動的籌備和執行之專業,令人震驚。說這是“無組織”、“純自發”的,西媒莫不是把香港暴徒們全都當成三體人了?

(四)足以打仗的武器裝備

看到這裡,你或許會想到一個詞——戰爭。沒錯,這種有組織的暴力活動,在某種意義上已經是一場“戰爭”了。

看看暴徒的“武器譜”。汽油彈、通渠水水槍(腐蝕性武器)、簡易炸彈、弓箭、改裝彈弓、自制煙霧彈、自制火焰發射器、磚頭棍棒……化學燃爆、腐蝕性武器和純物理攻擊,不一而足。

看看暴徒的裝備。除了在連登等網絡平臺學習自制攻擊性武器,暴徒還有全套的黑衣、黑罩、通訊器材等,“可以媲美防暴警察的裝備”。同時,他們還對防毒面具、護目鏡、安全帽、身體護具、防彈裝備以及其他裝備進行有組織的分類管理,並比較研究各類設備在暴力活動中的實用性。由於香港地區缺貨,臺灣的一些工會、教會等為他們募集、提供裝備。

看看暴徒使用暴力的策略。今年6月11日,一個新版的《抗爭手冊》在臉書上的“本土民主前線”發佈。這本小手冊的主要內容,包括防護裝備簡介、裝備全覽、個人訓練、戰場應對等各個環節的暴力策略。

《抗爭手冊》圖文並茂列舉抗爭裝備,圖為抗爭者手持物品、擺出準備拋擲的姿勢。

此外,暴徒還有戰傷救治、戰損處置、伴隨式心理輔導、戰後心理干預、法律援助、顧問諮詢等一整套的後勤保障機制。

(五)香港暴亂真的“無大臺”嗎?

在暴徒脆弱時,有的心理輔導機構不引導他們停止使用暴力,反而鼓勵繼續“戰鬥”;在暴徒需要法律支持時,有的法律援助團體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解除其後顧之憂。

其中,“顧問諮詢”尤其值得挖一挖。因為它從另一個層面,暴露了潛藏在這個體系下的一個關鍵點——外國勢力的深度介入。

柯林·斯巴克斯(Colin Sparks),看似是一位研究文化傳播的學者。其實,這位香港浸會大學的英國籍教授,幹了不少亂港的勾當:提供私人賬戶,為暴徒募集大量資金;發表讚揚暴徒的文章;在網絡平臺上煽動激進示威。

有顧問給出“諮詢”,有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等的資金支持,有美國CIA的指導……這些一起構成香港暴亂的外部策動力量。而在作戰實施上,香港的部分精英階層幕後指揮,青年和一些行業的人士直接參與、實地指揮,共同組成了一個龐大而又精密的機器,操控、指揮著香港街頭那些無知的棋子工具。

到目前為止,我們揭開的只是暴徒指揮組織體系的一角。香港暴亂真的“無大臺”嗎?沒有能鎮住各路妖孽的頭目人物,這也許是真的,但這絕不等於暴亂背後沒有組織、沒有操縱。恰恰相反,那些幕後黑手依託著互聯網和社會組織,對事態的遙控程度,甚至已經超過了此前發生在其他地方的“顏色革命”。就算流竄於香港街頭的真的是一群“野貓”,在它們背後也正站著一個邪惡的女巫。

香港人應獲“諾貝爾和平獎”?的確,這群啞忍的香港人,值得

反對派說過,香港人應該要拿諾貝爾和平獎,我最認同他們就是這次。

香港市民眾籌撐警 資料圖 新華社記者 吳曉初 攝

不過,他們說的香港人跟我認為值得拿獎的香港人不是同一類,他們指的是上街那些,我說的是啞忍那些。

從六月至今,沉默大眾面對持續五個月的黑色暴力,一直敢怒不敢言。

暴徒砸爛鐵路站,工人連夜趕工,翌日傷痕累累的港鐵站如常開放,大家若無其事地上落乘車,若無其事地上班下班。

暴徒開出週末暴亂時間表,大家乖乖跟從。不去那區、避走那路,到超市搶點乾糧,躲回家做飯煲劇度週末。

暴徒專攻中國銀行,燒燬砸爛櫃員機,好些地區只剩下一、兩個能用的機器,整個區要用錢的人都來排隊,提款閒閒地要等半句鍾,大家依舊無言,默默排、默默等,忍氣吞聲,連一句晦氣的「曱甴」都不敢罵。

五個月來,香港人默默忍受暴徒瘋狂破壞帶來的社會不便,默默接受因司法傾斜帶來的社會不公,縱有百般怨氣,千般憤懣,仍咬著牙低著頭繼續生活,那種逆來順受,那種超強忍耐,絕對值得拿諾貝爾和平獎。

然而,和平的忍耐沒有為小島帶來和平,一宗又一宗的司法不公不單直接挑戰法治,更在挑戰香港人的啞忍底線。

這天,裁判官李志豪作了一個令人震驚的判決,21歲冷氣技工羅敏聰上月底在沙田拆下國旗塗黑、踐踏、再扔落垃圾桶、丟落城門河,被控侮辱國旗罪,昨天在裁判法院只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當日,全世界在電視上看著這面國旗如何被毀被辱;今日,法官那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的判決,如同對這面國旗再來一記二次侮辱。

大家不禁想起兩個月前的一宗判案:一名內地男子在美國駐港領事館大閘噴漆,只噴了三個字「中國必」,還未噴到「勝」字,就給抓去法庭,判了四星期監禁,並實時入獄。作為小市民,我們不貪心,我們不奢望,我們只想公平一點,公道一點,可以嗎?

香港人都是順民,都很和平,然而,當啞忍只換來更大的不公平不公義,沉默者的爆發,指日可待。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 人民日報 有理兒有面兒 吳知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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