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買斷下崗的職工來說,企業單位還需要承擔社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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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企業改革改制,部分職工被下崗分流不可避免,這是正常現象。按國家現行有關政策規定,關閉破產企業可以通過支付一次性安家費或經濟補償金,解除原企業與職工的勞動關係。但是,對於職工以前的連續工齡,應稱為視同或實際繳費年限,這是不允許、也不能隨便擅自加以買斷的。

眾所周知,所謂的買斷工齡,實際上就是指部分企業通過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甚止是採取高額補償辦法,與職工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個別企業通過如此做法買斷工齡,否定職工過去的勞動貢獻,終止職工的養老保險關係,這是完全缺乏法律和政策依據的,只是個別企業的一廂情願而已。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社發(1999)10號文件明確規定:任何單位都不能以“買斷工齡”等形式終止職工的社會保險關係。這就明確告訴我們,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它是既定的一個客觀存在,是受法律法規所嚴格保護的。個別企業採取買斷工齡方式,擅自終止與職工的養老保險關係,其實質就是要剝奪職工依法參加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正當權益。因此是非法的,也是行不通的。

很顯然,買斷工齡作為企業行為,是政策和法律所不允許的,買斷下崗職工的勞動關係,不會因企業的非法買斷做法而被取消或剝奪,而是依然合法存在著。因此,企業按規定繼續為其支付下崗期間的生活費用,並按規定為下崗職工繳納各項社保費用,這是企業的法定職責與義務,必然會得到政策法律的強有力支持,從而得到切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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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正民


都是國家的良民,當初在自己的崗位上兢兢業業的工作,雖然下崗了,也是為了國家的改革開放失去了自己的工作,他們上有老下有小,還要為國家分擔責任已相當不易,國家應該出臺相關政策,讓下崗職工體會到國家的關愛,


黎明傢俱


對於買斷下崗的職工來說,企業單位等於已經解除了與職工的勞動合同,也就不受勞動合同法的約束了,也不存在勞動關係了,沒有任何的責任和義務來為職工繳納相應的社保了。


海之央201314


願每個人都能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希望能幫助到大家,😄第一次拍視頻有點靦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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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的美好生活


買斷就等於同自己的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了,單位就沒有任何責任和義務承擔社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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