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现被骚扰娜依扎被尾随张艺兴被人肉,明星艺人们要往哪里逃?

媒体报道、大众窥私与阮玲玉之死

1935年,阮玲玉在25岁最美年华在寓所吞药自杀,留下年仅9岁的养女和一直与其相依为命的母亲,令人唏嘘不已。

阮玲玉的身后,留下一地鸡毛。无论是媒体还是大众都伸长了脖子不断消费阮玲玉的二段情事,再加上她错爱过两个男人的各自辩驳,更是越发将这一自杀事件弄得香艳迷离,成为人们茶余饭后不可多得的谈资。

从生前与张达民、唐季珊的爱恨情仇占据各报头条到身后隐私被继续挖掘,阮玲玉之死与媒体自然脱不了干系,正如阮玲玉的母亲愤怒发声“都是你们报馆里人,把事情胡言乱语登了出来,害死了我的小女”,同时也与大众对明星艺人的窥私欲脱不了干系。

阮玲玉到底为何自杀?众声喧哗之中人们一般会搬出其遗书中的“人言可畏”四个字加以解释,认为其是不堪流言而死。但流言从何而来?流言幕后的推手是谁?并没有人真正关心。

其实,“人言可畏”四个字恰恰投射出阮玲玉自杀事件中无良媒体的推波助澜与普罗大众之间合谋的狂欢图景,在陷入集体狂欢之时,众人一边吃瓜一边站在道德的至高点上对其口诛笔伐欲将其置之死地而后快。

他们得逞了,阮玲玉死了,如他们所愿!

太阳之下,并无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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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多年后的今天,国内外娱乐圈仍上演着诸如此类的戏码,远的不说,近在眼前的娱乐新闻中,就可以经常看到。

因为电视剧《亲爱的热爱的》一剧爆红的李现在一次采访中提到其已经不堪被频频骚扰,已患抑郁症的热依扎竟然被人尾随,一向在娱乐圈被称为劳模的张艺兴的个人信息不断遭到泄露甚至家人被人肉,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好似已成为娱乐圈的普遍现象。

尽管明星们一再诉说一再抗议,很多人回应的话语就是“明星无隐私”这样直白又残酷的话语,他们基于的论点是明星就是靠眼球吃饭的啊,何必装得那么无辜?

这样的回应话语简单粗暴,却是直刺明星艺人们心里的一根拿不掉的刺。

这好似一个悖论,一方面,明星艺人们想要更好地在娱乐圈生存就必须有流量,流量意味着眼球,眼球便意味着明星艺人们的生活会被放在显微境下放大镜下被24小时360度的围观。另一方面,如果明星已没有流量,处于被人遗忘的状态,则意味着其商业价值出现了问题,也注定其会从娱乐圈慢慢消失,毕竟娱乐圈的明星迭代速度非常快,半年或一年就可以完成一次新人与旧人之间的更替轮换。

那么,明星到底有无隐私权?明星隐私被频繁泄露的背后,谁是最终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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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有无隐私权?有,但是属于有限制的隐私权

明星有无隐私权?这是一个不是那么容易回答的问题。

一方面,按照一般理解,任何人都拥有隐私权,明星当然也不例外;另一方面,明星与普通人不同之处在于,身为公众人物,注定了明星艺人的隐私权较普通人来说,有所限制,尤其是涉及到公共利益时更是如此。恩格斯曾提出:“个人隐私应受法律保护,但当个人隐私与最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发生联系时,个人的私事就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私事,而属于政治的一部分,它不受隐私权的保护而应成为历史记载和新闻报道不可回避的内容。”

尽管早在2个多世纪之前,关于隐私权的首篇论文就已发表,但直到今天,如何界定隐私权特别是如何界定个人隐私和公共利益之间的边界?如何界定对谁而言是个人隐私以及对谁而言是公共利益?要回答这些问题非常困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则更为复杂。

明星艺人,毋庸置疑属于公共人物,他们通过影视、音乐等作品为人知晓,拥有多于普通人很多倍的社会资源,并能够获得极高的经济收入。同时由于明星偶像的引领示范作用,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对社会起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明星艺人们的影响力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在中国,长期刷爆社交媒体的主角一定是明星艺人。前几日因为李小璐与Pgone的视频的流出又一次让微博呈现沸腾状态,上一次微博瘫痪同样是因为明星艺人的感情事件。

一些当红艺人长期占据社交媒体的头条位置,并拥有在很多人看来不可思议的阅读量。如因出演《陈情令》而爆红的两位演员肖战和王一博的相关新闻在微博上的阅读量是以亿为单位,可想而知对于网友尤其是青少年网友来说,这些明星艺人们的影响力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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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因如此,对明星艺人等公众人物进行监督理应是媒体应做之事,同时大众自然也拥有一定的知情权。从这个层面来说,明星虽然具有隐私权,但一定是有限制的隐私权,他们必须承担起作为公共人物的社会责任与义务。但另一方面,尽管明星艺人拥有的是有限制的隐私权,也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特别是当他们的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无涉时更应受到法律保护。

因为明星艺人在隐私权受到侵犯时寻求保护时的复杂困难,因而他们更应该有意识地积极地保护自己的隐私。作为保护自己隐私的最重要的主体,明星艺人对于自己的照片、视频以及私人邮件的处理一定要慎之又慎,以避免个人隐私被他人非法侵扰的情况出现。

这方面值得借鉴的案例有很多,特别是尽管很多年已经过去了,但人们提到陈冠希时仍只谈论其是“艳照门”的男主角,很少有人会指出其实陈冠希、张柏芝、阿娇都是这一事件的受害人。在自我保护之外,明星隐私权的一再被侵犯也呼吁相关的政策法律的出台以及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保护明星隐私权。

明星隐私权频频被暴露的背后,谁是最终推手?

为什么会有哪么多明星的隐私在泄露?在今天这样一个全媒体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可以说每一个人的行为都是在无数目光的注视下完成的,更何况是集万千注意力于一身的当红艺人,他们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言一语都会被放到聚光灯下被分析被放大被传播。如果说阮玲玉的时代,报业的记者充当了“狗仔”的角色,那么今天这个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狗仔”。

更具体地说,明星的隐私频频被泄露是供求双方的合谋,有它的自身的市场逻辑与市场需求,也正因如此,才会频频出现类似事件。

供方当然是以此为生的围绕着明星艺人出现的各种信息公司,他们将明星艺人的身份证、户籍信息、手机号、酒店信息、航班等个人信息出售,只需支付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就能够拿到关于明星艺人的最私密的信息。就在前几日,林俊杰在医院就医信息也被泄露,甚至被指其输液的针头也被出售,真是细思极恐。

需求方一方面包括了明星艺人的粉丝们,粉丝们追逐偶像无所不用其极,理性追星好像从来不会发生,正如粉丝这个词天然携带的疯狂的基因一样。在极端追星的情况下,各种疯狂行为都会发生,民航部门为了加强对粉丝接送机的规范管理曾专门出台的《关于加强粉丝接送机、跟机现象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为了保障航班运行安全,杜绝粉丝机上扰乱秩序。2019年4月31日因为某位明星出现虹桥机场而导致机场玻璃被挤碎的事件至今让人记忆深刻,尽管相关部门也一再呼吁理性追星,但收效甚微。

除了疯狂粉丝之外,最大的需求方当然是普罗大众。每次明星艺人们的八卦事件一出来,就会点燃无数人的八卦与窥私欲,人们流连忘返于各种小道消息中,久久不愿离去,一边感叹明星的狗血事件,一边为明星们的爱恨情仇流下几行热泪,顺便再心疼心疼这位可怜可怜那位以逃脱庸常生活的无聊之感,怒刷一下平日里被压抑的“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存在感。

既然有需求,有供给,那么明星艺人们的个人隐私被泄露以及诸如此类的事件注定会持续下去,就像80多年前阮玲玉的私人生活被大报小报一并搬到报纸重要版面上一样,或许会较那时更甚,毕竟,有那么大的需求在等待被收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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