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在手機中的賭場:“人拉人”圈大賭博隊伍 涉案1000萬

“親,今天玩‘濟寧麻將’了嗎?”這句問候語,曾經在山東省濟寧市流行過。而當地公安機關在辦理其他案件中,發現“濟寧麻將”並非娛樂那麼簡單,其背後可能隱藏著一張巨大的賭博網絡。經偵查發現,“濟寧麻將”App的註冊人數已經達到了10萬人左右,一個涉及人員眾多、涉案數額巨大的網絡賭場業已形成。

2018年1月26日,公安機關共抓獲團伙成員28人,以周躍文、張林、胡秀明等人為首的、通過網絡開設賭場團伙被摧毀。2019年9月19日,經山東省濟寧市任城區法院判決,周躍文等28人因犯開設賭場罪被判處六年至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合作開發麻將軟件

時下,各類手機App遍地開花,很多以前只能在現實生活中進行的娛樂活動,現在都可以在手機上找到相應的App。

這樣的大好商機,被周躍文與陳林和看在眼裡,二人是江西省上饒市老鄉,都在廣東深圳經營一份自己的小事業。2016年6月,周躍文找到陳林和,說“現在上饒麻將很火,也很掙錢,你是不是能找個人開發一個新的麻將軟件,在上饒推廣好掙錢?”二人一拍即合。

隨後,陳林和找到在深圳經營某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的胡秀明、張林。陳林和與胡秀明在2016年9月到一家公司面試時結識,之後,陳林和讓胡秀明幫其開發了“豆豆四川血戰麻將”“巴蜀麻將”等App,並一直在線運營。因此,當陳林和找到胡秀明開發麻將軟件時,胡秀明便答應下來。

張林說:“我三姐夫是公司法人,我是股東,平時,我們倆接外包,別人委託我們開發軟件,給我們報酬,報酬多少與開發的這個軟件的難易程度有很大關係,一般開發一個軟件得到的報酬約10萬元,每三四個月開發一個軟件。”經過協商,四人達成共同開發麻將App並按比例分成的協議。

張林畢業於電子科技大學的計算機專業,胡秀明大學期間學的也是計算機專業,二人又一直在深圳從事軟件開發工作,開發手機麻將App這種工作對他們來講可謂是得心應手。

他們首先在湖北武漢租了服務器,對手機麻將App平臺進行架構,再利用專業技術並結合所開發地域的麻將玩法規則開發App。

很快,張林、胡秀明開發出“上饒麻將”App。不幸的是,因為有其他公司已搶先一步,市場已經飽和,“上饒麻將”玩家稀少,“上饒麻將”App上線運營沒幾天就夭折了。

“濟寧麻將”App問世

一時的失敗並未讓周躍文、陳林和放棄。周躍文的岳父家在山東省濟寧市,周躍文便打電話給老婆的一個親戚,詢問濟寧麻將的玩法。

周躍文問一些濟寧打麻將的規則,比如什麼樣的情況能吃能碰之類的,陳林和就在旁邊給他記錄下來。二人整理完畢後交給胡秀明、張林,繼續開發“濟寧麻將”App,由張林做這個軟件的前端,胡秀明做後端,兩人共同負責後期維修和服務器維護。

2017年1月,一款符合濟寧人口味的手機麻將App問世了。

該款手機麻將App的基本原理是,任何人建立一個微信群后,將客服人員拉到群裡,並在群裡玩夠20局“濟寧麻將”,就可以向平臺申請成為代理。客服人員向代理出售玩“濟寧麻將”的房卡,購得房卡後,代理再向群成員出售房卡,群成員就可以利用房卡創建房間,進行賭博了。

在每個微信群裡,代理會把分值代表的數額在群暱稱中或群公告中說明,每個群成員會根據每一局的輸贏情況在群裡發紅包。有的代理為了吸引群成員積極參與賭博,會免費提供房卡,但在每局結束後會收取一定數額的“房間費”。

千方百計搞“運營”

“濟寧麻將”App開發成功後,周躍文、陳林和準備大幹一場。根據當初的協議,周躍文負責手機麻將App的推廣工作。

2017年2月,周躍文從江西老家北上到了山東濟寧,在一個寫字樓裡租了一間屋子作為辦公室,並讓其妻弟江情、江傲以及兩名招聘人員作為業務員,之後在濟寧市區的運河城、萬達廣場等人員流動性大的地方,以擺桌子、佈置展板、發宣傳彩頁等方式,做起了“濟寧麻將”App的推廣工作。

為了儘快地聚集“人氣”,周躍文以免費下載、免費註冊、免費試玩的方式吸引公眾。

因為手機上玩麻將,使用很方便,得到了不少濟寧本地人的青睞。“足不出戶通過手機就能一起打麻將,確實很方便。”一名參賭人員說。

在公園裡、綠地邊、樹陰下都可以看到打麻將人的身影,加之周躍文岳父家在濟寧的地理優勢,熟知本地麻將規則,而濟寧又沒有此類的手機麻將App,可謂是“天時、地利、人和”俱備,周躍文的推廣工作進行得順風順水。

通過一個多月的推廣,“濟寧麻將”App的註冊人數有了一定數量,人氣逐漸攀升,從公安機關已掌握的案件事實來看,參賭人員已經達到了5000人之眾,並有繼續增加的勢頭。

此時,周躍文、陳林和、胡秀明等人認為發財的時機已經來臨,便開始通過出售“房卡”的方式大量斂財。

2017年4月,“濟寧麻將”手機App開始交費才能創建遊戲房間。周躍文讓周躍武、江情等人作為客服人員招募代理,向代理出售房卡,並由代理建立微信群,組織群成員在“濟寧麻將”手機App內開設虛擬房間進行賭博。代理可以從中收取房卡費用或房間費,張林和胡秀明負責平臺的後期維修和服務器維護。

當然,既然是利用網絡進行賭博,就會有“疏漏”。江情供稱:因為麻將群裡打麻將有輸贏,輸的人應當在群裡發紅包,由贏的人領取該紅包。如果群裡人亂搶紅包,這就是搶包;如果輸的人不發紅包,這就是跑包。針對搶包、跑包問題,江情等客服人員會反映給張林、胡秀明,對搶包、跑包的人進行封號處理,以維護“賭博秩序”。

截至案發,周躍文、陳林和、張林、胡秀明等人已獲利1000餘萬元,而眾多的代理人員也有1萬元至4萬元不等的獲利。

運營模式完整

2017年7月14日,濟寧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紅星新村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對一起其他案件進行查處,民警發現嫌疑人李某的三部手機微信中有多個麻將群,這引起了辦案民警的注意。

“因為他們使用微信群,人員特別多,並且在這個微信群裡面紅包的發送量特別大,紅包的發送是用分鐘來計算的,每分鐘都有。”辦案民警說。

辦案民警立即向領導彙報,通過研判,這些麻將群涉及人員眾多,極有可能是一起重大網絡賭博案件。

經過長達半年的秘密偵查,辦案人員掌握了周躍文、陳林和、胡秀明、張林等人為“濟寧麻將”App運營商的事實。

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先後在江西、廣東等地將各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有的嫌疑人在聽說自己的犯罪行為已經被立案偵查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經查,在“濟寧麻將”參賭人員的年齡從20歲至50歲不等,受教育程度既有大學畢業,也有中、小學畢業;工作性質既有無業人員,也不乏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濟寧麻將”的總代理通過出售房卡每天的收入最高可達7萬元。總代理僱傭的人員拿固定工資,在3000元至5000元不等。而最低層級的代理人員,除了靠出售房卡謀取利益,很大一部分靠從每局麻將“抽頭”獲利。

“人拉人”圈大賭博隊伍

案件移送至檢察機關後,承辦檢察官高輝發現,在本案28名被告人中,有21名是“濟寧麻將”手機App的代理人員,有的人建立多個微信群,通過“人拉人”的方式不斷壯大參賭人員隊伍,其中不乏自己的家人、親戚、朋友、同事。

多個被告人到案後認為“不就是打個麻將嗎?都是一兩塊錢的,怎麼就成開設賭場了?”有的被告人在接受訊問時說著說著自己還笑了,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毫無所知。

經過閱卷、提審、會同偵查機關對所提取的電子證據進行一次次地研討,承辦檢察官與公安偵查人員達成共識,應當依據本案中對該團伙中每個人通過微信群組織他人賭博的主觀目的、客觀行為進行認定。比如,對於平臺研發、管理、客服人員的主觀明知問題,在案證據表明“我們的工作就是平時負責給代理充值房卡,代理和普通玩家通過App在線打麻將期間遇到的問題向我們客服反映,客服負責在線答覆代理和玩家反映的問題。”“我研發的這款軟件一個房間三個人或四個人都可以玩,進入房間需要房卡。”據此,平臺研發、管理、客服人員利用網絡平臺向他人出售房卡組織賭博是有明確認知的,應當認定為開設賭場罪。

對於建立微信群組織他人利用“濟寧麻將”App賭博的代理人員,承辦檢察官認為,這部分人員通過微信群招募參賭人員,在“濟寧麻將”App平臺上提供賭博場所,並利用出售房卡或收取房間費的名義進行牟利,形成了“手機麻將+網上支付”的賭博模式,也應認定為有開設賭場的主觀故意。

而對於雖然建立了微信群,但系熟人之間利用“濟寧麻將”App賭博,人數較少,也未進行牟利的,這部分人員無法認定為有開設賭場的故意。

另外,對於如何計算每個代理人員的涉案數額,承辦檢察官高輝介紹,為了準確計算每個嫌疑人的涉案數額,又會同偵查機關辦案人員進行仔細甄別,並讓嫌疑人進行確認,最終確定了涉案數額。

案後說法

通過手機組織他人賭博,是一種新型的開設賭場方式,具有隱蔽性、廣泛性的特點。本案中,周躍文等人明知賭博行為是為法律所不容,仍心存僥倖通過手機App平臺開設賭場,聚集大量人員參賭,嚴重擾亂了社會管理秩序,以致觸犯刑律受到刑罰嚴厲制裁,可謂是“咎由自取”。

“十賭九輸”,賭博被比喻為精神鴉片。本案中,有的參賭人員不惜丟掉工作、不顧家庭而深陷其中。部分參賭人員還是國家公務員或事業編制人員,他們理應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既不能自己參賭,也應規勸別人退賭,但他們均未能守住底線,積極參與其中。

所謂“小賭怡情、大賭傷身”只是一種自我安慰,賭博沒有大小之分,打著娛樂的幌子開設賭場更不可取,網絡也不是“法外之地”。奉勸各位網民在利用手機上網娛樂時,應嚴格遵守法律,堅決抵制各種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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