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
他們買了淄博高新區龍園生活區的房子,
買房時曾向開發商淄博龍園置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龍園置業”)
交過按揭住房保證金,
這筆錢至今有的業主還沒拿到。
此外,
購房面積多於房產證上的面積,
退差額問題也沒解決。
“我們買的龍園生活區的房子,當時交了個按揭保證金,說是房產證下來後退這個費用,一直沒退。還有,房產證的房屋面積比買的面積小,這個差價也沒給退。”11月1日,龍園生活區的多名業主致電本報3585000新聞熱線表示。
1日下午,魯中晨報記者來到小區後,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主表示,生活區1#和2#樓是高層,他們在2010年左右買房,次年拿到了鑰匙。一名業主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補充協議顯示,辦理按揭的業主,需出具貸款金額的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所辦理銀行按揭住房保證金,辦完產權抵押登記後一個月內返還。
多名業主表示
“錢是交給開發商了,去年房產證就辦下來了,這筆錢找了很多次都沒退。”除了按揭住房保證金,業主們還表示,辦證以後發現證上的房屋建築面積要小於買房時的面積,龍園置業至今沒有退差價。
保證金是否該由龍園置業返還業主?
面積差額何時能退?
截至發稿,魯中晨報記者尚未從龍園置業得到上述問題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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