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網 記者 李建剛 通訊員 邊巧
10月27日凌晨4點多,西湖區公安分局北山派出所接到李某報警稱,自己放在某酒吧卡座上的一隻範思哲手包被拿走了,裡面還有一隻三星W2018手機,身份證和駕駛證等物品,共計損失15800元人民幣。
接到報警後,民警韓楚立即趕赴現場,報警人李某跟當時一起玩的朋友都在現場,民警將幾人帶回所進一步調查。
視頻組調取了現場監控視頻,根據監控視頻顯示李某當天帶著幾個人到場所玩,後跟李某一起玩的一名穿黑色衣服男子郝某將包夾在手臂下帶走了,跟另外一男一女坐車離開。
民警詢問郝某其是否拿了李某包,郝某稱沒有自己當時手上記的很清楚右手拿了自己的手機,另一個手掛著衣服,自己沒有喝醉,意識是清楚的,就拿了自己的東西離開跟朋友去吃夜宵了,肯定沒有拿。
當民警將監控視頻給郝某看時,郝某又開始狡辯稱是一個女的遞給他的,他沒拿,他當時在找東西,一個女生將包遞給了他。民警詢問是否有印象是誰給他的,他稱沒印象,自己拿走包也沒印象,就記拿了自己的衣服,對所有的事情都有印象就是對包沒有印象。
後民警通過視頻追蹤,發現郝某到吃夜宵的地方時未將包帶下車,民警電話聯繫上車主,車主稱是有一個包,還打算送到派出所的。郝某在接到李某電話詢問有沒有看到包時還跟李某爭吵,並趕回現場,稱自己身上沒有包。別以為把包扔在車上就可以當做沒拿,這麼笨的辦法也能想出來。
郝某,男,26歲,甘肅人,經查,此人有盜竊的前科,現因盜竊被西湖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提示:出去玩也要注意看管好自己的隨身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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