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司法局高度关注农村老人赡养问题

“百善孝为先”,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近年来,在庆阳市镇原县开展脱贫攻坚、实施安全住房保障工作中,发现农村部分家庭子女居住在宽敞明亮的安全住房,而父母仍居住在危窑危房中,老人生活起居无人照料等问题。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的重要论述及孝老敬老系列讲话精神,弘扬中华民族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倡导文明家风,促进社会和谐,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遗弃、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如期完成,镇原县司法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整治农村独居老人无人赡养问题,让全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安享晚年。

2018年6月19日,镇原县司法局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印发了《关于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老人义务的通告》13000份,下发至全县19个乡镇215个行政村,进行广泛宣传,敦促赡养人依法履行赡养义务,让老年人赡养问题得到应有保障。

在通告下发后,根据通告内容,镇原县司法局联合郭原乡人民政府拍摄了微视频《劝孝》,在镇原普法微信公众平台播放,视频播出后,全县十多家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大量转载,点击量达到30000多人次,受到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通过通告和微视频的发放宣传,部分未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将老人接回家中赡养,解决了老人的衣食住行问题,但是仍有部分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

2019年8月2日,镇原县司法局又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依法下发了《关于依法打击不敬老孝老不履行赡养义务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县政府于2019年8月5日依法下发了《关于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惩戒处理公告》,《通告》和《公告》指出,孝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通告》和《公告》要求,由乡村组负责对全县农村仍未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结果上报县政府。镇原县政府对上报的全县46户未依法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在镇原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和镇原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公开曝光,以警示当事人,引起社会对此行为的关注,共同来解决老人赡养问题。随后,镇原县政府组成由县住建局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共同参与的联合工作组,深入全县19个乡镇,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独居危窑危房老人的子女进行法治教育、耐心劝导、训诫谈话等措施进行说服教育。通过劝导教育,46位老人全部由子女接回家中赡养,使老人能够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安,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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