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著“高買低賣”,他詐騙套現1400餘萬元,四人落入陷阱

俗話說:“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虧本的買賣無人幹。”然而廣東省深圳市的菸酒生意人陳遠太卻有點特別,此人做菸酒生意喜歡大單掃貨,即買即賣!更讓人不解的是,他賣出的價格大多比進價低,樂此不疲地做著“高買低賣”的賠本生意。

六合彩鉅虧700萬 “菸酒生意”上下通吃

1972年出生的陳遠太沒有正式工作,但卻迷戀賭博,2012年三四月份的時候,陳遠太開始購買外圍六合彩賭博,而且一發不可收拾。到2015年的時候,賭了三年的陳遠太非但沒有通過賭博致富,反而欠下700多萬的賭債。

這筆鉅款,對於普通工薪階層而言,可能一輩子都無法還清,何況陳遠太這樣一個沒有正式工作的人。然而陳遠太不光陸續還清了債,還一度風光地過上了大把大把花錢的生活!

是什麼讓陳遠太翻身了?一個字——騙!陳遠太賭輸了鉅款,就開始把賊手伸向菸酒店老闆,想方設法拿到貨後,隨即轉手用低價轉賣下家,進而迅速套取菸酒款。

在陳遠太的精心策劃下,當地陸續有四個菸酒店的老闆中招。在2014年至2016年三年間,李應達、孫道平、馮全三個上家作為陳遠太的固定供貨商,陸續向其供貨並被拖欠鉅額貨款1168萬餘元。而作為低價收購陳遠太菸酒的下家錢宏偉也沒撿到什麼便宜,最終在屢屢先付款項的情況下,因陳遠太未能足額供貨,最終被騙261萬餘元。

靠著“高買低賣”,他詐騙套現1400餘萬元,四人落入陷阱

僱人上演雙簧,導演障眼考察

鄭明旭是陳遠太的好朋友,2015年11月份,陳遠太對鄭明旭說某某地方需要大量的酒,讓鄭明旭幫自己去找供貨商,並承諾賺到錢會分給他好處。

兩個月後,鄭明旭帶陳遠太來到孫道平開的酒莊,鄭明旭對孫道平說:“陳遠太是一個大客戶,每年需要上千萬的酒,並且結款比較及時,我保證他不會拖欠你的貨款。”孫道平遂同意供貨。

剛開始,陳遠太通過鄭明旭擔保等方式賒賬購買,後逐漸通過支付部分貨款等方式騙取被害人孫道平的信任,陸續從孫道平處拿貨並且拖欠貨款不還。至2016年10月,陳遠太累計從孫道平酒莊購買茅臺、藍帶、XO等品牌酒水400多萬元,共拖欠貨款285萬餘元。

11月份的時候,孫道平向陳遠太催款,但陳遠太卻玩起了人間失蹤。孫道平幾經打聽,才知道陳遠太將酒低價轉手賣給了另外一個商行,一瓶790元的茅臺以680元轉賣。

為了騙取孫道平的信任,確保能持續從孫道平處拿貨,陳遠太還自編自導自演起障眼考察的遊戲。陳遠太曾帶孫道平到惠州惠城區和馨公館的一個樓盤工地看過某綠化工地,說他在這樓盤接了一個綠化工程和土石方工程,具體由當時隨行的老鄉“阿海”負責。

“當時我一直催其還款,但他老是在拖,說什麼工程款沒有追回來,於是就帶我去看他投資的工程,讓我感覺他不是不想還錢而是暫時沒有錢,讓我繼續相信他,繼續跟他做酒水生意。”孫道平事後證實。

靠著“高買低賣”,他詐騙套現1400餘萬元,四人落入陷阱

年交易可達四千萬,買家先付款慘被騙

2015年前後,陳遠太通過他人介紹結識在當地經營菸酒的李應達,後陸續到李應達經營的菸酒商行進貨。李應達賣給陳遠太的菸酒價格比批發價高一點,比市場零售價低一點。

剛開始的時候,陳遠太也能信守承諾,按期結賬付款。後來,隨著陳遠太購買量的大幅增加,李應達為防止發生風險,提出要求陳遠太提供擔保。陳遠太遂請好友張明俊出面,用其位於羅湖區公路大廈的一處房產做擔保。

有了擔保保證後,李應達便放心大膽地持續供貨。僅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期間,陳遠太就從李應達的商行購買約4000萬人民幣的菸酒,後共有778萬元的菸酒款沒有支付。

後來李應達通過他人瞭解到,陳遠太從自己手裡進貨後,直接把酒低價賣給了經營菸酒商行的老闆錢宏偉。李應達開始意識到陳遠太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套取現金詐騙。

其實在2015年年初的時候,李應達就發現陳遠太高買低賣套錢的套路。但想想自己手中有張明俊的房子作擔保,加之陳遠太每次賒賬後都會給其打一部分款,李應達還是選擇相信對方,並繼續向陳遠太供貨。

李應達此時也加大討債頻率,不斷向陳遠太催討貨款。為了追回自己的貨款,李應達遂到深圳市羅湖區法院起訴擔保人張明俊。根據李應達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張明俊擔保的房產予以查封。

卷宗顯示,陳遠太從李應達處購買的菸酒絕大部分低價賣給了錢宏偉,然而錢宏偉最終也不幸中招,同樣成為受害人。

“2014年的時候,雙方商量好按照市場的價格進貨,貨到了現場再付貨款。剛開始我向陳遠太進了幾次貨,當天到貨我就當天給他錢。做熟悉了之後,陳遠太就叫我先給他貨款,他晚點就給我貨。”錢宏偉事後證實。在錢宏偉事先全額支付約定貨款後,陳遠太卻屢屢不足量交貨。截至2015年年底,陳遠太就這樣累計騙取錢宏偉貨款261萬餘元。

靠著“高買低賣”,他詐騙套現1400餘萬元,四人落入陷阱

2016年12月7日,被害人孫道平從李應達處獲悉,“失蹤”後的陳遠太出現在深圳市福田區上梅林,於是趕過去將其扭送至梅林派出所,梅林派出所接報後立即展開調查。次日,陳遠太被刑事拘留,2017年1月12日被逮捕。

該案經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陳遠太非法騙取被害人李應達、錢宏偉、孫道平、馮全貨款共計人民幣1429萬餘元,所得贓款全部用於償還債務和個人消費。

2018年12月21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一、被告人陳遠太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二、責令被告人陳遠太退賠四被害人李應達、錢宏偉、孫道平、馮全合計1466萬餘元。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陳遠太不服,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於2019年7月9日對外公佈二審結果: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文除陳遠太外,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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