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土地拒不返還 法官強制執行維護合法權益

扶綏訊 扶綏縣岜盆鄉岜盆村的黃姓家族人員非法侵佔他人的土地種植速生桉,在政府作出權屬糾紛處理決定書、行政複議決定書生效後,仍無動於衷,拒不履行法律義務。近日,扶綏縣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該起行政非訴糾紛案件,將涉案土地上的林木依法清除,將確權土地交還給申請執行人,依法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據悉,1980年,扶綏縣岜盆鄉岜盆村的方某在生產隊地名為“平瀉”的爭議地開墾種植木薯,後來改種細葉桉。2017年,本村的黃姓家族人員以圈墳為名,將方某種植在爭議地上的林木砍伐,並將爭議地翻犁後種上速生桉,雙方為此發生爭議。經村委會、鄉政府多次調解無果後,岜盆鄉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權屬糾紛處理決定書:確定該爭議地0.67畝歸方某經營管理,爭議地內葬有的黃姓家族的一座墳,在處理決定書生效後一年內自行遷移;所種的速生桉,在處理決定書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自行處理,將爭議地退還給方某。因事實清楚,證據確鑿,2018年5月,扶綏縣人民政府複議後維持岜盆鄉人民政府作出的權屬糾紛處理決定。決定書生效後,黃姓家族的墳已遷移,但確權土地上的林木在岜盆鄉人民政府催告兩個多月後,黃姓家族人員仍沒有清除,繼續侵佔涉案土地。

今年2月,方某到扶綏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院查明事實後,依法作出行政裁定書,准予執行清除已確定土地權屬的土地上的林木。

為捍衛群眾的合法權益,近日,扶綏縣法院執行局局長唐光席帶領執行團隊到岜盆鄉岜盆村的涉案土地,依法對涉案土地上的林木進行強制清除。當天,該院邀請當地政府、村委會等派員協助執行,確保強制執行順利進行。

在執行前,該院法官認真做了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向其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因此,整個執行過程井然有序。經過約兩個小時的工作,涉案土地上的林木被清除完畢,執行法官依法將土地交付給申請執行人,該起涉及土地爭議的行政非訴糾紛案件得以圓滿執結。 (梁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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