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縣做好巡察“後半篇文章”

武定縣堅持把巡察整改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有力舉措,不斷強化巡察成果綜合運用,通過壓實整改責任、加強督查力度、強化追責問責等措施,強化巡察成果運用,紮實做好巡察整改“後半篇文章”。

縣委主要領導以上率下,切實履行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縣級責任領導按照整改任務分工具體抓、具體管,以強有力的措施推進整改。縣委按照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和時限清單“四個清單”要求,確定責任領導、責任單位、牽頭單位、整改時間,實行掛圖作戰、臺賬管理,縣委建“總賬”,各牽頭部門建“分賬”,形成上下聯動、精準整改的工作格局。每輪巡察結束後,巡察組及時反饋巡察意見,、並通過新聞媒體、官方內和社會公開巡察反饋和整改落實情況,接受社會監督。針對各級巡視巡察反饋問題存在整改不徹底、不到位的情況,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組建由11名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長任組長,22名縣級行業扶貧部門幹部組成的11個專項督查小組,採取全面檢查、隨機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每月對11個鄉鎮及縣級各部門脫貧攻堅、基層黨建、全面從嚴治黨、巡視巡察整改進行了實地檢查調研。強化“整改不力是失職、不抓整改是瀆職”的觀念,主動認領問題清單,制定整改方案,細化工作措施,確保整改落實到位。切實用好巡察“回訪評價”機制,對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2個鄉鎮、1個縣級部門和1個縣級單位主要領導在全縣範圍內進行通報問責,組織調整免去實職科級領導職務2人,清退違規資金303.69萬元。葉向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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