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歷史角度看,宋代犯人真像水滸傳中那樣,任人宰割嗎?

在小說《水滸傳》中,多次寫到好漢們與監獄的“緣分”。比如宋江、盧俊義、武松、林沖、楊志、解珍、解寶、白勝等人,都曾因為犯罪或者遭人陷害而被關入監牢中。另外一些人則是在監獄中做事,比如李逵與樂和是小牢子,戴宗和楊雄是節級,而蔡福蔡慶則屬於劊子手。

從歷史角度看,宋代犯人真像水滸傳中那樣,任人宰割嗎?

央視水滸楊志形象

從水滸來看,好漢們入獄後的日子並不好過,輕則殺威棒此後,重則要了小命。武松在孟州牢城中時,其他囚徒就說過監獄的黑暗。

眾囚徒道:“……把索子捆翻著,一床乾稿薦把你捲了,塞住了你七竅,顛倒豎在壁邊;不消半個更次,便結果了你性命……卻把一個布袋,盛一袋黃沙,將來壓在你身上;也不消一個更次,便是死的。”

官府和監獄中還有專門用來對付犯人的各種刑具。有撒子角,就是夾手指的拶子;也有匣床,等於把人關在籠子裡,籠子蓋上面還有長刺;還有批頭,即一頭割成許多片的竹子,打起人來不但疼,還會有刺兒扎進皮肉裡。

從歷史角度看,宋代犯人真像水滸傳中那樣,任人宰割嗎?

央視水滸武松形象

即便一個人沒有錯,也可能像犯人一樣被刺字。晁蓋等人劫取生辰綱後,濟州府尹為了儘快破案,就直接在何濤臉上刺了“跌配?州”字樣。這個問號是個空,意思是,府尹會根據何濤表現的好壞,來決定他發配地的遠近。

那麼,從歷史角度來看,宋代的犯人,真的會像水滸中那樣,任人宰割嗎?事實上並不是這樣。

在中國歷史上,為了避免冤假錯案,也為了表現皇帝仁德,從先秦時期就出現了保護犯人的措施和規定。這些措施和規定分為大小兩方面,大到所有監獄,小到一個犯人,可以說無論鉅細,犯人都被充分考慮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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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水滸林沖形象

先說大的方面

首先是錄囚制度。所謂錄囚,也叫慮囚、理囚等,意思是審核、省察囚犯,看看他們有沒有被冤枉,罪名是不是被加重了。有時候,即便沒有冤獄錯案,皇帝也會打發善心而給犯人降罪。至於審核人,可以是地方官員,可以是朝廷指派的官員,也可以是皇帝甚至皇后。

丙寅,以旱慮囚,死罪以下遞減一等,杖、笞者釋之。——《宋史·本紀第十五》

在《宋史》中,光是神宗時期,就曾經7次慮囚。每次慮囚的內容也都差不多,死罪以下的犯人,罪名減一等,如果僅僅是杖刑或者笞刑,則直接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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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畫像

水滸中好漢們逼上梁山,又接受招安之事,主要發生在北宋徽宗時期。徽宗做皇帝26年,光是《宋史》上,就記載過徽宗曾經有22次慮囚,基本上每年一次。個人搜索了一下,整個《宋史》中,宋代皇帝錄囚、慮囚次數至少有80次。如果再加上其他史料,這個數字還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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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中的慮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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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中的錄囚

另外,除了皇帝錄囚外,地方官員和朝廷派遣的使者也會錄囚。如有冤假錯案,他們可以查明,並還給犯人一個公道。

其次是赦免犯人。古代發生大事,比如新任皇帝即位,立太子、立皇后、換年號,甚至是大雪、大旱天氣等,皇帝就會赦免犯人,最高級的赦免叫“大赦”“大赦天下”。當然,赦免一般是對犯下輕罪的犯人,十惡不赦的大罪很難被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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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水滸閻婆惜形象

水滸中,就多次提到過赦免。宋江殺了閻婆惜之後,就說過自己先出去躲幾年,等等皇帝大赦,那時候就能回來與父親和弟弟團聚了。武松在孔家莊與宋江相遇,宋江想帶著武松一起去清風寨。武松則說自己犯的罪太重,遇恩不赦,所以不能跟宋江一起,免得連累他。

除了大赦之外,宋代還有曲赦、德音,也都用於赦免犯人,不過並不覆蓋到全國,有針對性。

恩宥之制,凡大赦及天下,釋雜犯死罪以下,甚則常赦所不原罪,皆除之。凡曲赦惟一路或一州,或別京,或畿內。凡德音,則死及流罪降等,餘罪釋之,間亦釋流罪。——《宋史·刑法志》

從這裡可以看出來,大赦也只是赦免雜犯和死罪之下的犯人,甚至那些性質比較嚴重,不在平時赦免範圍內的犯人,也都可以赦免。曲赦是隻赦免一個地方,比如一州一路,或者京畿地區等。而皇帝頒佈恩詔,還會赦免除死罪和流罪以外左右的罪犯,有時候也會赦免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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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水滸武松形象

另外,宋代還有“折杖法”,即死罪之下的罪,不管是笞刑、徒刑還是流行,都可以折算為杖刑,杖刑分臀部和脊部。比如笞刑換成臀部杖刑,打完釋放;徒刑換成脊杖,打完後也可釋放等。

某種程度來說,折杖法的確可以保護犯人,但是也不完美。有的人可能會被打傷肢體,導致疾病殘廢,如果是無恥之徒,可能還會鑽空子,反正可以打一頓釋放,犯了罪也不怕了。

還有刑具方面。水滸中提到過一百斤的枷,是盧俊義所戴。實際上,宋代為了保護犯人,對枷的重量有規定,《宋刑統》中說過,“諸枷大辟重二十五斤,流、徒二十斤,杖罪十五斤”,可見最重的枷也不過二十五斤重。

從歷史角度看,宋代犯人真像水滸傳中那樣,任人宰割嗎?

新水滸盧俊義形象

除了枷之外,宋代對鉗、鎖、鈕、杖等刑具都有響應的規定,這些都是為了保護犯人。

再說小的方面

以上這些,可以說是針對所有犯人而言,不分男女老幼,也不分。宋代也有許多措施,可以保護某一類犯人。

其一是老人、孩子和殘疾人。如果是七十歲以上的老人,十五歲以下的孩子,以及殘廢的人,他們犯了罪,是不可以對其進行拷打刑訊的,也不能讓他們戴刑具。

若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廢疾者,並不合拷訊,皆據眾證定罪,違者以故失論,若證不足,告者不反坐。——《宋刑統》

從歷史角度看,宋代犯人真像水滸傳中那樣,任人宰割嗎?

《宋刑統》

所謂“疾”,主要指的是痴呆、侏儒症或者腰部脊背有問題,如果是這類人,也不能拷打刑訊逼供以及戴刑具。這裡還特意說明一點,若是這些人犯罪證據不足,告狀的人不會因此而被反坐,畢竟沒有傷害到這類人。

如果是八十以上的老人,十歲以下的孩子或者有重病的人,犯罪可以進行“收贖”;九十以上,七歲以下的人即便犯了死罪,也不判死刑,可以把他們送到偏遠的地方。若是有教唆他們犯罪的人,則懲罰教唆的人等。

其二是婦女。婦女也是弱勢群體,她們身體弱,體質差,若是輕易用刑,很可能出人命。若是與男犯關押在一起,可能受犯人或者獄吏羞辱。所以,女犯有單獨牢房即女牢,這在水滸中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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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滸王婆形象

先取一面二十斤死枷,枷了白勝,他的老婆也鎖了,押去女牢裡監收。——《水滸傳》

在婦女中,孕婦是更特殊的一類人,宋代皇帝對孕婦也格外關照。宋代規定,如果孕婦犯了死罪,不能立刻處死,要等孕婦產下孩子一百天後,才能處以死刑。如果孕婦尚未分娩而被刑罰,或者產後不到一百天而被處決,會判獄吏等人徒刑。

其三是病犯。犯人如果生病了,會有專門的藥品治療,也會有專門的人來看病;犯人的伙食、衣服也有標準,如果是冬天,朝廷還會發給犯人木炭,供犯人取暖。如果犯人病死,或者衣食錢等被剋扣,獄吏等人會受到相應的懲罰。

從歷史角度看,宋代犯人真像水滸傳中那樣,任人宰割嗎?

趙構影視形象

​總之,宋代對犯人有許多保護措施,這些措施幾乎考慮到了所有犯人的方方面面。當然,在實際施行中,並沒有想象中那麼好,虐待犯人等現象不可避免。水滸中,作者描述的是奸臣當道的北宋末年,監獄相當黑暗,所以犯人並不能享受到應有的權利,反而要送獄卒錢財,否則會被虐待甚至打死。

參考資料:《水滸傳》《宋史》《宋刑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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