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30日,由團風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夏某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在該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團風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09年8月至2018年8月,被告人夏某以擔任團風鎮某村黨支部書記便利,非法控制該村基層政權,獲取非法利益,形成了以夏某為首,劉某、林某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在該村及城北工業園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百姓,致多人受到人身傷害,破壞了團風鎮、團風城北工業園等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敗壞了當地政治生態,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經偵查,夏某等15人涉嫌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採礦、破壞生產經營、串通投標、非法佔用農用地、開設賭場、挪用資金等九項罪名,夏某等8人涉嫌惡勢力犯罪。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承辦檢察官仔細審閱案卷,反覆研判案情,逐一審核證據材料,思考案件的突破口,確定訊問重點內容,提前製作了審訊提綱,依法訊問犯罪嫌疑人並告知其訴訟權利,制定了周密詳實的舉證提綱和出庭預案,確保有力指控犯罪。針對案件證據存在的問題,提出多條證據補強意見,及時要求公安機關及時補正,以夯實證據鏈條。
庭審過程中,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對起訴書指控的各項犯罪事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出示了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鑑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指認筆錄等證據,證實夏某等15人分別涉嫌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九項罪名,並從組織形式、行為特徵、社會影響等角度證明夏某等8人涉嫌惡勢力集團犯罪。在答辯環節,控辯雙方圍繞爭議焦點,結合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展開激烈辯論。
該案案情複雜,涉案人員較多,將擇期宣判。
部分"兩代表一委員"、人民監督員、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群眾代表、媒體記者及被告人親屬200餘人參與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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