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智库专家宋英辉的一封建议信!说了什么?

最高检智库专家宋英辉的一封建议信!说了什么?

宋英辉长期关注未检工作,他自2008年起被聘为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受访者供图)

“作为奔波在检察体制改革一线的法学专家,我认为基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面临挑战,就是在改革推进过程中理论研究不够。”今年8月30日,在最高检检察研究基地授牌仪式暨检察理论工作座谈会上,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宋英辉表示,今后将在最高检的指导和支持下,更加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理论研究向前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适应新时代要求。(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自2008年被聘为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宋英辉长期重点关注未检工作,不仅对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建言献策,还积极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类调研、研讨会活动,并针对死刑复核的法律监督问题多次提出建议。

给首席大检察官的一封信

2008年1月30日下午,最高检隆重举行仪式,增聘26位中青年法学家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此次增聘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都是法学界有关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和知名学者,年富力强,学术造诣精深,研究的专业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宋英辉即是增聘委员之一。

宋英辉清楚记得,1986年,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最先设立了“少年犯罪案件起诉组”,这标志着新中国检察机关第一个未检机构的成立,也是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起点。在此之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是分散在相关的部门进行办理。20世纪90年代前后,一些地方检察院陆续建立未检部门,未检就逐渐开始发展起来。2015年,最高检正式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这标志着我们国家的四级检察机关未检机构体系得以建立,未检工作进入向专业化、规范化、专门化方向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

2015年6月,宋英辉曾领衔起草了一份给时任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曹建明的建议信。由于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不同,两者在办理理念、思维方式、工作内容以及适用的法律政策上都存在很大差别。

“一是中国少年司法处于转型期,少年司法逐步被大家接受,认识到和成年人不一样,包括公检法部门,不能按照成年人的方式去处理。二是刑事司法保护转向全方位司法保护,建议高检院把涉及未成年人的职能独立出来,包括民行等都在试点,将来越来越集中到未成年人部门,包括少年法庭发展到少年综合审判庭。三是由

关注个体向关注个体的环境改变,由个体保护变成综合保护,提出综合保护的概念。”宋英辉解释道。(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在宋英辉看来,未检的综合保护基本思路,强调未成年人案件的复杂性,未检办案和原来不一样,原来是分析证据,根据证据事实和法律,决定是否逮捕、起诉。但是做未成年人的工作,要熟悉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要有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要落实法律规定的特殊制度和程序,要对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链接专业社会力量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心理疏导或干预等。

“在大部制改革中,有检察院就考虑把未检放到刑事检察部门里去。未检独立出来后办案效果很好,这样设计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也符合少年司法规律,如果未检再回到刑事检察部门,就和办理成年人案件没有区别,我感觉这样做是在走回头路。”宋英辉说,“因此,我就起草了给中国首席大检察官的建议信,同时听取了陈光中、卞建林、陈卫东、王敏远等老师的意见,他们愿意一并署名上呈。”

收到建议信后,最高检非常重视,也认为这个问题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2015年12月,最高检成立了未检专门机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指导全国未检工作,这充分显示出最高检的担当精神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

挂职最高检

为进一步加强与专家的联系与沟通,自2006年开始,最高检试行了法学家到最高检挂职制度。第一批挂职的专家是何家弘、宋英辉、赵旭东,分别担任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研究室副主任和民行厅副厅长,挂职时间一年。就这样,宋英辉成为最高检历史上第一批挂职专家之一。

“接到最高检任命时,我还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当时任命为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每周只需要去两个半天,工作方式也比较灵活。”宋英辉回忆说。(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这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一次难得的机会。”宋英辉说。挂职最高检和宋英辉在学校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不仅不冲突,而且是可以相互促进的。

因为从前不在最高检挂职的时候,也一样需要调研,需要寻找适当的途径接触实践,现在不仅省去了要自己寻找“机会”的麻烦,而且可以以最直接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最大量的现实情况,实际上是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不仅如此,宋英辉还将自己在最高检工作中接触到的实践情况,以及在此基础上研究的成果应用在教学中,为学生提供了更多、更丰富的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成果。

在宋英辉看来,到最高检上班这段时间,最明显感受的就是,学者搞理论研究,可以很超前、很理想化,而在机关工作,研究必须紧扣中国现实,要更多地考虑解决实际问题。而且研究问题要更多吸纳别人的意见。

时任最高检检察长贾春旺说,专家、教授来高检院机关挂职是高检院历史上的第一次,是开创之举。这既给高检院机关提供了面对面向专家、教授学习的机会,也给法学专家、教授提供了理论联系实际、直接指导实践的平台。

贾春旺指出,法学专家、教授到高检院机关挂职可以了解整个检察工作,可以加深对法律监督机关的了解,提供对检察工作的理论支持,同时也是对检察工作的监督

。这对检察机关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检察队伍的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长期关注未检工作

宋英辉记得很清楚,专家咨询委员的担子并不轻。至今担任咨询委员已有十一年,每逢对检察制度和检察工作的重大理论问题,或是重大课题的研究、重要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甚至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中遇到的适用法律问题,宋英辉都会积极参与,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

作为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宋英辉对未检工作的关注和调研一直在路上,浙江、江苏、上海等地都有他的足迹。

2017年1月初,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和该区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向区公安分局未成年办案组织派驻检察官的规定(试行)》,此举为江苏省检察机关首创,加强了对公安机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在了解情况后,宋英辉通过微信与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检察长周飞进行工作交流,指导该院将开展的“涉罚少年”关爱活动冠名为“彩虹少年”关爱工程。同年4月,宋英辉出席了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举行“彩虹少年”关爱活动启动仪式。

会后,宋英辉教授在全国性“少年司法”微信交流群数次对“彩虹少年”关爱活动进行推介。 同时,宋英辉还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国家立法、学术研究和工作实践方面,从多个层面深入浅出对下一步做好“彩虹少年”关爱工作提了意见。 (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2018年3月2日上午,宋英辉一行到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专题调研未成年犯刑罚执行、教育改造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工作情况。未管所向调研组介绍了基本概况、押犯构成情况、未成年人犯罪形成的主要原因以及执法管理教育主要举措和工作建议。调研组与未管所就完善未成年犯矫正立法体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项监督,深化亲属、学校、基层组织监护义务、监管责任履行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谈。

调研组一行还实地参观了未成年犯教学和生活现场。“未管所执法管理科学规范,教育改造特色鲜明,犯罪预防与改造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丰硕,在相关领域具有很好的参考借鉴作用。”宋英辉对未管所积极打造法治文明窗口、成长教育基地、净化心灵熔炉表示赞赏。

除了未检工作,宋英辉也一直关注检察各项事业的发展。在他看来,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法律的实施方面,检察机关要用好法律赋予的职权,找好新的增长点,比如公益诉讼。在人权保障方面,检察机关有很重要的作用,在打击侵害公民权利的犯罪,保护弱势群体、被害人权利方面,要发挥积极作用。

记者|刘亚

《方圆》10月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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