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長帶隊勸投促一公安部督辦逃犯自首——普寧警方“雲劍”追逃13天42人落入法網


公安局長帶隊勸投促一公安部督辦逃犯自首——普寧警方“雲劍”追逃13天42人落入法網


公安局長帶隊勸投促一公安部督辦逃犯自首——普寧警方“雲劍”追逃13天42人落入法網


普寧市公安機關“雲劍”追逃全面告捷全市共174名逃犯落法網!僅10月18日至31日,全市共有42名負案在逃人員歸案,其中精準抓捕15名,感化勸投27名。


公安局長帶隊勸投促一公安部督辦逃犯自首——普寧警方“雲劍”追逃13天42人落入法網


10月22日,揭陽市副市長、公安局長馬儒生對追逃行動高度重視,直接督導普寧追逃工作。揭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培標(主持普寧市公安局全面工作)親自帶隊到雲落鎮,走訪雲樓村村幹部,後來到故意傷害公安部督辦逃犯黃某鴻(男,25歲,雲落鎮人)的家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向黃某鴻的伯父等人宣講“兩高一部”《關於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等法律法規和公安機關追逃的強大決心信心,積極敦促他們規勸黃某鴻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10月25日晚,懾於公安機關追逃聲勢,黃某鴻主動到普寧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公安局長帶隊勸投促一公安部督辦逃犯自首——普寧警方“雲劍”追逃13天42人落入法網


公安局長帶隊勸投促一公安部督辦逃犯自首——普寧警方“雲劍”追逃13天42人落入法網


吹響衝刺號角

“雲劍”行動以來,普寧市公安局緊緊圍繞“兩大安保”主線,結合“颶風2019”專項追逃行動,全警動員,強力出擊,充分應用智慧新警務建設成果,不斷創新優化工作機制,全力緝捕逃犯工作取得較好成效。10月18日,該局又專門召開追逃工作推進會,全面再動員、再部署,要求全局各單位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研究制訂追逃工作方案,落實屬地等責任制,將任務落實到具體領導和民警。全局各單位協力作戰,綜合施策,採取情報研判、循線追捕、政策勸投等切實可行措施,吹響了緝捕逃犯的衝刺號角。10月21日,普寧市委政法委牽頭,召開由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單位相關領導參加的刑事工作專題會商會議,貫徹落實“兩高一部”《關於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在全市範圍內全面部署支持公安機關開展追逃工作。普寧市公安局嚴格執行《通告》精神和要求,對投案自首與非投案自首人員實行區別處理,體現寬嚴相濟政策,最大限度發揮《通告》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實施精準追捕

普寧市公安局以科技信息化手段為支撐,全面創新打法,通過建立刑偵、治安、網警等警種和各派出所情報信息高效聯動共享機制,依託公安網上作戰平臺和大情報等技術系統,廣泛收集各類情報信息,通過碰撞比對、數據分析、多維研判等情報研判手段,將海量的碎片化線索轉化為高價值的可操作情報,形成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同步研判、多警種合成作戰模式,深入挖掘在逃人員蛛絲馬跡,循線追蹤,精準定位,組織追捕。10月31日零時,普寧民警在廣州白雲公安分局的協助下,抓獲職務侵佔逃犯張某強;10月30日上午,池尾派出所在普寧市一家環保公司抓獲湖北省警方網上追緝尋釁滋事逃犯許某路(男,34歲,湖北省人)。10月28日晚,該所又抓獲江西省警方追緝盜竊逃犯江某鑫(男,26歲,池尾街道人);10月27日,在湖北省警方的支持下,麒麟派出所民警將網上逃犯陳某耿(男,32歲,麒麟鎮人,涉嫌強姦罪)押回普寧歸案。

敦促感化勸投

普寧市公安局全體黨組成員深入各單位尤其是基層派出所,收集梳理在逃人員信息,完善“一逃一檔”,層層分解任務,層層落實責任;組織派出所民警以及各村居委等多方力量,上門走訪發放“兩高一部”《關於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大力宣傳《通告》等法律法規,採取親情規勸、政策感召等方式,體現寬嚴相濟政策,規勸、敦促在逃人員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強化在各媒體平臺上的宣傳工作力度,通過發佈懸賞通告,鼓勵、發動廣大人民群眾提供線索,積極舉報在逃人員,營造“有逃必追,有逃必抓”的強大追逃聲勢。10月29日,經民警敦促規勸,被浙江省警方列為電信詐騙網上逃犯林某桂到南溪派出所自首。10月27日,故意傷害逃犯張某興到南溪派出所投案;10月27日下午,故意傷害逃犯張某聲(男,34歲,下架山鎮人)到城南派出所自首;10月26日,聚眾鬥毆逃犯呂某強(男,26歲)、呂某明(男,28歲,均是大池農場人)到裡湖派出所投案。發稿時,又有一名生產偽劣產品的逃犯黃某鋒到南溪派出所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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