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宣判一起涉“套路貸”犯罪案件 涉案金額1.4億元

福建宣判一起涉“套路貸”犯罪案件 涉案金額1.4億元

圖為霞浦法院庭審現場。 李瑤 攝

中新網寧德11月1日電 (鄭濤)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院1日披露,當地法院近日宣判了一起涉“套路貸”的惡勢力犯罪案件,涉案35人分別被以敲詐勒索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罪名,判處13年至6個月不等刑期,並處罰金。

該案是由寧德福鼎市人民法院宣判的,是寧德市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宣判的第一起“套路貸”犯罪案件,涉案金額達1.4億元人民幣。

據法院介紹,該案中,溫某龍等人通過成立小額貸款公司,招募員工從事非法網絡放貸形式的“套路貸”犯罪活動,並採取“軟暴力”手段滋擾借款人或借款人家屬,迫使借款人歸還虛高本金及高額利息、逾期費、手續費等,攫取非法利益。

福建宣判一起涉“套路贷”犯罪案件 涉案金额1.4亿元

圖為福鼎法院庭審現場。 劉常娟 攝

承辦法官說,該團伙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均有完整的規章制度、工資獎勵機制,人員分工明確,相互配合嚴密,內設客服組、風控組、財務組、催收組等崗位部門,在實施犯罪過程中逐漸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

福建宣判一起涉“套路贷”犯罪案件 涉案金额1.4亿元

圖為福鼎法院庭審現場。 劉常娟 攝

在該案外,寧德市中級人民院此次還組織福安市、霞浦縣、周寧縣等地法院集中宣判惡勢力犯罪案件11件39人。

寧德市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黃振朝表示,此次集中宣判了一批涉及“套路貸”,非法放貸,操縱經營“黃賭毒”,利用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等重點打擊的惡勢力犯罪案件,有效形成對黑惡勢力犯罪的強大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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