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授權委託書》惹的禍——常德湘西北國際五金機電城身陷債務漩渦

位居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橋南桃花源大道中段的“湘西北國際五金機電城”(以下簡稱“機電城”),為常德市邵商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邵商置業”)投資開發集商、貿、居於一體的房地產業,由於交通便捷、位置優越,建設之初,一度成為前來常德市江南城區投資興業商戶們熱捧的對象,求購、求租者絡繹不絕。但從2018年7月開始,機電城突然“門前冷落鞍馬稀”,時至今日,仍然戶牖緊閉、門可羅雀,不禁令人嘆息!

都是《授權委託書》惹的禍——常德湘西北國際五金機電城身陷債務漩渦

大門緊閉的常德湘西北國際五金機電城

近日,應常德邵陽商會會長、機電城負責人舒新飛的維權請求,記者來到了橋南五金機電城。

都是《授權委託書》惹的禍——常德湘西北國際五金機電城身陷債務漩渦

機電城負責人舒新飛訴說遭遇

面對記者,舒新飛訴說了事件的前因後果及目前的困境:

2015年10月2日,時任邵商置業五金機電城(邵商置業下屬非法人機構)負責人的黃建國利用自己保管機電城印章的便利條件,未經股東會同意、未告訴機電城任何人就“自行向自己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常德市邵陽商會投資諮詢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服務中心,為獨立法人諮詢服務機構)出具一份《授權委託書》,授權引資3000萬元用於支付機電城在建工程項目相關費用。2015年12月至2017年5月間,黃建國以機電城需要資金為由,借服務中心的名義,非法吸收李桂庭等47人的存款1563.5萬元(月利息1.8%)。黃建國所吸收存款並未轉入機電城賬戶供機電城在建項目使用,而將吸收來的全部資金由黃建國本人掌管並支配使用,除了支付李桂庭等47人的利息以及服務中心人員的工資、福利等日常開支外,大部分資金都用於黃建國償還其個人債務”(見常德市鼎城區公安局鼎公(經)訴字【2019】0245號《起訴意見書》)。

舒新飛再三向記者訴稱:黃建國非法吸收的上述存款到期後,未能按期還款,李桂庭等47人為了挽回損失,以黃建國私下偽造的《授權委託書》為證據申請常德仲裁委員會仲裁,為了打贏官司,李桂庭、劉少青、龍三元、鄒永蘭、陳某某、吳某某等六人編造了《機電城償還邵陽商會投資諮詢服務公司(中心)47名客戶本息協調會證明材料》(以下簡稱證明材料),偽造“舒新飛代表機電城表態:你們提供機電城出具的《授權委託書》還是合法有效的”。常德仲裁委員會據此認定:“2017年7月13日,舒新飛表態:機電城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是合法有效的”。常德仲裁委員會認為:“披露了其與被申請人機電城之間的委託代理關係,且被申請人機電城負責人舒新飛予以認可”。據此,於2018年7月6日裁決機電城敗訴(詳見常德市仲裁委員會〈2018〉常仲裁字第580、581 、583--588 號裁決書)。

都是《授權委託書》惹的禍——常德湘西北國際五金機電城身陷債務漩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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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材料(複印件)

都是《授權委託書》惹的禍——常德湘西北國際五金機電城身陷債務漩渦

常德市仲裁委員會下達的8份《裁決書》首頁

機電城仲裁敗訴後,李桂庭等人向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鼎城區人民法院分別於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29日對機電城下達了《報告財產令》(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2018〉湘0703執702號)和《執行裁定書》(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2018〉湘0703執702號),截至2019年1月31日止,法院扣劃機電城現金165996.44元,查封機電城價值約900萬元的10個門面;目前,法院即將對查封的門面進行執行拍賣。

都是《授權委託書》惹的禍——常德湘西北國際五金機電城身陷債務漩渦

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下達的《報告財產令》

都是《授權委託書》惹的禍——常德湘西北國際五金機電城身陷債務漩渦

鼎城區法院《執行裁定書》及扣劃現金的客戶回單

2019年9月20日,舒新飛本人及代理律師從常德市人民政府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辦公室複印了《邵陽商會非吸案協調會》(記錄),對當時召開協調會的主持人李國生進行求證,確認證明材料是捏造的:舒新飛沒有說過《授權委託書》合法有效,李國生也沒有作過證明材料所記載的總結。李國生說:證明材料是“他們(指李桂庭等人)自己幾個人編的”。

都是《授權委託書》惹的禍——常德湘西北國際五金機電城身陷債務漩渦

李國生當時的筆記複印件及錄音整理記錄

針對此事,記者專門諮詢了著名法律維權學者、中國政法大學黃開堂博士,知名律師、國家雙千計劃法學專家陳平凡及湖南文理學院法學院高春貴教授。

黃開堂博士認為:在我國現階段法律體系下,無論企業、組織還是公民個人,一切經營活動及行為,必須在法律、法規許可的範圍內進行;除國家法律許可的企業、機構外,其它企業、個人都不得向社會公眾吸收存款、非法集資和融資,否則,就是擾亂國家金融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

陳平凡律師認為:人民法院及仲裁機構審理、仲裁案件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公正司法、定訟止爭;對當事人提交的證據予以採信,必須堅持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原則,否則,作出的判決與裁定將有失公允,勢必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高春貴教授以為: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負有舉證義務,誰主張誰舉證,否則,將承擔敗訴的風險!當事人為了實現自己的訴求,必須依法取證、依法舉證,不得偽造證據,捏造事實,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由於當事人黃建國涉嫌犯罪,已被常德市鼎城區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記者電話聯繫了常德市鼎城區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被告知:不接受媒體採訪。

一場禍起《授權委託書》的無妄之災,導致發展形勢看好的機電城深陷債務“旋渦”,機電城現任負責人也名列失信當事人“黑名單”,無法開展正常的經營活動,只能“關門大吉”。

目前,機電城已開始多方求助:既向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也通過媒體進行維權呼籲。

機電城未來將何去何從,能否“起死回生”?記者將進一步關注。(融媒體記者: 趙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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