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2中國留學生「爭女友」命案審結

中國留學生範博喬被控殺害另一名中國留學生王浩志(Hao Zhi Wang,音譯)一案,庭審的交叉盤問及控辯雙方的結案陳詞都已經在週一結束,主審法官昨天(29日)對陪審團進行引導之後,讓陪審團退庭討論,以決定被告範博喬是要被判二級謀殺、誤殺還是無罪。

多伦多2中国留学生「争女友」命案审结

圖為死者王浩志。

多伦多2中国留学生「争女友」命案审结

此案陪審團開始在安省法庭內退庭商議。(明報記者攝)

二級謀殺誤殺還是無罪待判

法官向引導陪審團指出,被告範博喬自辯的說法,與死者王浩志的室友Eric等人的說法不一致,需要陪審團員用自己的聰明才智和常識來判斷,哪一方的說法更可信。

法官引述範博喬的說法稱,在2017年2月6日深夜,範博喬與他的女友譚佳琪(Kiki Tan),一同去到多市北約克社區央街(Yonge St.)夾芬治路(Finch Ave.)地區Hounslow Avenue的一處民宅內,與譚佳琪的前男友王浩志會面,王浩志就居住在這處民宅內。

據範博喬稱,他與王浩志之前並不認識,而王浩志多次給譚佳琪發手機短訊,責罵譚佳琪見異思遷,要與作為譚佳琪現男友的範博喬見面,於是他就與譚佳琪去到王浩志的住所。

舊愛約見女方新歡首爆衝突

3人的見面並不愉快,王浩志和範博喬之間發生了肢體的衝突。在王浩志室友的勸解下,範博喬和譚佳琪離開了王浩志家。隨後,住在土庫一個單間內的王浩志,就在房屋一樓起居室的沙發上躺下來玩手機。

範博喬稱,譚佳琪雖然離開,但是心情很難過,而他本人也有一些憤怒(範博喬強調自己是有「一點」憤怒,而非檢控官所說的「非常憤怒」。)正好他又忘記了一把車鑰匙和一根雪茄在王浩志家,所以要回去找一找,兩人於是返回,王浩志的室友Eric打開車庫門讓範博喬兩人進來。

法官引用範博喬的說法稱,範向Eric道歉稱,之前不應該與王浩志打架,弄得家裡一團糟。隨後範獨自從土庫上到一樓後,看見王浩志躺在沙發上打手機,而王浩志一看到範博喬就起身問,「你怎麼進到我家來的?」隨即走上前一把抓住範博喬的頭髮,把範按到沙發上。

範為了掙脫王浩志抓住自己頭髮的手,便揮拳打了王浩志的頭臉部分兩三下,隨即就被其他人分開。

範博喬強調,他與王浩志發生打鬥前脫下外套,不是因為他怒氣沖天,要脫下外衣方便去找王浩志打架,只是因為他進到房間內覺得熱,更沒有說狠話要打死王浩志。

範博喬還稱,他聽見王浩志嘴裡說了一些什麼,但沒聽清楚,於是俯下身想聽清楚一些,沒想到王浩志二話不說上來就抓住他的頭髮。

在引述了範博喬的說法後,法官轉而引述現場證人Eric的說法。

室友見範騎王浩志身打頭

Eric當時還在土庫內,聽到樓上傳來嘈雜聲,於是走上樓梯,一眼就看見範博喬騎在王浩志的身上,右腿頂在王浩志的頸脖和胸口處,嘴裡一面罵著「操你媽!」,一面揮拳擊打王浩志的頭部,大約打了三、四下。

同時,Eric並沒有看到王浩志有在打範博喬,更沒有用手去抓範博喬的頭髮,只是雙手抱頭躺在沙發上。

看到兩人的衝突,Eric跑上去從範博喬的身後抱住他,把他從王浩志的身上拉開。

他和室友看到王浩志失去神志且鼻血不停地流,於是想把人送去醫院,卻沒有打911急救,而是叫了「優步」(Uber)服務,而且在把人送上車前,還給受害人換了上衣,理由是衣服上的血漬太多。

王浩志和範博喬的衝突發生時,王浩志正在用手機與身處滿地可市的朋友Simon通話。Simon聲稱,從手機內聽見一名男子高聲大喊,內容是「打啊!打啊!我打死你!」也可能是「打啊!打啊!我讓你打死我!」

對於Simon這2段內容截然相反卻都有可能存在的證詞,辯護律師格林斯潘(Brian Greenspan)和檢控官也給出了各自的解釋。

格林斯潘稱,前一句才是Simon聽到的真話,那是王浩志因女友譚佳琪移情別戀而對範博喬非常嫉恨,想要毆打範出氣;而檢控官則稱第二句才是真實情況,是王浩志被範博喬毆打時發出的絕望嘶吼。

但是王浩志的室友都沒有聽到這兩句話。

法官對陪審團稱,如果陪審團認為王浩志沒有對範博喬說過任何威脅性的話,範博喬是主動攻擊,那範博喬二級謀殺罪名成立的條件之一就達到。

如果陪審團認為王浩志主動攻擊範博喬,範博喬為了保護自己而還手,那他就是在自衛。但是,這又要與範博喬被攻擊後,報復性地毆打王浩志這種場景區分開來。

兩度肢體衝突相隔20多分鐘

法官還指出,此案的複雜性還在於,由於範博喬和王浩志兩人發生過2次肢體衝突,中間相隔了大約20多分鐘,而在第二次衝突發生之前,王浩志的舉止基本正常,除了稱頸部有一些疼痛。

而王浩志的死因,是其頸部大動脈爆裂,導致他的顱內大出血而死亡。因此檢控官要證明此案是二級謀殺,就必須證明是範博喬是在第二次與王浩志衝突時,對死者造成了重大的打擊(Significant Impact),導致死者頸部大動脈破裂而死亡。

此外,檢控官還要讓陪審團相信,範博喬在打王浩志時,已經「有意」(Have Means To)要殺死王浩志,或者明知繼續毆打下去很可能會導致死亡卻不停手,就是想造成身體的傷害,則陪審團的判決也要在二級謀殺或誤殺之間調整。

如果陪審團完全相信範博喬的說法,他是在正當防衛,則被判無罪的可能性也是存在。

法官就此案曾頒下傳媒禁制令,但隨著陪審團已退庭商議,傳媒禁制令不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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