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進行時】前郭警方打掉的一“套路貸”犯罪團伙主犯被一審判處12年


【掃黑除惡進行時】前郭警方打掉的一“套路貸”犯罪團伙主犯被一審判處12年



【掃黑除惡進行時】前郭警方打掉的一“套路貸”犯罪團伙主犯被一審判處12年



按照全省掃黑除惡鬥爭工作統一部署,松原市公安局、前郭縣公安局協同作戰,成功打掉了以任某為首,糾集孔某、趙某、劉某等11人組成的“套路貸”詐騙犯罪集團,其中7人被依法起訴,破獲詐騙案件115起。

2018年下半年,松原市公安局接到張某報案稱:在寧江區團結街百渡二手行“老二”等人手裡借款時被設計套路詐騙,詐騙金額4萬餘元。接到報案後,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初查發現,該案受害者並非張某一人,多名受害者都是在該車行“老二”處借貸的錢。“老二”真名任某,其上線孔某為出資人和場所提供者。三年多以來,其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惡意製造違約還款日期”、“收取高額費用”等方式,採取“虛假訴訟”軟暴力手段,利用民事判決進行侵佔被害人財產的犯罪活動,嚴重侵害了群眾的合法權益、妨害了司法公正,社會危害性極大,屬於黑惡犯罪團伙性質犯罪。

松原市公安局責任前郭縣公安局抽到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全面徹查此案。

2018年7月24日,前郭縣公安局專案組民警將任某、孔某、張某、趙某抓獲。隨後,該團伙其他7名成員相繼落網。

經查,被騙群眾借款數額分別在1萬至4萬元。借款時嫌疑人要求被害人寫欠條,欠條還款時間要按照其要求提前一年的基礎上往後延一個月,導致受害人借款當天就已經違約11個月。借款後,嫌疑人制造虛假給付證明,把虛假額度的現金擺在欠條兩邊進行拍照,如被害人借款4萬元實際到手僅1.3萬元至1.5萬元不等。嫌疑人要求寫欠條時不寫具體出借人,起訴被害人時,犯罪團伙安排誰做原告就寫誰。一般當事人還款1萬至2萬元餘元時,任某便指使手下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歸還本金。

三年多以來,該團伙分工有序,各司其職,孔某提供資金和場所,任某帶領同夥放貸和討要錢款。被騙群眾200多人,涉案金額400多萬元。

近日,前郭縣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處主犯任某、孔某有期徒刑12年,其餘五名犯罪嫌疑人被判處有期徒刑2至5年不等,扣押涉案資金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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