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上黨區退役士兵注意啦!這些事情你需要做……​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通知》(廳字〔2019〕3號)和《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通知》(廳字〔2019〕68號)文件精神要求,

請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認真梳理個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的所有繳費、欠繳及斷繳記錄,帶齊所需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本公告所述集中辦公地點提出補繳申請。

適用對象:2019年1月21日前以長治市上黨區退役士兵安置部門(原長治縣民政局)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且未繳、欠繳、斷繳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的退役士兵。

申請的具體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所需材料清單:

1、入伍批准書或應徵公民入伍政審表等入伍證明材料主件(加蓋檔案保管單位印章的複印件);

2、退出現役登記表(加蓋檔案保管單位印章的複印件);

3、身份證(查驗原件並交複印件);

4、安置工作介紹信或自謀職業協議書(複印件,需加蓋檔案保管單位印章);

5、相關繳費記錄,如在多個地區參保的,需提供多地繳費證明或個人賬戶查詢單等繳費記錄憑證;

6、個人無違法犯罪證明(原件,需登陸省公安廳網站查詢打印);

7、屬於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員需提供戶籍地民政部門出具的認定材料。

注意:檔案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項材料。

集中辦公地點:長治市上黨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向陽街3號向陽幼兒園隔壁)

編審 | 楊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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