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賈家旁支都比較窮。除了嫡長子繼承爵位外,其他兒子能分到多少家產?

我就是竹韻


《紅樓夢》,賈家旁支都比較窮,除了嫡長子繼承爵位外,其他兒子能分到多少家產?

我覺得留下來的家產應該是均分的。按照明清時期繼承的唐宋的制度,法令明確規定:家財田產,不問妻妾所生,止以子數均分。所以賈家的財產分配應該是屬於均分的,或者接近於均分,畢竟不可能做到完全對等。

《唐律疏議·戶婚律》規定:“諸硬分田宅及財物者,兄弟均分”。唐朝《戶令》“應分條”規定,父親死後財產“諸子均分”;明朝的《大明令·戶令》規定:(遺產分配時)“不問妻、妾、婢生,止依子數均分。”《大明令·戶令》規定:“奸生之子,依子數量與半分。”(奸生子指私生子,也是享有繼承權的)

《紅樓夢》第四回提到“賈不假,白玉為堂金作馬。(寧國、榮國二公之後,共二十房分,除寧榮親派八房在都外,現原籍住者十二房。)”在京城的八房應該是屬於寧國公和榮國公的後代,除了繼承爵位的寧國公長子賈代化、榮國公長子賈代善外,其他人也都有繼承權,不過搬離出去了。

不過這裡面藏著貓膩:繼承權分為政治繼承權和財產繼承權。寧榮二府屬於敕造爵產,不屬於分配之列,名下的封地食邑都是爵田,都不在分配之內。所以能分配的是置辦的產業,寧國公和榮國公待在京師比留在南京的弟兄有出息,置辦了這麼大的產業。

但是狼多肉少,雖然留下來的財產不少,但是後代不善經營的更多,尤其《紅樓夢》講述的這些人,吊兒郎當、肆意揮霍,寫黛玉進京的時候,有說到三等奴才的吃穿用度已是不凡,更不用說上面的主子們了。隨著一代代的演變,也就越來越窮了,常說“富不過三代”的道理,就是這樣咯。到了玉字輩、草字輩恰好是第四第五代,沒落很正常不是。

“每天在家偷雞摸狗,爬灰的爬灰,養小叔子的養小叔子,我什麼不知道?咱們胳膊折了往袖子藏。”

從小跟寧國公賈演出過三四回兵,曾從死人堆裡把奄奄一息的主子背出來的賈府老奴焦大曾說過這樣的話,大概是看不慣吧,畢竟當初跟著寧國公是何等的悲壯,後代竟如此不堪,賈府的糜爛生活可想而知。

要解釋的話其實有很多例證,簡單說一兩點,因為寧榮二府的爵位繼承,秦可卿託夢給鳳姐說置辦產業給賈家留後路最終沒有實行,因為長房不願給他人做嫁妝,你想想你好好的會把原本屬於自己獨有的東西分給其他人嗎?

而後代沒落的情況,如賈璜,賈家嫡系,但是他們夫妻只能守著些小的產業,又時常到寧榮二府裡去請安,又會奉承鳳姐兒並尤氏,來勉強度日;賈芸,家中窮的也是快揭不開鍋了,連給王熙鳳送禮,都要去借錢等等。他們沒了爵位繼承的庇護,揮霍完了財產,也就失去了經濟來源。

所以吧,當初分的財產應該是差不多的,但是由於身份的差別,造成了旁支的窮困。


織夢紀


自漢代開始,傳統與法律都基本一致,所有兒子具備財產同權。

當然,這只是法律的書面約定。

實際操作中,嫡母有足夠多的辦法逼迫庶子放棄大部分的財產繼承權,比如要求庶子提前分家以養生母,在這樣的條件下,庶子打落牙齒也得同意的。

此外,嫡母作為實際管家人有一萬種辦法將應分配的公共財產大肆用於購買族產,以達到少給庶子分財產的目的,因為族產今後是屬於嫡長子管理的。還就更不用說嫡母多年管家過程中可能隱匿轉移一些公共財產。

具體來說,紅樓夢中的榮國府,也不同程度上存在這些情況。

領取年禮但被賈珍驅逐的賈芹:



重要的是,官員、貴族與一般人家不同。

與爵位、職務(比如明清錦衣衛、八旗參領佐領等職務)相關的府邸、爵田、御賜物這些只能屬於嫡長子繼承,而在整個體系財產中這些又佔去大頭。剩餘部分土地、店鋪、奴隸、公賬錢財(各家女人的嫁妝除外)才是由所有兄弟來一體平分。

如第一代榮國公死後,賈代善繼承爵位,賈代儒等兄弟就要分出去。賈代儒獲得的財產本就不多,又沒出仕,發展自然艱難,逐步形成後廊賈芸這樣的窮困人家。

到後面,旁支子孫甚至要喊賴大這樣的奴才做賴爺爺。

大管家賴大:



族學教師賈代儒:



而賈瑞這樣的旁支子弟,年齡大,20歲連媳婦都沒娶,讀書不成,爺爺賈代儒也是不善經營的酸儒,所以賈瑞最終死於相思局。

賈瑞:



之後,這些旁支又要進行多次分家,自然是越來越差,後面就越發只能指望嫡支發的禮物來過年節,如賈珍收取年租後將糧食肉食等分給寧國府的每戶人家。

所以,賈芸最終依靠行賄鳳姐才獲得了榮國府植樹的承包機會,而行賄的錢財還是借自醉金剛倪二爺的。

賈芸行賄鳳姐:


四川達州


賈家親屬很多。比如賈薔,“亦系寧府中之正派玄孫”;比如賈璜,“是賈家玉字輩的嫡派”。

分家的時候,嫡長子與其他兄弟,如何劃分財產,《紅樓夢》中沒有寫,我們自然不得而知。但是《紅樓夢》中探春曾說過這麼一句話:“也不但襲人,將來環兒收了外頭的人,自然也是同襲人一樣”,認為賈環將來的侍妾,勢必享受與襲人一樣的待遇。

探春這話是在“議事廳兒”說的,當著趙姨娘、李紈,還有眾多等著看笑話的管家娘子,所以探春這話,一定是滴水不漏,絕不會給別人留下可乘之機。

由上可見,除了賈母的溺愛賞賜,除了王夫人的私房,在公開場面上,嫡庶長幼,應該享受同等待遇。

只除了一點,那就是爵位,一定會由嫡長子來繼承。

繼承爵位,與財產有關係嗎?絕對是有的。

賈家的財產,主要是田莊、房舍,收入自然應該以田租房租為主。但是賈珍算過賬,按他的預算(當然是往好裡算),烏進孝應該帶來五千兩銀子。這即使不是寧國府的全部收入,至少也是相當重要的一筆收入,否則賈珍不會對烏進孝那樣客氣,見面先問“身子硬朗”。

但是賈府的支出是多少呢?光賈母一個生日,就花費了幾千兩。接下來幾個公子小姐的婚事,王熙鳳預算是每人一萬兩(除了賈環)。再加上日常開銷、應酬往來,很明顯是入不敷出。

但是賈府的這些支出,除了元春省親及相關事宜,其他都不是這幾年才有的,而是一直以來都如此。為什麼從前應付無虞,現在卻越來越捉襟見肘?

因為賈府的另一項重要收入,越來越少了。那就是官職帶來的收入。“千里做官,只為吃穿”,用權力換金錢,不僅是古已有之,而且在封建社會根本就是常態。官位越高,職權越重,收入也就越多。

但是賈府世襲職位,官是越做眼越小了,從賈蓉的履歷就可以看出來。官小,收入就少,這成為賈家經濟崩潰的主要原因。

自文字輩以來,賈家主要是享受祖蔭,在仕途沒有太大的進取。世襲的爵位越來越小,沒有襲爵的,要麼賦閒,要麼捐官,捐的官也只會越來越小,收入自然也就越來越少。

不能襲爵的旁支,只靠分得的田莊房舍,勢必是坐吃山空。何況這些田莊房舍,有一大部分作為“公田”,會由族中公有、由族長支配,分不到個人手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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